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註冊於教育服務之商標是否可阻止他人販售商品?美國第十一巡迴法院Sportswear Inc. v. Savannah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 Inc.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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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印製紀念商品的廠商,未經藝術學院之授權,就使用於紀念商品上並販售,因而被藝術學院控告侵害其商標權。美國法院一度認為,由於學校註冊商標指定於教育服務類,不及於商品類,故不構成侵權。但最後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於2020年底的Sportswear Inc. v. Savannah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 Inc.案判決認為,被告的使用仍然會讓消費者產生關聯性混淆。 藝術學院的商標與侵權事實 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 (The Savannah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簡稱SCAD)向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了幾個聯邦商標,包括「SCAD」和「SA...

法國已通過逐步開放汽車外觀可視零件的競爭市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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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順利運行的重要保障,公平競爭原則體現在世界貿易組織的各項協定和協議中,貿易自由化一直是世界各國努力的目標。壟斷在今天的現代經濟中很少見,這是有充分理由的。它們給消費者和整個社會帶來經濟損失。反壟斷法、技術創新、放鬆管制和全球化將大多數壟斷企業掃入了歷史的垃圾箱。 汽車外觀零件產業不符合任何自然壟斷的定義,OEM零件的製造商也不應享有受到法律保護的壟斷地位。這個觀念很早就在歐洲萌芽了,1986年英國的上議院在British Leyland Motor Corporation Ltd. v. Armstrong Patents Co. Ltd.案做了一個很重要的決定,導...

如何因應標準必要專利的過度宣告 ? 善用 SEP 即時資料及人工智慧比對分析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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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宣告:為什麼一些標準必要專利實際上沒有真的「必要性」? 在研究標準必要專利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SEPs)的相關資訊時,我們常常會懷疑,許多被宣告為「標準必要」的專利,是否確實符合技術標準並具備必要性。 這種外觀上被宣吿為「標準必要」,但實際上不符合技術標準且不具備必要性的普遍情況,就是所謂的「過度宣告」。 題為《標準必要專利的過度宣告和必要性決定因素》(Over-Declaration of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and Determinants of Essentiality, Robin Stitz...

重視技術說明的專利審判環境 — 從專利舉發聽證案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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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曾在今年即2021年3月接受北美智權報專訪時,提出「期待一個更重視技術發明的專利審判環境」,即期待能藉由專利舉發聽證,過渡至專利複審委員會,讓當事人能在重視技術說明的審判環境下,在充分掌握技術爭點的審查委員面前攻擊防禦,以提升專利舉發之審查品質,並進而帶動專利訴訟之效能。 臺灣的專利舉發制度原則上採書面審查,為提升舉發審查之品質,且為專利行政救濟採對審制(即由權利人、舉發人互為對造當事人)作準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自2018年3月底實施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方案,歷經2019、2021年之多次修正(最近一次為2021年2月),已使專利舉發聽證制度日趨完善。 個人自...

氣泡飲料開罐聲能否註冊聲音商標? 歐盟普通法院2021年Ardagh Metal Beverage Holdings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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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也可以聲請商標。2018年德國一家飲料罐製作公司,將一段長14秒的氣泡飲料開罐聲音,向歐盟智財局聲請商標。但歐盟智財局認為其欠缺識別性,駁回其申請。2021年7月,歐盟普通法院做出Ardagh Metal Beverage Holdings案判決,維持歐盟智財局決定,同時也提出了聲音商標識別性的認定標準。 歐盟的聲音商標申請概況 歐盟2009年版之商標規章,准許新型態商標為:「共同體商標可由任何能夠以圖文方式呈現的標識組成,特別是文字,包括人名、設計、字母、數字、商品或其包裝的形狀,只要該標識能將一事業之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事業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但是,條文規定商標必須能夠以「圖文呈...

法院將設計專利圖式中 表面的輪廓邊切線解釋為設計特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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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計專利申請實務中,為了在2D繪圖中顯示3D產品外觀形狀的輪廓或表面,設計專利申請人經常使用繪圖技術(例如:切邊線,也稱為線框)來指明表面輪廓,以代替或添加陰影線或點畫。最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在simplehuman, LLC v iTouchless Housewares and Products Inc. 的案件發布了一項關於專利權範圍解讀的命令,將兩項設計專利中所謂的輪廓線解釋為主張的裝飾性特徵。在該決定中,法院強調了設計專利中清晰表面陰影的好處,且確定圖紙中用以說明曲面和平坦表面之間的過渡邊緣所謂的輪廓或切邊線不是表現表面輪廓的適當線條,而是其所主張的裝飾性設計特徵。 ※本...

談設計專利之權利範圍解釋 — 美國與台灣司法實務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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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專利為「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由於設計專利的內文無請求項,故其專利權範圍不如發明專利或新型專利而以請求項的文字來界定。專利法第136條規定「設計專利權範圍,以圖式為準,並得審酌說明書」。 本文以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 CAFC)之Crocs, Inc. v.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案判決為比較對象,來闡述台灣與美國對於設計專利的權利範圍解釋有何異同。 Crocs案之背景 Crocs案所...

生物製劑製程的營業秘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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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專利佈局之外,營業秘密保護亦是生物藥品創新保護策略的重要一環。對於AbbVie公司旗下位居全球銷售排行第一名的Humira的生物藥品,不僅以高密度專利保護屏障,AbbVie公司更積極對於嘗試進入全球市場的藥廠祭出專利訴訟與營業秘密訴訟。2020年當Alvotech宣稱其向FDA提出生物相似藥(Biosimilars)的上市申請,其後不久,在2021年3月19日AbbVie公司,於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地方法院向Albotech提起營業秘密侵害訴訟,指控Alvotech侵害其營業秘密。本文將分析營業秘密與生物藥品保護關聯性、以及近期生物藥品營業秘密訴訟概況。 生物藥品的製造與營業秘密保護 ...

在標準必要專利授權談判中達成公平交易: 如何計算權利金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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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5G 時代的悄悄降臨,許多企業必須準備好以面對潛在的權利人來敲門,並要求支付專利權利金的情形,這使得計算和確定專利權利金費率成了一個挑戰。LTE 時代的專利技術大部分應用於通訊領域,但是 5G 技術則不然,5G 技術的應用已擴展到其他產業和領域,如農業、互聯汽車、物流、零售等等。這說明了更多的企業將成為專利技術的潛在被授權人,特別是那些應用受標準必要專利 (SEP) 保護的技術實施者。 本文將介紹標準必要專利被授權人在授權談判中面臨的主要挑戰,並探討被授權人如何在談判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性(FRAND)的協議中保護自己的利益。這將包括談判中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如何計算專利權利金費率以及...

對《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之期待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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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政府所委託計畫或事務的執行者不當的對待文化藝術工作者的著作權,文化部進行公告《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草案(稱「本草案」),意在提供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稱「機關或法人」)辦理文化藝術事務之採購、補助或徵件時處理著作權事務之準則。在本草案施行前,本文意在提供對草案內容的觀察和建議。 適用範圍 此文藝工作者保障準則適用的採購、補助、與徵件有其範圍。根據本草案第3條,「藝文採購」指「指機關或法人委託廠商辦理文化藝術採購辦法第三條第一項所稱之勞務、財物採購」,即「與文化藝術相關之勞務、財物採購」。「文化藝術」指文化藝術獎助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