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隨著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 2025 年末起由局長 John A. Squires 主導一系列行政改革,美國專利複審程序(IPR)正進入所謂的「大封殺時代」。這場變革的核心在於撤銷了過去較為寬鬆的先例,轉而回歸嚴格的法定審查標準,特別是針對「實際利害關係人」(RPI)的認定與申請日的追溯採取了不容妥協的立場。此外,USPTO 引入了「穩定預期」準則,傾向於保護已領證多年且具備穩定商業投資的專利,使得專利挑戰者透過 PTAB 撤銷專利的門檻大幅提高,法律攻防的重心也隨之發生戰略性位移。
根據 Unified Patents 2026 年 1 月發布的《2025年度專利爭議報告》[1],美國專利複審程序正經歷劇烈的量化變遷。2025年PTAB 的程序性駁回(Procedural Denials)件數達到 607件的歷史新高,較前一年飆升超過 630% (YoY)。立案率呈現明顯下滑:針對非專利實體(NPE)的立案率從 2025 年第 1 季的 64.6% 降至第4季的 33.6%;針對一般營運公司的立案率也從 81.6%下降至 53.2%。這種立案門檻的提高迫使專利挑戰者進行戰術轉向,導致「單方再審」(Ex Parte Reexamination)的申請量在 2025 年激增 66.1%,達到 726 件的歷史巔峰。這項數據實證了台灣廠商在應對美國專利訴訟時,必須從單一的 IPR 挑戰轉向更具彈性的多元工具組合。
近期重大法律實務調整
USPTO於2026年2月3日宣布重大法律實務調整,正式撤銷(de-designate)兩項涉及「實際利害關係人」(Real Party in Interest, RPI)認定的先例判決地位(Binding authority),同時發布一系列最新的先例與指導性裁定,旨在強化專利複審程序的嚴謹性與一致性。兩件正式被撤銷(de-designate)涉及「實際利害關係人」認定的先例判決為Proppant Express Investments, LLC v. Oren Technologies, LLC 及 Adello Biologics LLC v. Amgen Inc.案[2]。
過去這兩項裁定允許訴願人在特定條件下(如無惡意、無規避時效之意圖)修正 RPI名單,同時保留原始申請日[3]。然而,這與先例案件 Corning Optical Communications RF, LLC v. PPC Broadband Inc. 的核心原則相衝突。根據 Corning Optical案的準則,訴願人若修正 RPI 名單,該訴願書必須被賦予新的申請日(New Filing Date)[4][5]。為消除法律不一致性,USPTO 決定撤銷上述兩案的先例地位,回歸 Corning Optical 的嚴格認定標準 。
局長領導IPR大改革
自 2025 年末起,USPTO在現任局長 John A. Squires 領導下,針對《美國發明法案》(AIA)下的專利審判與上訴委員會(PTAB)行政程序進行了自法案頒布以來最為根本性的政策修正[6]。這場被業界稱為「回歸法定嚴格主義」的變革,核心在於撤銷了多項先前關於「實際利害關係人」揭露義務的靈活先例,並引入了諸如「穩定預期」(Settled Expectations)等裁量性駁回(Discretionary Denial)的新準則[7]。對於長期依賴美國市場、且頻繁面臨專利訴訟與多方複審(Inter Partes Review, IPR)挑戰的台灣廠商而言,這不僅是程序上的調整,更是法律風險矩陣的全面重構。
「實際利害關係人」揭露義務之法律溯源與先例地位更迭
在美國專利法律體系中,35 U.S.C. § 312(a)(2) 規定,一份IPR申請書「僅在標識出所有實際利害關係人」的情況下,方得被考慮[8]。這項條款的立法原意在於確保35 U.S.C. § 315(b) 的一年時效限制(Time Bar)以及§ 315(e) 的禁反言(Estoppel)規則能夠精確適用於所有真正參與挑戰的實體,防止專利挑戰者透過幕後操控或隱藏身分來進行重複騷擾[9]。
