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看到我的文件內容? 一窺機器翻譯的隱私權保護及資料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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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的線上機器翻譯可說是公眾接觸各種文化和知識的一大利器,尤其在神經機器翻譯技術(Neural Machine Translation, NMT)面世後,機器翻譯能夠正確傳達的語意比例確實有了長足進步。不過,當個人或組織頻繁使用這些機器翻譯工具之際,是否想過上傳文本內容可能潛藏著危機?免費產品從來不是真正免費,其中的隱私權保護與資料安全疑慮值得深思。 使用機器翻譯而導致機密文件和個人資訊洩漏,絕非危言聳聽,2017年便曾發生透過Google搜尋可取得挪威國家石油(Statoil,現改稱Equinor)文件內容的大量資料外洩事件,原因正是有人曾在Translator.com輸入該公司文...

歐盟資料法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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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打造資料經濟並推動2030年數位轉型工作,歐盟繼資料治理法之後,進一步完成資料法(Data Act)立法工作,該法業於2024年1月11日生效,且最快於生效日起20個月後開始適用(亦即2025年9月12日)。 惟第3(1)條規定(新產品資料存取簡化)係適用於該法生效日起32個月後上市之連網產品及其相關服務,亦即2026年9月12日。 歐盟資料法是「歐洲資料策略」底下的第二項立法舉措,不僅制定公平且創新之資料取用原則,明定創造資料價值之主體與條件,更與其他多項規範共同肩負形塑歐盟資料市場的重責大任,包括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Directive ...

英國脫歐與智慧財產權耗盡原則的演進及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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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耗盡」是智慧財產法制的重大議題。過去,英國作為歐盟(EU)成員國之一,必須遵從EU的規定,沒有自主權限。如願脫離EU之後,英國如何擘畫後EU時代的智慧財產權耗盡制度?本文將從智慧財產權耗盡的原則開始介紹,並描寫英國脫歐後「耗盡政策」的演變,並於最後給予可以供台灣參考的簡要分析。 智慧財產權耗盡原則 智慧財產權耗盡原則(exhaus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下稱耗盡原則)也稱為首次銷售原則(first-sale doctrine),意指當智慧財產權人一旦將其受保護的商品投入流通管道(不論由其直接銷售或經其同意銷售),即喪失控制該商品後...

虛擬通貨與NFT的所得稅在台灣怎麼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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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通貨與NFT(Non-Fungible Token, 非同質化代幣)俱為加密資產(Crypto-Assets),除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外,於我國尚無專責主管機關,但加密資產為具價值之「財產」,此財產交易衍生稅捐事務主管機關為財政部,並無疑義。 在我國,以法定貨幣購買加密資產,非應稅事件。然而,交易過程中如無涉法定貨幣、商品或勞務,僅為加密資產間的交易,具體如虛擬通貨間的交易、以虛擬通貨購買NFT、將NFT售為虛擬通貨、NFT互易,此四種類型應否及如何課徵所得稅,甚至在去中心化機制如何取得加密資產及其交易者之稅務資訊,為本文欲...

2021產品環安法規的全球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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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電氣設備是台灣重要的出口項目,產品在行銷全球各地時,尤其要注意各國對於產品環安相關規範。邁入2021年,又多了許多新的規範,本文將介紹歐盟、英國與南韓的新規定,相關業者必須從各國法令更新現況,去因應產品環安法規,以免不注意誤踩紅線。 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為《關於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這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主要用於規範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技術標準,目的在於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以及四種可塑劑共10項物質,透過對廢棄物進行合理的回收與處理,以達到環...

《IP小辭典》智權警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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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權利人認為其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受到侵害時,為了請求排除侵害,可採取寄發警告函給競爭對手的行動。寄發警告函是權利人為保護自身權利的正當行為,但寄發警告函本身也有可能成為觸法行為。為了避免權利人濫用權利,不當散發警告函給交易相對人或潛在交易相對人,因而造成競爭對手權益的損害,公平交易委員會特訂有《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事業發侵害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警告函案件之處理原則》,在寄發警告函前必須充分了解。 智慧局於6月5日發出一篇新聞稿,指出近日有民眾陸續收到以「台灣(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名義(電子郵件:lakeshiagorzynski@gmail.com、nikolawitte@gm...

零容忍的大陸環安政策讓台商皮皮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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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 24日,以整治水質污染為由,中國大陸江蘇昆山市政府方下令沿岸廠房停産兩週,一度引起當地台商恐慌。儘管當局已宣布暫緩,但業界認為實施停工令是「早晚的事」,因此已有部分台商相繼採取自行停産或遷廠等行動。

公平會對高通案的處分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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箝制我國通訊晶片產業發展的美國公司高通(Qualcomm),最近被公平交易委員會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條9第1款,「獨占之事業,不得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為由處罰。

歐洲互通法生效,助歐盟加速實現數位轉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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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數位十年(Digital Decade)旨在實現「技能」、「企業」、「政府」以及「基礎設施」四大領域之數位轉型,甫於2024年4月11日生效之《歐洲互通法》即是推動政府數位化的關鍵立法,預計2030年將可於線上提供「所有」主要公共服務。 近年來,鑑於強化歐洲互通性合作的呼聲日益高漲,歐盟進一步通過《歐洲互通法》(Interoperable Europe Act,後稱IEA),以為公部門資料交換明定法源基礎,補充現有機制之不足。除例外規定,IEA預定自2024年7月12日起實施。 「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是健全的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專利盒 vs 研發投資抵稅 台灣適合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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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345刊期《活化專利    帶動經濟:從歐洲到香港    盤點2023年專利盒政策 》一文,本刊期繼續探討專利盒政策在台灣之適用性。專利盒(Patent Box)在一些國家被稱為創新盒(Innovation Box)或智慧財產權盒(Intellectual Property Box),總的來說,其宗旨為鼓勵研發創新。然而,針對促進研發投資及創新活動,有些國家捨後端 (back-end)式的專利盒政策,採專案補助方式或是前端(front-end)式稅收激勵措施;究竟台灣適合那一種? 研發創新投資抵稅措施 要盤點台灣鼓勵研發創新的相關政策,應該從《產業創新條例》(下稱《產創條例》)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