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針對虛假廣告開罰人民幣千萬元,代言人能置身事外嗎?

李俊慧/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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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遙遙領先」已被大陸有關部門認定為虛假廣告,那麽,代言該支廣告的大陸明星孫紅雷又該擔何責呢?

日前,大陸「瓜子二手車」的經營實體金瓜子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瓜子二手車」)因2016年在樂視網投放的「創辦一年,成交量就遙遙領先」影片廣告缺乏事實依據,不僅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認定構成「虛假廣告」,還被責令停止違法廣告發布,且被處以人民幣125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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