撤銷靈活裁量權:Proppant Express 與 Adello Biologics 之落幕
過去5年間,PTAB在前任局長Iancu 時期採取了相對寬容的政策,主要體現在被撤銷的 Proppant Express Investments, LLC v. Oren Technologies, LLC (IPR2017-01917) 以及 Adello Biologics LLC v. Amgen Inc. (PGR2019-00001) 兩件先例裁定中。在該框架下,即使申請人在提交時未能完整標識RPI,只要能滿足特定條件,PTAB通常允許其修正清單並保留原有的「申請日」[10]。表1詳列了「過去」適用的靈活判定因素。
| 舊制下准予修正 RPI 並保留申請日的判定因素 (Proppant 案框架) | 法律意涵與實務應用 |
| 無意規避時效或禁反言 | 申請人漏列 RPI 並非為了躲避一年的起訴後申請期限或先前的無效宣告失敗效果 。 |
| 無惡意(Lack of Bad Faith) | 漏列純屬行政疏失,而非刻意隱瞞資金來源或控制關係 。 |
| 對專利權人無實質偏見 | 延遲揭露未導致專利權人在防禦準備上受到顯著損害 。 |
| 無博弈行為(No Gamesmanship) | 申請人未試圖利用隱藏身分來獲得不正當的戰略優勢 。 |
表1. PTAB舊制下(2025/10/28之前) 准予修正RPI並保留申請日適用的靈活判定因素;資料來源: 《Merck Sharp & Dohme LLC, Petitioner, v. Halozyme Inc., Patent Owner》, USPTO PTAB 《USPTO de-designates two decisions involving real party in interest》, USPTO; 整理製表:北美智權報/李淑蓮
然而,USPTO於2025年10月28 日正式撤銷了上述案例的先例地位[11]。局長 Squires 指出,這些裁定賦予了 PTAB 過大的政策性寬容,導致 § 312(a)(2) 的法定文字被弱化為「建議性質」而非「強制門檻」。在新的法律解釋下,任何 RPI 的標識錯誤都將被視為「未滿足法定立案條件」,若申請人隨後修正,該申請將被賦予一個「新的申請日」。如果該日期已超過專利權人送達侵權起訴書後的一年期限,該IPR申請將面臨永久性的時效駁回。
恢復 Corning Optical 之絕對嚴格地位
與此同時,USPTO 重新指定2015年的 Corning Optical Communications RF, LLC v. PPC Broadband, Inc. 案為具備約束力的先例地位[12]。此舉標誌著 USPTO 回歸「法定原始主義」。在 Corning Optical 框架下,完整揭露RPI是PTAB行使管轄權的前提。這對於台灣跨國企業(特別是具備複雜母子公司結構或交叉持股關係者)構成了極高的合規壓力。一旦專利權人能提出合理的反駁證據,證明存在未揭露的幕後控制者,舉證責任將立即轉向申請人,要求其證明已列出所有RPI,否則即視為程序失當。
國家安全、外國競爭對手與長江存儲(YMTC)案之深度警示
2025 年政策轉向的一個顯著特徵是「國家安全」與「技術主權」對專利行政程序的深度滲透[13]。局長 Squires 在備忘錄中明確表示,AIA 程序不應成為外國敵對勢力騷擾美國專利權人、獲取敏感技術或干擾美國產業誠信的工具 。
長江存儲(YMTC)案的程序性重擊
在 Yangtze Memory Technologies Company, Ltd. v. Micron Technology, Inc. (IPR2025-00098) 案中,PTAB 針對申請人是否為外國政府控制的實體展開了史無前例的穿透性審查[14]。儘管 YMTC 辯稱其僅為一般法人企業,但專利權人 Micron 提出了大量證據,包括:
- 控制權分析:YMTC 的母公司 YMTC Holding 被證明由多個外國國有企業全資持有 。
- 政策聯動:外國政府公開文件中將 YMTC 定位為其半導體戰略中的「國家級領軍企業」 。
- 實體清單關聯:YMTC 被美國商務部列入 BIS 實體清單(Entity List),這在 PTAB 看來是其活動可能損害美國國家利益的官方推定 。
