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樂團名稱申請商標的考量
近年台灣發生知名樂團與前經紀人之商標權糾紛,促使樂團界正視商標申請的問題。流行音樂產業核心產品為「歌曲」,傳統上智慧財產權保護主要以著作權法為思考。嚴格的著作權法執法有助於唱片市場不至被盜版侵蝕過深,但保護的對象仍僅限於唱片商品,無法保護到表演活動相關的商品或代言,因此有必要利用商標權來完善保護。本文將討論以樂團名稱申請商標應考量的識別性問題,以供相關音樂表演者參考。
商標識別性
商標法在保護消費者能根據商標來選購其所需求的品牌的相關產品或服務。根據商標法第18條第1項,「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另根...
手錶商使用「紅金」屬於描述性合理使用?2024年第二巡迴法院Solid 21 v. Breitling U.S.A.案
在黃金中加上銅,會產生粉紅色的金色,一般常稱為玫瑰金,但也有人稱為「紅金」。奢華珠寶商Solid 21將「紅金」(Red gold)註冊為珠寶與手錶的商標,並對其他使用「紅金」描述手錶錶色的高級錶商陸續提告。2024年3月,第二巡迴法院作出Solid 21 v. Breitling U.S.A.案判決,認為被告百年靈(Breitling)對於紅金一詞的使用,乃單純的描述性使用,且並非出於惡意,故構成描述性合理使用。
紅金與玫瑰金
「紅金」和「玫瑰金」(Rose gold)是用來描述一種將金子賦予粉紅色調的金銅合金的用語。男士手錶的銷售商有時更喜歡使用「紅金」這個用語,因為「玫瑰金」聽起...
歐洲統一專利法院上訴法院第一起初步禁制令案認為專利可能無效:2024年盧森堡上訴法院NanoString Technologies Inc. v. 10x Genomics, Inc.案
歐洲統一專利法院於2023年6月開始上路,馬上就有人用最新的歐洲單一專利,對侵權者提起訴訟並提出初步禁制令,亦即該法中的「暫時措施」(provisional measures)。初步禁制令的審查時間有限,統一專利法院除了要判斷侵害專利的可能性之外,也要判斷專利有效的可能性。只要專利無效的可能高於有效的可能,該暫時措施申請就會被駁回。2024年3月,統一專利法院的上訴法院作出NanoString Technologies Inc. v. 10x Genomics, Inc.案最新判決,認為專利無效的可能性高於有效的可能性,推翻一審時慕尼黑地方分院(UPC)判決。
第一起初步禁制令一審花3個...
合夥人未獲夥伴同意以個人名義申請商標?THE NEPTUNES商標廢止申請案
這件案子由於訴願人於3月27日才提出異議訴狀,最終結果還沒有出來,因此不算是一個案例,只是一則新聞。分享此一新聞的用意在於提醒讀者即使是再緊密的合作夥伴,對智慧財產的管理也必須「斤斤計較」,如發現任何問題,必須果斷提出異議;否則,多年辛苦經營的商標,有可能會被合作夥伴整碗端走。
涉案商標
3月27日,美國唱片製作向人Chad Hugo向美國商標審理暨訴願委員會(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 TTAB)提出異議,針對註冊號6598717及7164541之商標提出廢止申請。
美國商標註冊號6598717
圖片來源:USPTO
美國商標...
控告華碩的ACQIS公司來歷為何?專利蟑螂與合法NPE的界線?
美國德州聯邦陪審團於3月22日裁定,華碩生產銷售的電腦相關硬體零組件侵犯了ACQIS公司的2項專利,必須支付1800萬美元(約新台幣5.7億元)的賠償金。雖然華碩主張這些專利無效,並強調自己並未刻意侵權,但陪審團仍認定專利有效,駁回了華碩的主張。
這些被ACQIS認定侵權產品涉及華碩的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伺服器和主機板等,其中使用的「中央處理器、記憶體及資料安全科技方法」是華碩被認定敗訴的關鍵。華碩在法庭上辯稱這些專利缺乏充分書面說明,主張專利無效,但最終未被採信。華碩表示將提起上訴,捍衛自身權益。
這起案件再次將ACQIS公司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這家位於美國德州的科技公...
