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害之損害賠償金計算與專利權人能否達成侵權銷售量之考量—以Water Techs. Corp. v. Calco, Ltd.案判決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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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意在介紹美國Water Techs. Corp. v. Calco, Ltd.案判決,其揭示專利權人應證明該原本的銷售量與侵權行為存在與否的因果關係。 在美國,專利權人能以侵權物品的銷售所得為損害賠償金,但其必須舉證「若非」侵權行為存在,其原本所能達到的銷售量。 本案背景 本案原告為Water Technologies公司與其子公司Water Pollution Control Systems公司(稱WTC/WPCS)、及堪薩斯州立大學研究基金會(KSURF)。被告有Calco公司等,其不服本案地方法院的判決而上訴至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議題之一為核予所失利益之損...

利用AI寫專利的可能性初探:前景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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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北美智權報332期《利用AI寫專利的可能性初探 — AI的工作原理與限制》一文探討了AI的原理與其限制後,相信讀者已經掌握了新一代的AI觀念,接下來筆者就開始探討利用AI實際上進行撰寫專利的部分。本文會先簡單回顧專利寫作的特點,最後探討利用AI撰寫專利稿的前景和挑戰。 專利寫作的特點 沒有什麼創意是真正獨一無二不可取代的,專利也不例外。如圖1所示,任何一項專利標的的權利範圍其實都是建立在許多已知技術的基礎上,然後再加上發明人的一些創新點,或者是把多項已知技術做出巧妙的重新排列組合,而形成具有新穎性和進步性的專利。基於這種特點,人類在寫專利前,通常需要先搜集相關的已知技術,然後再從中...

利用AI寫專利稿的可能性初探 — AI的工作原理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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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曾經是一名程式設計師,有20年從事專利相關工作的經驗,目前仍致力於撰寫專利說明書。由於工作的需要,筆者也成為了一名專利發明人,申請了超過100件專利。然而,當筆者要寫這篇文章時,筆者不禁感嘆科技的進步神速。過去幾年來,筆者見證了許多企業試圖用電腦程式來實現寫專利的目標,甚至有些已經成功獲得了專利;但是,這些成果都沒有讓筆者感到驚艷;直到最近,利用AI寫專利才真正成為可能。雖然現階段還不夠完善,但根據目前的發展速度,很快就會變成一個非常實用的工具。在這個系列文章中,筆者想先簡單介紹AI的機器學習原理,然後回顧專利寫作的特點,最後探討利用AI撰寫專利稿的前景和挑戰。關於更具體的寫作環節,將在下...

專利訴訟和解協議與促進競爭型之逆向給付利益 —以美國Actos案判決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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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介紹促進競爭型的逆向給付利益協議案例,即美國聯邦紐約州南區地方法院的In re Actos End Payor Antitrust Litigation案(Actos案)判決。 專利訴訟中之「逆向給付利益協議」定義為,和解條件包括:(1)被控侵權人公司B於系爭專利保護期間到期前不會生產專利物品;(2)專利權人公司A則支付公司B數百萬元美金。 基本法理 關於限制競爭問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2013年的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v. Actavis, Inc.案(Actavis案)判決提出五項判斷因素: 系爭特定限制約定對競爭有潛力造成實際的負...

沒有魚,蝦也可以嗎? —談日本特許法102條第2項與第三項的重疊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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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美智權報第329期介紹的 日本知的財產高等裁判所之大合議判決 (令和2年(ネ)第10024號判決)中,在侵權賠償金額計算時,認定該案可以重疊適用日本特許法第102條第2項及第3項的規定,使得專利侵權賠償額度得以大幅提高。 其實,在2022年(令和4年)有多件判決涉及這個議題,對於特許法第102條第2項及第3項是否可以重疊適用的議題,這些判決都持肯定看法嗎?其實不然,其中當然有持肯定說的判決,可是也不乏持否定說的判決。特許法第102條第2項及第3項是否可以重疊適用,是否僅取決於法官的一念之間嗎?還是其中仍有規則可循呢? 我們來看看去年出爐的判決,究竟是基於什麼理由否定特許法第...

方法專利的損害賠償金可擴增至以侵權方法所製造之物品之銷售:美國Central Soya Co. v. Geo. A. Hormel & Co.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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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行為若導致專利權人的損害,侵權人有賠償責任。本文在介紹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的Central Soya Co. v. Geo. A. Hormel & Co.案判決,其揭示如果涉及方法專利,損害賠償金的計算可基於侵權方法所製造之物品之銷售量。 本案背景 Central Soya Company, Inc.(稱「Central Soya公司」)於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奧克拉荷馬州西區分院起訴Geo. A. Hormel & Company(稱「Hormel公司」),並請求禁制令與賠償為專利侵權之救濟。本案地方法院在無陪審團陪審的情況下,裁定Central So...

USPTO鼓勵包容性創新活動, 推出《首次申請者加速審查》試點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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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全美更多的創新活動,及創建一個更公平和多樣化的創新生態系統,USPTO (美國專利商標局)於3月8日公佈了其包容性創新委員會 (Council for Inclusive Innovation , CI2)的《首次申請者加速審查》試點計劃 (First-Time Filer Expedited Examination Pilot Program)。藉由透過USPTO對其申請的快速初步反饋,也就是快速提供首次審查意見 (First Office Action, 1st OA),新舉措讓符合「微實體」(micro entity)資格、且是首次申請專利權的個人或微小企業受益;目標對象涵蓋了來...

以侵權人所剝奪的銷售量計算損害賠償:美國Paper Converting Machine Co. v. Magna-Graphics Corp.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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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人若與專利權人競爭時,前者會銷售侵權物品給專利權人的客戶;於此時,專利權人可以所失去的銷售量做為專利侵權之損害賠償計算基礎。本文在介紹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的Paper Converting Machine Co. v. Magna-Graphics Corp.案判決,以供實務界參考。 背景 本案原告為Paper Converting Machine Co.(Paper Converting公司),起訴Magna-Graphics Corp.(Magna-Graphics公司),指控後者侵害系爭美國專利第Re. 28,353號(353號專利)。 本案地方法院裁定...

沒有魚,蝦也可以喔—從令和2年(ネ)第10024號的大合議判決談專利侵權賠償金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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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令和4年)10月20日,日本知的財產高等裁判所(以下簡稱知財高裁,大致對應於我國的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做出了一件大合議判決(案號:令和2年(ネ)第10024號),此一判決相當受到大眾矚目,究其原因,除了因為判決中認定的賠償金額高達近四億日圓之外,該判決中還特別涉及特許法第102條第2項及第3項是否可以重疊適用的問題。由於此判決是由知財高裁的大合議部的五人合議所做出的判決,因此,可視為知財高裁整體對於專利權侵害時的損害額計算方式的見解,具有相當高的指標性,值得大家注意。 案情概要 本案的原告富士醫療器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為日本發明專利第4504690號(專利A)、日本發明專...

專利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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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為儘早取得申請日,通常在完成發明後,即檢具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必要之圖式等文件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但過程中可能會發生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錯誤、缺漏等情事。為使申請專利之發明能明確且充分揭露,申請人得自行修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此外,如智慧局經審查發現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有必要修正時,亦得依職權通知申請人限期修正。 提出時點 於申請發明專利和設計專利時,為避免延宕審查時程,經發給審查意見通知後,申請人僅得於指定期間修正;此外,初審核駁審定後,提出再審查者,仍得修正 (詳表1)。至於新型專利,於智慧局發給通知修正函前,均得提出修正;惟於智慧局發給通知修正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