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管理 - IHPA工作故事系列之五十》 共同侵權行為的犯意聯絡

0
從中華民國92年3月31日起,所有專利侵權行為都是民事法規範的對象,必須以民事訴訟方式保護專利權,並排除刑法共同正犯間的「犯意聯絡」成立要件。亦即,即使所有侵權行為人,都不知道其他的侵權行為人時,仍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李先生家中從爺爺那一代起,從事冰品的製造,雖說現在是冬天,但是販售金額與數量,仍是維持一定的量。但為求市場上的創新與突破,於是著手對冰品造型的研究,期間設計可愛的動物、食品與花朵的造型。 某日,與朋友聊天時,朋友告知相關設計非常有創意,應該去申請設計專利,以保護市場的佔有率。李先生抱著嘗試的心態,將自己的設計圖樣向智慧局提出申請,因為設計迥異於是面上的產品,具有...

2015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回顧

0
美東時間2015年12月22日傍晚,正值年底送件高峰,全美有許多人正全力趕工、希望手邊工作漂亮收尾好安心休假,不料USPTO送件、繳費、檢索、審查…,眾多平台無預警癱瘓,甚至連傳真也斷訊,面對優先權期間及各項官期即將截止的壓力,美國專利商標申請送件人員霎時陷入集體恐慌。一場天外飛來的聖誕驚奇,或許不及國會修法和法院判例影響深遠,但一年將盡卻遇上這起風波,應是眾多美國IP從業人員難忘的插曲。 根據USPTO聲明,事發當天該局總部所在地跳電,局內配置的兩台大型電力濾波裝置嚴重毀損,推測因而導致USPTO其他系統停擺,USPTO局長Michelle K. Lee為此宣布:2015年12月2...

《專利管理 - IHPA工作故事系列之四十四》 再看,零售販賣商一定要承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嗎?

0
法院對於零售業者的侵權判斷,不是單純的「營業項目、營業規模…等因素」的判斷,也不是「同技術領域事業體」,而是依個案情況分別判斷,以確認侵權行為人是否應承擔故意或過失責任,並無一個固定的準則可供參考。 在第119期時,筆者曾寫過關於零售業者賠償責任的文章,零售販賣商一定要承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嗎?,該文中曾經舉出多件判決。今年6月11日,智慧財產法院的103年度民專上易字第1號判決,也是一件對於網路業者侵害專利權的判決。 這是一件飲料沖泡容器的專利侵權案件,專利權人所銷售的專利產品,除在台灣取得專利權外,尚在美國、中國與日本也都取得專利權。專利權人為符合專利號標示原則,在產品的包裝...

《專利管理 - IHPA工作故事系列之三十九》中國無效宣告決定與專利侵權判決書之執行關係

0
專利訴訟中被控侵權的行為人,應注意時間點的掌握,若確認對方專利權有無效宣告的機會時,不可拖延時間,應立即向複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的審查,避免因人民法院判決後的強制執行結束時間點早於無效宣告的決定日,而肇生無法回溯的惡果發生。 中國專利制度中,有與台灣舉發以及美國inter parte review和ex parte reexamination制度相近似的規範,那就是無效宣告。但是它的整體流程與規定,貼近於台灣的舉發而非美國的制度。兩岸專利法均規定專利權人自己不可以對自己的專利權提出無效宣告,這是與美國最大的不同點。 中國大陸的無效宣告係由中國知識產權局的複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屬於...

《專利管理 - IHPA工作故事系列之三十八》中國外觀設計專利權居然無法抓別人侵權!

0
在判斷外觀設計侵權時,必須先看專利權與涉及侵權物品的產品用途。若是同相同者,方會再進入後續的侵權判斷,若是不相同者,可以直接判斷不侵權。此外,在申請外觀設計時,必須嚴格遵守一個規則,那就是「外觀設計必須依附產品」,外觀設計從字面上非常清楚,它是顯現在外的設計,當然也必須有依附產品,方能顯示在外。 貼紙,大家一聽到此一詞,第一個印象就是小時候購買的汽車、娃娃貼紙,撕下來貼在自己的簿子上,甚至調皮的貼在冰箱上,惹得媽媽生氣。想到這裡就勾起許許多多的小時候記憶。但是你知道嗎,貼紙也可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哦! 中國台商A公司,代工生產餐具,包括杯子、盤子與碗等,歷經多年接受客戶委託生產後,...

