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智高法院大合議庭裁定:豐胸用組成物專利侵權案,醫療行為與產業利用性新詮釋 — 2025年東海醫科株式會社訴Y醫師案
原告東海醫科株式會社(TI)於2013年取得一項豐胸用組合物專利 (專利號第5186050號),其技術特徵包含「自體血漿」、「鹼性纖維母細胞生長因子(b-FGF)」及「脂肪乳劑」三項核心成分。2022年,TI主張被告Y醫師於其經營之診所實施之豐胸手術中使用相同成分組合,遂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索賠1億日圓及遲延損害金。
德國慕尼黑法院槓上EC 正式確立FRAND抗辯「擔保金鐵則」
德國慕尼黑高等地方法院於3月20日對VoiceAge EVS訴HMD案(6 U 3824/22 Kart)作出判決,無視歐盟執委會(EC)先前提出的法律意見,正式確立「擔保金優先於FRAND合理性審查」的裁判框架。此裁決意味著:未來SEP實施者若未按專利權人最終報價提供足額擔保,將直接喪失FRAND抗辯資格,無需進入權利金合理性審查階段。法院同時批准HMD就FRAND爭點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為歐盟法院(ECJ)介入埋下伏筆。
以三麗鷗授權案為例 — 即使是授權達人,也須小心行為不佳的被授權人
日本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Sanrio Co., Ltd.,下稱三麗鷗)擁有其經營知名角色Hello Kitty智慧財產權已有數十年。在台灣乃由其子公司代理經營Hello Kitty之授權。雖然三麗鷗已有長久角色授權經驗,但仍會遇到行為不佳的被授權人。本文將以法院判決來介紹相關事件,並顯示權利人必須建構相關預防機制以避免與該類劣質被授權人有授權合作的關係。
背景
在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584號民事判決(三麗鷗案)中,原告三麗鷗和被告RC公司(法定代理人為LiYC)於2013年9月18日簽訂基本契約書(稱系爭基本契約),以約定RC公司應於2014年6月至9月、同年10月至12月與20...
2025年歐洲統一專利法院案件負荷解析:啟動兩年後的司法運作全貌
自歐洲統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下稱UPC)於2023年6月正式開庭運作以來,歐洲專利訴訟制度即邁入一個新紀元。統一訴訟程序、跨境判決效力與專業技術法官制度,使UPC在短短不到兩年內,逐步受到歐洲企業與專利權人青睞。
購入盲包就侵害商標權了嗎?
「哇!挖到寶了,保險箱中居然有現金,而且價值超過買這個倉庫的價格。」、「唉!賠錢了」、「嚇死人!這是軍火庫嘛!」,此類言論出現在DISCOVERY頻道節目中。這是什麼節目?就是網路上火紅的《開盲包/盲盒》的狀況。而在這開包/盒的事實中,是否會有觸法風險呢?
乙內醯胺類抗生素藥物之顯而易見性探討:Merck Sharp & Dohme Corp. v. Hospira, Inc.(Fed. Cir. 2017)
在臨床上經常使用抗生素來治療感染症,但在美國藥物專利訴訟中,涉及抗生素藥物之判決卻較少見。因此,本文擬藉由與抗生素藥物相關的美國判決Merck Sharp & Dohme Corp. v. Hospira, Inc. (Fed. Cir. 2017) 來探討關於乙內醯胺類抗生素藥物之顯而易見性議題。
西元1928年,亞歷山大·弗萊明 (Alexander Fleming) 教授在倫敦聖馬利亞醫院 (St Mary's Hospital London) 的實驗室中觀察到黴菌對葡萄球菌具有裂解作用 (lysis) ,經過進一步的黴菌培養後,弗萊明教授發現了可以對抗細菌的物質,因為...
商標的專屬授權人可以單獨提起侵權訴訟嗎?
商業競爭的方式有很多種,像是優質產品、快速到貨、價格便宜…等等,都是方法之一。但在競爭過程中,請務必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商標權也是智慧財產權之一,不要以貪小便宜而直接掛上他人已經註冊之商標權,最終恐會得不償失。
談到茶磚,讀者的第一印象就是普洱茶,但是讀者知道緊壓茶或是壓製茶嗎?茶磚就是緊壓茶的一種;顧名思義,就是將茶葉緊實壓製成一定形狀,可以是圓形、長方形,甚至是圓球形。台灣也有緊壓茶,就是客家人的酸柑茶,它的外型會因為虎頭柑的大小不同而有不同,不像普洱茶大都是圓形。簡單的說,傳統酸柑茶是將虎頭柑的果肉取出和茶葉打碎混合後,再將混合物塞回虎頭柑中,經過九蒸九曬,成為客家人家中必備...
再論美國專利訴訟中聯邦地方法院的特定性管轄權與四件國外案例分享
在美國專利訴訟中,實體法議題常為焦點,例如顯而易見性(obviousness)、專利適格性(patent-eligibility)等,但程序法問題亦應注意,例如聯邦地方法院的「對人管轄權」(personal jurisdiction),其涉及外國籍被告能否受地方法院的審判。本文旨在介紹「對人管轄權」中的「特定管轄權」(specific jurisdiction)的概念與分享四件國外案例。該等案例可供台灣廠商參考,以決定是否向法院聲請以無管轄權為理由而裁定駁回起訴,並進而選擇被告友善的地方法院來進行訴訟。
特定性管轄權
根據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
談美國專利侵權損害賠償之兩類「所失利益」計算法及給予台灣司法建議
美國《專利法》第284條(35 U.S.C. § 284)規定「當裁定對原告有利時,法院應核予原告適當的損害賠償以補償所受之侵權,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低於侵權人為了發明的使用所付之合理權利金,並加上法院所定之利率與成本」。其中一種損害賠償計算方法是「所失利益(lost profits)法」,此相當於台灣《專利法》第97條損害賠償條文中之第1項第1款之「具體損害法」與「差額說」。本文意在介紹Panduit測試法與「若非」(but-for)測試法這兩種類型的美國所失利益法。
Panduit測試法
關於美國的「所失利益法」,國內文獻多提到的核心判決是1978年美國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Uni...
2024 年全球非專利實施實體(NPE)訴訟趨勢分析
近年來,全球專利訴訟的趨勢持續變化,尤其是非專利實施實體(Non-Practicing Entities, NPEs) 的活動模式更是備受關注。這類實體企業擁有專利但不直接生產或銷售產品,而是透過授權或訴訟來獲利,因此,它們的行為不僅影響企業的專利管理策略,也對司法體系、技術發展與市場競爭格局帶來深遠影響。
NPE 訴訟的全球趨勢與區域分布
根據 Clarivate 2024 年全球 NPE 訴訟報告 (下稱《報告》)的數據,NPE訴訟在過去十年間呈現多樣的發展趨勢。從2012年至2019年,全球NPE訴訟案件數量逐步下降,這主要受到美國專利改革的影響。然而,自2020年起,訴訟數量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