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司名稱與商標註冊爭議:英格蘭暨威爾斯高等法院2024年Halloumi Foundation v. Fontana Food AB案
FONTANA FOOD AB(以下簡稱Fontana公司),向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申請註冊「GRILLOUMI」和「GRILLOUMAKI」商標。塞浦路斯傳統起司哈羅米(Halloumi)保護基金會(以下簡稱Halloumi基金會)為HALLOUMI團體商標之註冊商標權人。Halloumi基金會認為,Fontana公司申請的商標和自己的HALLOUMI商標過於近似,非但有致公眾混淆誤認之虞,並且不公平地利用或損害HALLOUMI商標的識別特徵或聲譽,因此對註冊案提出異議。UKIPO認為異議無理由,予以駁回,Halloumi基金會於是向英格蘭暨威爾斯高等法院(EWHC)提起上訴,尋求翻...
電子菸商標屬違法使用而無效?2024年聯邦巡迴上訴法院VPR Brands v. Shenzhen Weiboli Technology案
在美國,雖然可以合法銷售電子菸產品,但任何在2016年8月8日之後上市的電子菸產品都必須通過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的審查核准,才能上市銷售。VPR公司(VPR Brands, VPR)是一家銷售電子菸的廠商,在美國註冊了「ELF」商標。其發現深圳威鉑利科技有限公司(Shenzhen Weiboli Technology Co,下稱威鉑利)也以「ELFBAR」為名在銷售電子菸,故對威鉑利提起侵權訴訟。威鉑利抗辯,VPR有非法銷售未經FDA核准上市的電子菸產品,屬非法使用,故商標無效。
商標「非法使用原則」
「非法使用原則」(unlawful use doctrine)源自美國專...
「版權」用語埋下著作權歸屬認定之不確定性
「版權」一詞是內容產業慣用語,其意涵從發行權、使用權、到著作權(或更精確指著作財產權),有賴法院解釋。問題在於當「版權」成為契約用語時,常造成著作權歸屬認定的模糊。本文在介紹最高法院於110年度台上字第1167號民事判決,其確認「版權」不等於「著作權」,而須探究當事人立約之本意來解釋是否指「著作權」。
背景
在ZK公司與HL公司的糾紛中,HL公司的負責人HSU同時為「系爭電玩著作」與「侵權電玩著作」之創作者。ZK公司認為HSU當時開發系爭電玩著作時為其員工;即使當時HSU是以「RI工作室」方式研發,但仍屬ZK公司的內部組織。不過,當時ZK公司卻與HSU等研發人員簽訂「電腦遊戲委製合約書...
資訊事項原則與商標識別性:CAFC 2023年 In Re: GO & Associates, LLC案
GO & Associates公司(簡稱GO)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申請註冊「EVERTBODY VS RACISM」商標。USPTO及商標審理暨上訴委員會(TTAB)認為系爭標識為資訊性標語,不具來源識別功能,拒絕註冊申請。GO以審查意見錯誤且有違憲之虞為由,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提起上訴,尋求翻案……
本案背景
2020年6月2日,GO向USPTO申請商標及服務標章註冊。GO請求將EVERYBODY VS RACISM註冊於商標主要註冊簿,指定使用於以下商品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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