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於PCT指定美國的申請案給予了一個特殊的待遇,就是類似美國國內申請案的角色地位。既然是類似國內申請案的地位,那就可以是母案,母案存在,後續就可以產生子案。美國對於都是國內申請案,會有母子關係的,就是CA、DIV以及CIP申請案,此種方式就是「BYPASS」。
阿美在一家業務擴及中國以及歐洲的公司上班,除分內工作外,也被賦予管理公司專利的事務。公司為了佈局全球的專利,於是與配合的事務所討論如何處理比較妥切,最後敲定以國際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簡稱PCT)途徑進行。也就是先提出PCT申請後,在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的30個月後,再考慮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