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Concord案的移轉裁定:管轄權爭議的釐清
第381期《法院駁回音樂出版商對AI公司的初步禁制令聲請:2025年CONCORD案》一文曾提及,原告Concord方選擇於田納西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起訴Anthropic。但該法院卻在2024年6月24日以欠缺「屬人管轄權」(personal jurisdiction)為由,裁定將本案移轉至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以下簡要介紹這段插曲。
依美國民事程序,須具備何種條件法院才具權力審案?
「管轄權」是法院就案件進行審判或發出命令的權力。美國民事程序中,法院必須具備「事務管轄權」(subject-matter jurisdiction)及「屬人管轄權」(personal jurisdicti...
談「定暫時狀態處分」在智慧財產訴訟中之負面案例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52條規定「定暫時狀態處分」,即就所爭執之法律關係,以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或有其他相類之情形等為理由,當事人一方向法院聲請以命令對造為一定行為。權利人通常可藉此於訴訟中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但本文以智慧財產法院(智財法院)102年度民著訴字第6號民事判決(WII案)為例,介紹此機制可能不利於損害賠償之求償。
當事人背景
WII案原告為英屬蓋曼群島商WII國際,其國際代理人為ChenZW。次代WII之事業項目包括電影片、DVD、數位影片發行等,係於初代WII處陸續承接而得。
WII案共有3位被告,第一被告ChangSW在2006年擔任初代W...
從G 1/24、G 2/24與G 1/23看歐洲專利局擴大上訴委員會的角色演化
三案並陳,專利程序邊界與制度功能正在重構
歐洲專利局擴大上訴委員會(Enlarged Board of Appeal, EBA)在2024年間受理了三件重大法律問題移送案 ─ G 1/24(主張解釋)、G 2/24(介入人地位)與G 1/23(專利延長請求的權利性問題),三案分別由不同技術上訴委員會提出,涵蓋主張解釋標準、當事人適格與行政-司法程序間接軌問題,體現了當前EPC體系中各種潛在制度張力的集體浮現。以下分項分析三案的對照:
G 2/24案:「介入人可否成為上訴人」的制度性追問
案件來源與核心問題
G 2/24案由技術上訴委員會3.2.04於2024年11月11...
糖尿病治療藥物二甲雙胍之顯而易見性探討:Sciele Pharma Inc. v. Lupin Ltd. (Fed. Cir. 2012)
糖尿病 (diabetes mellitus,diabetes) 為一種慢性代謝性疾病,其會導致患者的血糖異常過高。糖尿病患者若未控制異常的血糖或進行藥物治療,則可能引起許多併發症,例如:腎臟、血管、神經及眼睛等病變[1]。這些併發症,最終可能造成糖尿病患者死亡。
二甲雙胍 (Metformin) 為一種胰島素增敏劑,在糖尿病患者的治療藥物中經常使用,而且在美國藥物專利訴訟中,也可以看到與二甲雙胍有關的判決。本文擬藉由介紹與糖尿病治療藥物二甲雙胍相關的美國判決Sciele Pharma Inc. v. Lupin Ltd. (Fed. Cir. 2012).[2]來探討有關二甲雙胍之顯而易見性議題。
以實例提示,當授權終止,應如何處置授權產品?
在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584號民事判決(日出案)中,美術著作權利人SLO公司與被授權人LT公司間原本有角色商品的販售授權與相關週年慶展覽安排的契約約定。但因LT於辦理展覽過程中發生不當的再授權問題,造成違反與SLO間的授權契約,進而使得SLO啟動終止合約程序。然而,LT竟又違反終止合約後的規定,導致本件訴訟的發生。本文藉由日出案來提示,當遇到授權結束或終止,相關授權產品應如何處理的問題。
背景
SLO與LT這2間公司之授權關係由系爭基本契約(下稱《基本契約》)與系爭授權契約(下稱《授權契約》)所構成。根據《基本契約》第5條,「非經甲方(即SLO)之書面同意,乙方(即LT)不得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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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國際專利爭端解決框架,隸屬於統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UPC)的專利調解與仲裁中心(Patent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Centre, PMAC)於2025年5月21日正式啟動《調解規則草案》(Draft Mediation Rules)公眾諮詢,廣納全球利害關係人意見,目標於2026年初全面投入運作,成為歐洲首個專注於專利與相關智慧財產權(IP)糾紛的替代性爭議解決平台。
購入盲包就侵害商標權了嗎?
「哇!挖到寶了,保險箱中居然有現金,而且價值超過買這個倉庫的價格。」、「唉!賠錢了」、「嚇死人!這是軍火庫嘛!」,此類言論出現在DISCOVERY頻道節目中。這是什麼節目?就是網路上火紅的《開盲包/盲盒》的狀況。而在這開包/盒的事實中,是否會有觸法風險呢?
環脂胜肽類抗生素藥物之顯而易見性探討:Cubist Pharmaceuticals, Inc. v. Hospira, Inc. (Fed. Cir. 2015)
隨著青黴素的發現,人類開始廣泛使用乙內醯胺類抗生素藥物來治療感染症,接著,氟喹諾酮類及巨環內酯類抗生素等藥物也相繼運用於感染症。但由於細菌產生抗藥性 (resistance) 的問題越來越嚴重,臨床上急需新穎的抗生素藥物,因此誕生出能對抗許多抗藥性細菌的環脂胜肽類抗生素 (cyclic lipopeptide)。
2025年歐洲統一專利法院案件負荷解析:啟動兩年後的司法運作全貌
自歐洲統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下稱UPC)於2023年6月正式開庭運作以來,歐洲專利訴訟制度即邁入一個新紀元。統一訴訟程序、跨境判決效力與專業技術法官制度,使UPC在短短不到兩年內,逐步受到歐洲企業與專利權人青睞。
商標指示性合理使用必須消除誤會?2024年美國Earth, Wind & Fire IP v. Substantial Music Group案
當前樂團成員離開樂團後,打著前樂團之名義舉辦演唱會,因而被原樂團控告其侵害樂團名稱商標權。此時,前樂團成員是否抗辯其對樂團名稱的使用屬於商標指示性合理使用?佛羅里達州邁阿密聯邦地方法院於2024年作出Earth, Wind & Fire IP v. Substantial Music Group案判決,提出「指示性合理使用」之三要件 — 並認為被告不符合第三項要件,因其未盡足夠努力排除讓消費者產生對原樂團有贊助關係的誤會。
商標權人為球風火樂團創辦人的兒子
球風火樂團(Earth, Wind & Fire)是由Maurice White所帶領的美國男子音樂樂團,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