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了90年,台灣商標協會成立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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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國際商標協會(INTA)首次來台拜訪,也因為這樣一個契機,發現原來從1930年商標法公告到現在,台灣居然沒有一個正式的商標團體做為對應單位,這個讓商標業界一等90年的台灣商標協會,總算因此催生…... 2019年07月中旬,國際商標協會(INTA)亞太地區首席代表Seth Hays表達希望來台灣參訪的意願,這是INTA第一次來台的正式參訪,INTA是一個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全球性商標組織,由17個商人和製造商於1878年創立,致力於在世界各地推廣商標工作,並提供具有全球意義的教育計劃和法律資源。INTA成員來自187個國家、大約32,000名商標專業人士,其中包括大公司...

商標因未使用被廢止前仍可主張侵權?歐洲法院2020年Cooper International Spirits and Others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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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盟,商標若連續五年不使用會被廢止。但這五年期間發生他人侵害商標時,商標權人是否因為商標被廢止了,就不能主張被廢止前的侵害行為與損害賠償?歐洲法院於2020年3月底做出一判決Cooper International Spirits and Others案,認為各會員國可自己決定商標廢止之生效日。 歐盟商標五年不使用會被廢止 歐盟2008/95商標指令第12條(1)和歐盟207/2009商標規章第51條(1)(a)規定:「下列情況,商標應與廢止,如果在連續不中斷的五年,商標並沒有在共同體內使用於所註冊之商品或服務,且沒有其他不使用之正當理由;...」 歐盟商標規章第55條(1)規...

從中山咀香園與澳門咀香園間之商標權爭議案 思考反向混淆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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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從最近一起關於廣東中山咀香園與澳門咀香園的商標爭議案件出發,思考反向混淆理論在本件適用之可能性。 本案中的原告中山咀香園(先商標權人)及被告澳門咀香園看似處在兩個不同的地理市場,縱然銷售亦屬相同或類似之產品或服務,惟原審被告澳門咀香園(後商標權人)在網絡搜索引擎(尤其是海外搜索引擎)上的聲量似乎有後來居上之勢,加上原告在缺乏與被告相同的海外銷路的情況下,故在日後即使原告有意擴增海外銷售據點或省外通路時,或容易被其消費者誤認為是原審被告之子公司或具合作關係的加盟店,是故長遠來說,恐怕就有反向混淆誤認之虞出現。 案件背景 在本件中,一審原告中山市咀香園食品有限公司(下稱:中山...

「雙十一」能否註冊為商標?兩岸看法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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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吸引消費者目光,業者有時偏好以諧音字或流行詞彙申請註冊商標,譬如最近熱議的「順時中」便是一例。然而,這類創意極容易誤踩公序良俗界線或視為不具識別性,實不可不慎。 繼上期專欄討論道德條款之後,本篇透過這幾年爭議不斷的「雙十一」商標問題,探討兩岸在處理流行詞彙之商標申請上有何不同,以及其背後理由。 根據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商標局網站檢索資料顯示,阿里巴巴早自2011年起,即積極以包含「雙十一」的字樣指定使用於眾多類別,至今為止(截至2020年6月7日)總計達135項之多,涵蓋「雙十一/雙11」、「雙十一/雙11狂歡節」、「雙十一/雙11網購狂歡節」、「雙十一/雙11...

「撿肥皂」是否違反公序良俗?淺談商標法的道德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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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哪個法律領域,如何運用道德條款(違反公序良俗)始終是一大難題,然而,道德條款卻又是不可撼動的基本法律原則。本文透過智慧財產法院105年行商訴字第38號行政判決,闡述我國商標法的道德條款及其適用情形,並提出幾點看法。 原告於2014年以「撿肥皂設計字」商標(如下圖所示)指定使用於第35類商品及服務,然而,智慧局認為系爭標識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以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7款為由做成核駁處分。原告提起訴願遭駁回後,遂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惟仍以敗訴收場。 本案雖曾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但因上訴理由主要涉及原審取捨證據與認定事實有無不當,而非法律適用及解釋問題,法院最終...