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三終字第8號判決看非法壟斷意義

0
市場壟斷乃是商業競爭的一種手段,但何謂非法壟斷?市場競爭者如何保護自身權益?本文便藉由中國黃河貿易有限公司與大洋公司的訴訟案件,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9條與反壟斷法中對於非法壟斷的司法解釋與條文意義。 案件經過 雙方當事人廈門市黃河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大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1999年11月19日簽訂「專利技術合作及專利技術實施許可合同」一份,約定:乙方實施甲方擁有的專利技術專案是石材切壓成型機,機器品牌為「黃河」牌NEW-668型石板材一次壓製成型機;技術實施許可範圍為甲方許可乙方在福建省範圍內...

兩岸金莎案件不公平競爭之司法實務判決

0
金莎!金莎!一聽到金莎二字,就浮現出「男人的捨得,女人的快樂」。如 此知名的巧克力產品,對於消費者而言,已經烙下很深刻的印象,那就是,「 球狀糖果以金黃色包裝紙之包裝圖,再以咖啡色包裝紙為底,有一白色橢圓形標籤置於糖果頂端中央,並含外文『 FERRERO ROCHER 』等字樣,而橢圓形則採以金黃色、白色及紅色線條之輪廓所構成。」 由於金莎的名氣已經在兩岸間擴散,各家競爭對手均想分一杯羹,也衍生出相關的判決。因此,先針對兩岸司法關於金莎的違反公平競爭判決重點,分析如下: 中國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2006民三提字第3號判決 此項於判決中顯露出中國司法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實務方向,...

專利權持有人的有力工具:歐洲共同體的海關扣押

0
引言 於許多亞洲的專利權持有人(patentees)而言,可能早已習慣於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的扣押程序,但隨著越來越多的亞洲公司在歐盟地區申請專利,亞洲的專利權持有人卻可能並不知道歐盟地區也有相似於ITC的海關扣押規定。 海關扣押對於智慧財產事務與策略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例如眾所周知的San-Disk案件中,義大利商Sisvel就成功的以其擁有的專利權阻止了San-Disk在未取得Sisvel的專利授權下,禁止San-Disk的MP3 player進入歐盟地區。而最近發生於IFA亦是由Sisvel發動的扣押事件,也...

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看「一發明一專利」的意義

0
緣起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於2008年7月14日對於專利無效宣告案件,做出(2007)行提字第4號判決。此項判決涉及「一發明一專利」在中國專利申請與審查之界定,而判決內容究竟是再次明確說明中國專利審查基準,還是產生更多尚待釐清的問題?希望藉由本文的資料能產生拋磚引玉的作用。 一、訴訟經過 TOP 中國智慧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因濟寧無壓鍋爐廠與舒學章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02年4月22日作出的(2002)高民終字第33號行政判決,於2002年8月2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高人民法院於2008年7月14日作出(2007)...

歐洲專利佈局策略

0
2008年4月15日的下午,春光和煦,北美智權借用師大國際會議中心場地舉辦研討會,榮幸邀得德國Hoefer & Partners事務所歐洲專利律師Dr. Joachim Weber及歐洲專利局(EPO)官員Mr. Gerd Hedemann來台,以「歐洲專利佈局」為題,分享其專業經驗,也感謝諸多專利業界的舊雨新知撥空到場共同參與。 由會前會後的意見調查結果發現,許多台灣申請人雖有心前往歐洲申請專利,但往往因歐洲語文、法制過於多元,不知從何著手。以下摘記當天Dr. Weber第一場演講-「歐洲專利佈局策略」(European Patent Strategy)-的談話內容,望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