PTAB 發出了「限期答辯令」(Show Cause Order),要求 YMTC 證明在其身分高度不透明且存在國家安全疑慮的情況下,繼續審理該申請是否符合 USPTO 的資源運用效率 。最終,由於 YMTC 未能推翻其身為政府代理人的法律推定,且無法補全RPI揭露,PTAB撤銷了立案並終止程序 。
台灣廠商的連帶影響:資金鏈與「影子實體」的審查
對於台灣廠商而言,這意味著IPR申請中的RPI審查不再僅限於「誰在打官司」,而會延伸到「誰在背後支持」。表2列出了2026 年實務中,專利權人最常採用的 RPI 攻擊路徑。
| RPI攻擊類型 | 關鍵證據來源 | 台灣廠商之風險點 |
| 共同防禦協議 (JDA) | 庭外和解協議、供應鏈合約。 | 代工廠與品牌廠之間的無效宣告責任分擔條款。 |
| 母子公司控制權 | 公司年報、SEC 申報文件、內部決策紀錄。 | 台灣母公司直接指派法務主管主導子公司在美的 IPR 策略。 |
| 政府補助與投資 | 經濟部或國發基金投資紀錄、產業補助公告。 | 接受政府大規模技術補貼後,該專利挑戰可能被視為受政府委託。 |
| 專利聚合商 (Aggregators) | 成員名單、會費收據。 | 透過第三方組織挑戰專利,卻未揭露真正的幕後受益者。 |
表2. 預估在2026年實務中,專利權人最常採用的RPI攻擊路徑;整理製表:北美智權報/李淑蓮
裁量性駁回之進化:穩定預期(Settled Expectations)準則
在2025年之前,IPR 是否立案主要取決於 Fintiv 六大因素 (Fintiv factors),核心在於平行地方法院訴訟的進度。然而,自2025年 6月起,代理局長 Coke Morgan Stewart在Dabico Airport Sols. Inc. v. AXA Power ApS 中引入了全新的「穩定預期」準則[15]。
8年「平穩期」的防禦效力
在 Dabico 案中,被挑戰的專利已核准近8年。其時判定,雖然法律並未規定挑戰的最終期限,但「專利獲准的時間越長,專利權人對於其權利穩定性的預期就越應受到保護」。PTAB 認為,這種預期支撐了企業的投資、授權與研發計畫[16]。
該準則類比了 35 U.S.C. § 286 中侵權賠償的6年追溯期。實務上,PTAB已開始形成以下初步門檻:
- 6年分水嶺:若專利獲准超過6年且已在產業中實施,申請人若無法提出「壓倒性的無效證據」(Compelling Merits),極高機率會被裁量性駁回 。
- 3年投資證明:即便專利核准僅3年,若專利權人能證明其已投入鉅額資源進行研發、試驗或獲得監管批准,亦可主張穩定預期 。
- 公開通知義務:代理局長Morgan強調,專利核准即是向全世界發出通知,申請人不能以「我之前不知道這份專利存在」作為延遲挑戰的理由。
平行程序與「一專利一申請」之戰略緊箍咒
為了提高資源利用率,USPTO在2025年至2026年間嚴格限制了平行申請案。這對於習慣採取「多點打擊」策略的專利挑戰者構成了極大挑戰。
PacifiCorp 案:一申請原則之確立
在 PacifiCorp v. Birchtech Corp. (IPR2025-00687) 中,申請人針對同一份專利提交了兩份申請書,一份基於最早優先權日,另一份則是「對優先權日提出異議」後所發現的「中介前案」[17]。
局長 Squires 裁定這屬於資源濫用,並明確表示:
- 一申請原則:一名申請人對同一專利項原則上僅能立案一份 IPR 。
- 字數上限之充分性:現行 IPR 申請書有 14,000字的額度,申請人應有足夠空間在同一份文件中呈現多個無效理由,而非分開申請 。
- 排序機制:若申請人提交多份申請,必須明確排序優先順序,PTAB 原則上僅會考慮排名第一的申請書。
Realtek 案:複製申請(copycat petition)與時效限制
台灣網通大廠 Realtek 在 Realtek Semiconductor Corp. v. ParkerVision, Inc. 一案中嘗試透過「複製」德州儀器(TI)已立案的申請書並請求併案(Joinder)來挑戰專利 。
雖然 § 315(b) 允許併案程序不受一年時效限制,但局長強調這屬於「裁量權」而非「權利」。由於 Realtek 在被訴超過一年後才提交申請,且未能證明存在「例外情況」,最終遭到了裁量性駁回。這警告台灣廠商:在被起訴後的12個月內必須獨立完成無效性評估 。
