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亦稱fintech)涉及支付、保險、融資、募資、投資管理、和市場供應等六大領域。隨著政府的政策方向,金融科技專利申請案也逐年增加。金融科技的核心內涵,即金融服務的流程,多建構在現有的金融服務方式而創新。因而,對於金融科技發明與習知金融服務方式間差異,其能否滿足專利法進步性之要求,屬值得討論問題。
請先登入以繼續閱讀本文
登入 / 註冊《北美智權報》會員陳秉訓/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教授
「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亦稱fintech)涉及支付、保險、融資、募資、投資管理、和市場供應等六大領域。隨著政府的政策方向,金融科技專利申請案也逐年增加。金融科技的核心內涵,即金融服務的流程,多建構在現有的金融服務方式而創新。因而,對於金融科技發明與習知金融服務方式間差異,其能否滿足專利法進步性之要求,屬值得討論問題。
請先登入以繼續閱讀本文
登入 / 註冊《北美智權報》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