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曾經在《簽了「不可挑戰條款」仍被提起PTAB複審?-DODOCASE VR V. MERCHSOURCE案》一文中提到,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於Dodocase VR, Inc. v. MerchSource, LLC一案中,雖然裁定專利授權協議中的「不可挑戰條款 (no-challenge clause)」為不可實施,然而認同了專利授權協議中「合意管轄條款 (forum selection clause)」的效力,要求被許可人MerchSource撤回於專利審理暨訴願委員會(PTAB)提起的Inter Partes Review (IPR)複審程序。本文將接著介紹本案的最新進展:MerchSource將此裁定上訴至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後,CAFC於今年(2019) 4月份下達判決、最終維持地院結論,認定專利授權協議中的「合意管轄條款」應延伸包含PTAB複審程序,因此MerchSource必須對PTAB進行中的相應IPR複審程序主動提出撤回申請,而最終PTAB也接受了此撤回申請,於日前 (2019年8月) 終止了相關IPR複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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