地理名稱可否作為商標?從蘋果「San Francisco」商標案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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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小螢幕電子裝置的閱讀需求,蘋果公司於2014年開發出San Francisco字型,並在2015年全球開發者大會宣布,該字型將取代Helvetica Neue,成為OS X El Capitan與iOS 9的預設字型。與此同時,蘋果公司以「SAN FRANCISCO」字樣申請電腦軟體、字型相關商品之商標,並陸續於歐盟(No.013801758)、美國(No.86556282)等地區獲准註冊。不過,同樣的申請卻在台灣被打回票。 本文透過「智慧財產法院107年行商訴字第52號行政判決」與「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判字第566號行政判決」,淺析「San Francisco」為何無法獲准註...

網域名稱Booking.com是否可以註冊商標?具指標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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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新冠病毒疫情影響,美國最高法院 於2020 年 5 月 4 日打破傳統,進行史上首次視訊聽審。這次具歷史意義的一步就獻給了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反對 Booking.com 註冊商標的上訴案的言詞辯論。也可以說是拜新冠病毒疫所賜,第一次讓民眾可以透過C-SPAN (National Cable Satellite Corporation)即時收聽辯論過程。針鋒相對之言辭盡收耳底,讓民眾對法院運作更有參與感。 知名的訂房網站「Booking.com」在2011年向美國申請註冊商標,但美國專利商標局認為,Booking這個字只是一般訂房訂票的意思,而.com只是線上網站的意思,...

商標轉換過程中舊商標的維權使用 — 兩則美國判決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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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標法第63條,商標會因為無「維權使用」而導致廢止之結果。該廢止事由有三個基本要件:(1)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系爭商標;(2)無正當事由;(3)已滿三年。反觀美國商標法15 U.S.C. § 1064(Lanham Act § 14)規定若商標「已經被放棄」(has been abandoned)時即成立廢止事由。但該條文不限定於「無正當事由」,而「迄未使用」也不問。另「停止使用」的期限並無規定,但商標未使用達「連續三年」之證據可做為「推定放棄」的初步證據(prima facie evidence)。 商業實務上常有商標調整的活動,即以新商標取代舊商標,但舊商標如何進行「維權使用」...

商標申請案指定商品服務應考量自身商標使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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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有許多申請人在商標新案申請時,習慣在同一類別中指定與自己本業並不相干的商品或服務,比如將同一類別中官方可核收名稱的小群組標題通通都指定下來,心想著如此一來自己就可以在同一類別中取得包山包海的保護範圍。然而,可別忘了法律賦與的權利往往伴隨著義務,商標權也無法倖免。目前各國商標法制皆規定取得商標註冊的商標人,需在取得註冊後一定年限內使用其商標,且不得繼續停止使用超過一定年限。甚至在少數國家(例如美國、菲律賓),商標權人會被官方要求在申請時、領證前或領證後官期屆至時,提出得以證明商標權人確實有使用商標於所指定商品或服務的商標使用證據。而無法完成此等法定義務的商標權人,將可能面臨被官方依職權或第...

品牌行銷不當,可能失去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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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品牌的商標變成一般人口中的「慣用語」,這樣的品牌經營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許多品牌業者以為,商標被廣泛運用可以增加曝光,卻沒想到久而久之商品的識別性會被淡化,最嚴重的後果,還有可能因此失去商標權! 在全球防疫期間,不少國際知名品牌為增加品牌曝光度,並響應社交距離政策而推出特製版LOGO,例如巴西麥當勞將經典LOGO的「M」分開成兩個倒「U」;福斯汽車將原本相連的VW商標,變成分離的VW、AUDI經典的四環相扣商標,搖身一變成了各自排排站的四個圈圈,雖然引起大眾注意達到廣告宣傳效果,但這種行銷手法可能會淡化品牌,潛藏著失去商標權的風險。 資策會科法所創意智財中心組長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