安倍推動新憲論涉及日本國家戰略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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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日本帝國實行的「和平憲法」,起源於二次大戰敗投降後,由「盟軍占領當局」GHQ佔領時期所撰寫的,取代原有的《大日本帝國憲法》。

公司法修正,董事長不再一人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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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正逢股東會旺季,每天的新聞上都能看到上市櫃公司的董事長向股東報告經營績效的新聞。但在同一時間,也可以發現有大量的獨立董事在這個階段以各種理由辭任的消息。

從「全盤」到「部分」,公司法修正命運多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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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了一年多的公司法全盤修正研究,第一場官方公聽會就砲聲隆隆,原本「全盤」修正的偉大目標,到了經濟部手上,卻成了「部分」修正草案,而民間修法委員會更在這場公聽會結束沒多久,就宣布與經濟部解除合作關係。

淺談生物材料移轉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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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材料移轉契約,係規範生物研究材料移轉人與接受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簡式生物材料移轉契約約定移轉的方式、地點、材料內容、及對價關係。

陪審團制度可以杜絕恐龍法官?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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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是最近台灣很熱門的話題,其中陪審團制度的議題更是備受關注且爭議不斷。對在香港土生土長的筆者來說,陪審團制度就好像生活中的水和空氣一樣,是必然存在的東西,根本沒有想過「為什麼會有陪審團制度?」、「陪審團制度有什麼優缺點?」…等等問題。

商標法、藥事法與刑法的纏綿悱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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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偽藥」表面上看來雖是一個犯罪行為,但卻不是單一法律條文可以完全涵蓋的。以藥品包裝的仿製而言,至少有商標法、藥事法及刑法可以適用,而切分成三個犯罪行為。 相信大家在買藥品時,都會先注意一件事,那就是藥品名稱,亦即品牌;例如斯斯、京都念慈庵以及普拿疼…等。除了藥名外,產品的包裝中,還有仿單、標籤以及條碼。仿單一般指藥品的型錄、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等,由製造廠所提供,內容為宣稱產品用途、注意事項、型號規格、圖樣等。標籤係指藥品包裝上應刊載品名(國產者以中文品名,輸入產品以外文為主)、製造批號、製造廠名稱地址,藥商名稱及地址(輸入產品得另製中文標籤),如為衛生套、衛生棉塞、滅菌及植入類...

以智財法院做為陪審團制度的實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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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制度」應是提升民主正當性的方式,透過人民參與訴訟審判的決定,而讓人民對法院來說不再只是原告或被告。

開放歐盟肉品、水果進口對台灣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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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會員國肉品及水果輸台議題,乃歐盟目前最關切之台歐經貿議題,鑒於歐盟執委會早已於2015年在歐盟最新貿易及投資政策文件中,將台灣列入未來投資談判對象,為利用此契機,以爭取歐盟會員國支持,進而促使歐盟理事會授權執委會盡早與台灣啟動投資談判。

簡介2017年新修正之智慧財產權授權行為反托拉斯法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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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智慧財產權人談判智慧財產權授權協議條件時有所依歸,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美國於1995年發布智慧財產權授權行為反托拉斯法指導原則。

TRIPS協定第31條之1修正案生效之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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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局在網站上宣傳TRIPS協定第31條之1生效,但修正案生效後,我國是否有任何政策能落實該制度的理念,才是真正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