解釋一致性與程序誠信義務:Revvo 案深度剖析
2025 年最重大的程序變革之一,在於對跨「戰場」訴訟行為的規範。這主要體現在 Revvo Technologies, Inc. v. Cerebrum Sensor Technologies, Inc. (IPR2025-00632) 的先例裁定中 。
禁止戰略性解釋:Phillips 標準的誠信適用
在 Revvo 案中,申請人在IPR申請中採納了專利權人的主張(通常較廣),卻未解釋為何這與其自身在地方法院主張的窄化定義不同。局長裁定:
- 解釋義務:依據 37 C.F.R. § 42.104(b)(3),申請人必須指明「權利項應如何被解釋」 。
- 排除博弈:如果申請人在不同「戰場」採取不同立场,必須提供「具體的、案例相關的理由」 。
- 真實意義原則:申請人必須追求專利的「真實意義」,而非單純為了戰略便利(如為了讓前案更容易套用) 。
針對台灣廠商的策略建議
台灣廠商在全球供應鏈中處於核心地位,應採取以下主動防禦與精準進攻策略:
作為申請人(Petitioner)的精準策略
- RPI 極致合規:徹底盤點資金來源與決策鏈,避免因母子公司或政府補助關係被視為漏報 RPI,導致時效失格 。
- 一次性全火力論證:鑑於平行申請限制 ,應在單一申請書內利用14,000字額度完成所有主備位論證。
- 解釋一致:提交前必須確保 IPR 案與地方法院案的解釋邏輯一致,或提供詳盡技術理由 。
作為專利權人(Patent Owner)的防禦策略
- 建構穩定預期證據:準備商業化地圖與投資證明,利用專利「高齡」優勢(6年以上)爭取裁量性駁回 。
- 發起 RPI 穿透式調查:利用對手不透明的集團架構或政府關聯發起 RPI攻擊 。
- 善用 Fintiv 加速審理:在快速審理法院(如 ITC 或德州東區)推進訴訟,以時程優勢排除 IPR 。
2025 年至 2026 年 USPTO 的轉向象徵著美國專利系統進入「嚴格合規」與「穩定預期」時代。對於台灣廠商而言,這不僅是技術實力的較量,更是程序誠信與戰略布局的考核。唯有掌握最新先例動態並建立跨國法務協作機制,方能在這一波法律變革中立於不敗之地。
附錄:2025-2026 年 USPTO 最新先例與重要裁定列表
以下彙整 2025 年末至 2026 年初,對台灣廠商具備高度指標意義的 PTAB 裁定:
| 案件名稱 (Case Name) | 案號 | 裁定日期 | 核心法律意義 |
| PacifiCorp v. Birchtech Corp. | IPR2025-00687 | 2026/01/12 | 限制平行申請:對同一專利原則上僅能立案一份申請。 |
| Realtek Semiconductor Corp. v. ParkerVision, Inc. | IPR2025-00324 | 2025/06/25 | 嚴格執行一年時效:超過一年時效的「抄襲型」併案申請,非有例外情況將被駁回。 |
| Revvo Technologies, Inc. v. Cerebrum Sensor Technologies, Inc. | IPR2025-00632 | 2025/11/03 | 解釋一致性義務:申請人必須解釋 IPR與地方法院間權利範圍解釋的差異。 |
| Yangtze Memory (YMTC) v. Micron Technology, Inc. | IPR2025-00098 | 2026/01/15 | 國家安全與 RPI:外國政府背景或列入實體清單者,若未完整揭露 RPI 將遭撤銷立案。 |
| Dabico Airport Sols. Inc. v. AXA Power ApS | IPR2025-00408 | 2025/06/18 | 穩定預期準則:專利核准時間越長(如8年),裁量性駁回風險越高。 |
| Top Glory Trading Group Inc. v. Cole Haan LLC | IPR2025-01395 | 2026/01/12 | 法律變更例外:若法律環境發生重大變革(如設計專利法),可突破穩定預期。 |
| Sun Pharm. Indus., Inc. v. Nivagen Pharm., Inc. | IPR2025-00893 | 2025/09/19 | 解釋差異駁回:申請人採取較窄解釋卻未解釋其必要性,導致申請遭駁回。 |
