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類似商標困境:五年前騰訊贏了,五年後亞馬遜為何卻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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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商品或服務標識被他人在先註冊為商標,五年前,騰訊變相奪回了「微信」商標;五年後,亞馬遜因使用「AWS」標識,不僅被判商標侵權,還被要求賠償原告人民幣(下同)7646萬元。 2020年5月6日,就北京炎黃盈動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炎黃盈動公司」)訴亞馬遜通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馬遜)等商標侵權一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如下:(1)在與炎黃盈動持有注冊商標「AWS」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亞馬遜不得使用「AWS」標誌及與其近似的標誌;(2)亞馬遜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7646.3萬元及因本案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26萬元,合計7...

「N」標誌的另一場勝仗(上): New Balance v. New Bunren之爭點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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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Balance的「N」字母可說是運動用品界的經典圖騰,但也因此引發不少侵權紛爭,譬如New Balance便曾於2019年狀告Nautica品牌所有人侵害其商標及設計專利(於隔年4月和解)。而本案是New Balance繼2017年在中國成功主張商標權後,該「N」標誌再度在美國獲得勝訴。本篇主要講述「商業上使用」、「混淆誤認之虞」與「商標淡化」三大爭點判斷,後篇則說明法院如何認定損害賠償金額。 本案原告New Balance Athletics, Inc.為製造及銷售運動服飾與鞋類的全球知名公司,成立於1906年,並自1974年起在商業上使用「N」標誌。被告則是Shy Fu ...

進口商品之附隨商標不屬於台灣商標權人時的商標權利耗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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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商標法第36條第2項規定「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國內外市場上交易流通,商標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權」,此稱為「權利耗盡原則」。該原則的例外是同項之但書,即「但為防止商品流通於市場後,發生變質、受損,或有其他正當事由者,不在此限」。 不過,假設商標X於外國和台灣分屬不同權利人,如果在外國於權利人或被授權人處購買附有商標X之商品,該商品進口後是否適用「權利耗盡原則」?最高法院在108年台上字第397號民事判決(裁判日:2020年1月16日)中,認為該類商品對國內的權利人有權利耗盡的適用。本文在討論該判決的合理性。 商標權利耗盡條款之沿革 商標權利耗盡條款...

新年新希望 - 智慧局2021年工作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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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世界經歷COVID-19全球大流行,各國經濟遭受嚴重衝擊,民眾生命受到威脅,不僅帶來全球經濟劇烈變動,也帶來新的產業發展趨勢和商機。為順應迎面而來的重大變局及轉機,同時迎接後疫情時代經濟復甦的挑戰,保護產業創新研發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為了建構完善的智慧財產權環境,智慧局持續致力維持質量俱佳的審查品質與效能,2020年發明專利初審案件平均首次通知和審結期間分別降至8.7個月及13.9個月,確保企業研發成果及早取得專利權保護;為使我國智財法制環境與國際接軌,積極翻修智慧財產相關法令,已提出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報行政院審查;提供便捷的我國及...

發明被人偷搶去申請怎麼辦?美國AIA法案後第一件專利衍生程序Andersen v. GED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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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若我的發明被他人偷偷拿去申請專利,我該如何提起救濟?在2012年美國發明法案(簡稱AIA)之前,採取的是權利衝突程序,修法後,採取的是專利衍生程序,以認定到底誰是真的發明人,以及誰可以取得該專利。美國專利審理暨救濟委員會直到2018年3月,才正式決定啟動第一件衍生程序之審理,並在2019年3月做出最終書面決定。臺灣過去對於美國的專利權利衝突程序,以及美國發明法案後的專利衍生程序的運作並不熟悉,本文將以這則Andersen v. GED案,來說明美國的專利衍生審理程序。 美國發明法案後之專利衍生程序 在美國發明法案實施之前,美國是採取先發明主義。當時,倘若有兩個發明人同時申請相同...

