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局(TIPO)已於2019年1月1日修正新版生物相關發明審查基準(2019年版生物相關發明審查基準),並於5月間分別在北、中、南辦理多場宣導說明會。本次修正主要針對「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十四章「生物相關發明」進步性之論述予以修正與調整,重點包含:(1)將該章6.3節「進步性」之特定種類調整為「核酸、蛋白質、抗原抗體、融合細胞、轉形株和微生物」等6大類型並新增13個案例示範與解說,以配合2017年版進步性審查基準之論理加以說明;(2)精簡本章與審查基準第二篇中其他章節重複之內容,另新增實務上常見案例作為示範;(3)配合審查實務常見問題新增或改寫「有關寄存之注意事項」、「序列表之補正及修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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