| Elong Int’l USA Inc. v. Feit Electric Co., Inc. | IPR2025-00258 | 2025/06/25 | 抄襲型併案之門檻:併案申請必須先能獨立滿足立案標準。 |
| LifeVac LLC v. DCSTAR Inc. | IPR2025-00454 | 2025/07/11 | 先前程序影響:曾申請PGR被駁回者,不必然導致其後續IPR遭裁量駁回。 |
| Multi-Color Corp. v. Brook & Whittle Ltd. | PGR2025-00025 | 2025/07/16 | PGR 優先政策:USPTO 政策上更傾向於受理核准九個月內的PGR申請。 |
整理製表:北美智權報/李淑蓮
備註:
[1] Patent Dispute Report: 2025 in Review, Unified Patents, January 13, 2026
[2] USPTO de-designates two decisions involving real party in interest, USPTO PTAB, 02/03/2026
[3] USPTO Restores Strict RPI Requirements for IPR Petitions, PATENTLYO, October 28, 2025
[4] 同註1
[5] USPTO恢復「實際利害關係人」嚴格揭露標準 康寧光纖通訊三案遭駁回,揭國安與透明化雙重考量,李淑蓮╱北美智權報,2025 年 11 月 16 日
[6] A Seismic Shift at the USPTO: What Happened in 2025, IPWatchDog, December 21, 2025
[7] A New Old Rule: USPTO Restores Real Party in Interest Disclosures for PTAB Petitions, BakerHostetler, 10/29/2025
[8] 同註7
[9] 同註3
[10] PTAB Decision Relating to Real Parties-In-Interest Designated Precedential, Sterne, Kessler, Goldstein & Fox PLLC, November 3, 2025
[11] 同註2
[12] Precedential designation ofCorning Optical Communications RF, LLC v. PPC Broadband Inc., IPR2014-00440, Paper 68 (PTAB Aug. 18, 2015) (except for § II.E.1), USPTO, October 28, 2025
[13] 同註12
[14] YANGTZE MEMORY TECHNOLOGIES CO., LTD.,Petitioner, v. MICRON TECHNOLOGY, INC., Patent Owner., USPTO, January 15, 2026
[15] Expert Q&A on 2025 USPTO Interim Process for IPR and PGR Discretionary Denials, Thomson Reuters, 18 Jun 2025
[16][16]“Settled-Expectations” Analysis May Leave Some Petitioners Feeling Unsettled, PTAB News, Matthew JohnsonPTAB Trial Basics, Trial Institution, | Jul 23, 2025
[17] PACIFICORP and MIDAMERICAN ENERGY COMPANY, Petitioner, v. BIRCHTECH CORP., Patent Owner., USPTO, January 12,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