「版權」用語埋下著作權歸屬認定之不確定性
「版權」一詞是內容產業慣用語,其意涵從發行權、使用權、到著作權(或更精確指著作財產權),有賴法院解釋。問題在於當「版權」成為契約用語時,常造成著作權歸屬認定的模糊。本文在介紹最高法院於110年度台上字第1167號民事判決,其確認「版權」不等於「著作權」,而須探究當事人立約之本意來解釋是否指「著作權」。
背景
在ZK公司與HL公司的糾紛中,HL公司的負責人HSU同時為「系爭電玩著作」與「侵權電玩著作」之創作者。ZK公司認為HSU當時開發系爭電玩著作時為其員工;即使當時HSU是以「RI工作室」方式研發,但仍屬ZK公司的內部組織。不過,當時ZK公司卻與HSU等研發人員簽訂「電腦遊戲委製合約書...
資訊事項原則與商標識別性:CAFC 2023年 In Re: GO & Associates, LLC案
GO & Associates公司(簡稱GO)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申請註冊「EVERTBODY VS RACISM」商標。USPTO及商標審理暨上訴委員會(TTAB)認為系爭標識為資訊性標語,不具來源識別功能,拒絕註冊申請。GO以審查意見錯誤且有違憲之虞為由,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提起上訴,尋求翻案……
本案背景
2020年6月2日,GO向USPTO申請商標及服務標章註冊。GO請求將EVERYBODY VS RACISM註冊於商標主要註冊簿,指定使用於以下商品及服務:
國際分類號
商品或服務
018
購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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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申請擴增虛擬實境軟體商標被拒?美國專利商標局2023年ZeroDensity v. Apple案
蘋果公司(Apple Inc.)在2019和2020年,就其擴增虛擬實境軟體工具「Reality Composer」和「Reality Converter」的名稱向美國申請註冊商標。但2023年底商標審理救濟委員會(TTAB)認為該商標只是描述詞,沒有識別性而拒絕該申請案。故蘋果公司於2024年2月底正式向弗吉尼亞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挑戰TTAB的決定。
蘋果公司申請註冊Reality Composer和Reality Converter商標
美國蘋果公司的Reality Composer和Reality Converter二個產品,允許開發人員為蘋果應用程式創建和修改3D擴增實境內容。...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認定Corellium符合合理使用,Apple再吞敗仗
第281期《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虛擬iOS?談Apple v Corellium著作權爭議(上)》曾摘述分析Apple與虛擬化技術應用公司Corellium有關著作權侵權之初審判決,Corellium被認定係合理使用。儘管雙方已於2001年8月就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爭議達成和解,惟合理使用爭議仍延續至上訴審。
本案上訴人Apple主張被上訴人Corellium:(1) 直接侵害iOS之著作權;(2) 直接侵害Apple應用程式圖示與桌布之著作權;(3) 構成對iOS之輔助侵權。聯邦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僅就第(1)項維持原判,亦即Apple敗訴,並以「未另審查而裁判」為由,廢棄...
手錶製造商的商標混淆誤認爭議:2021年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Hamilton v. Vortic案
位於美國科羅拉多州的Vortic公司,將Hamilton公司於19世紀末至20世紀前期生產的古董懷錶升級改造(upcycling),變身為一款名為The Lancaster的手錶。The Lancaster保留並展示了懷錶上原有的Hamilton商標字樣。Hamilton認為Vortic的商業模式侵害其商標權,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地區法院審理後以Vortic的作法並無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為由,判決Hamilton敗訴。Hamilton不服,向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尋求翻案……
升級改造與商標侵權
升級改造,或稱為創意再利用(creative re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