美國聯邦民事訴訟discovery制度介紹及與台灣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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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民事訴訟制度為讓糾紛所涉及的事實能完整呈現,其有「證據開示」(discovery)程序。在聯邦法院部分,「證據開示」的工具與運作方式規定在《聯邦民事訴訟法》(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FRCP)中。以下,本文簡介相關的訴訟規定與工具,並與台灣現行制度相比較。 根據FRCP第26條第b項第1款,可調查的客體包括與當事人的請求權或抗辯有關的「非特權事務」(nonprivileged matter),而「特權事務」原則上非為可調查客體,例如「律師與委託人特權」(attorney-client privilege,即律師與委託人間的對話或通訊)、「...

Costco賣『Tiffany鑽戒』侵害Tiffany商標? 美國第二巡迴法院2020年判決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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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時,Tiffany公司發現,美國Costco賣場所賣的各類鑽戒中,有的標示為「Tiffany式爪鑲鑽戒」,但有的只有標示「Tiffany」,故提告Costco侵害其商標。2017年8月,紐約南區地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決Costco要賠償Tiffany公司2100萬美金的賠償。如今,2020年第二巡迴法院推翻原判決,認為Costco對該鑽戒的標示,可能只是一種描述性使用,而不構成侵權。但因涉及事實爭議發回地院,且需召開陪審團認定事實。 Tiffany式爪鑲鑽戒 本案原告是Tiffany公司,擁有Tiffany這個商標。大約在19世紀晚期,Tiffany設計出一款六爪鑲嵌的特殊...

優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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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穎性及進步性是專利三要件中其中兩個要件,亦即可專利性的其中兩項條件,如果一項發明在其專利申請日之前,已經被公開,那麼它將喪失新穎性。至於「進步性」則是指申請專利權之發明或創作,與申請日前之現存既有技術雖然有所不同,但該發明或創作,如係該發明或創作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申請日前之現存既有技術,所能輕易完成者,則該發明或創作便不具備進步性。在某些國家,發明人或者專利申請權人在有效申請日之前就其發明公開發表,在特定條件下可以享有一個寬限期,亦稱之為優惠期 (grace period)。換句話說,如果這位發明人或者專利申請權人公開發表了這個發明的話,他還是可以就此申請專利而不喪失新穎性或...

磨刀霍霍向「尖牙」:Google被美國政府提起反壟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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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的生活中已經離不開臉書(Facebook)的社交、Google的搜尋、可能還有Apple的手機和亞馬遜(Amazon)的各式網路服務。以前我們可能只覺得它們很方便,卻沒想過它們已經是大到快要管不動的網路巨獸。到了2020年底,忍不住的美國行政與立法部門,終於決定出手了。 去(2020)年10月底,就在美國大選前,美國司法部連同11個州政府,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網路巨擘谷歌(Google)違反了反托拉斯法。到了大選後的12月底,已經共有38個州加入聯邦政府主導的原告團隊。跟Google槓上,已經成為不分黨派的美國共識。 在正式宣布起訴時,時任美國司法部長的巴爾(Willi...

訴訟不是辯論比賽 宜正確運用證據開示 (Discovery) 以符合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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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怎樣的訴訟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訴訟?怎樣才能不浪費訴訟資源?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五庭庭長蔡志宏認為:「訴訟權保障如果只是請一個法官在那邊聽兩造講,而沒有給他找到證據的手段的話,我個人認為在憲法上訴訟權並沒有受到完整的保障。如果不能夠透過法定的方式得到應有的證據,這樣並不是具有完整訴訟權的程序。在法院不應該是辯論贏的一方勝出,而應該是有紮實證據的一方勝出,這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訴訟。」此外,如果在開庭前兩造即作好準備,用證據來對決,這可以有效減少開庭次數,避免浪費訴訟資源。這種特定獲取證據的方式就是「證據開示」(Discovery),蔡志宏自美國回台後,便一直推廣這種觀念,因為他認為「如果台灣不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