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企業莫不希望能以同一標識在全球各地經營業務。然而,這願望不時因《商標法》的屬地主義原則而受阻,語言理解便是阻礙因素之一,以下將以GPAY與ePay的商標之爭作為實例進行探討。
本案涉及的是,Google於2019年10月17日向歐盟智慧財產局(The 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EUIPO)註冊之文字標識「GPAY」(申請案號018138507,後稱系爭商標),是否與EPay AD之保加利亞註冊商標「ePay」(後稱在先商標)構成混淆誤認。
兩者均指定使用於《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Nice Class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