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提升仲裁在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中的重要性,使其與訴訟、行政執法等手段形成互補,構建更高效、專業的多元化解決機制,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於 2025年12月25日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知識產權糾紛仲裁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是中國推動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的重要舉措。針對日益增加的跨國爭議,中國知識產權局提出要大幅提升涉外仲裁能力,藉由與 WIPO 等國際組織的交流合作,提升仲裁機構處理海外維權的能力。
加強專業化仲裁機構建置
本次《指導意見》的核心在於全方位提升知識產權仲裁的專業深度與服務廣度。首先,知識產權局將致力於推進仲裁機構的專業化建設,在全國內遴選20家仲裁機構,強化知識產權仲裁服務能力建設,建立全國知識產權仲裁機構推薦名錄。支持仲裁機構從商標專利審查員、預審員、知識產權律師、專利代理師、工程技術人員、知識產權教學研究人員中選聘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完善知識產權仲裁秘書的選拔培養工作機制。建立知識產權仲裁專家庫。
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
在制度運行方面,強調必須建立符合知識產權特性的專門仲裁規則,特別是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藉此突破專利案件中複雜的技術事實認定瓶頸;同時加強與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協作,形成從立案到調解的快速聯動機制。此外,仲裁的適用邊界也將進一步拓寬,不僅鼓勵企業在合約中預納仲裁條款,更積極探索將標準必要專利(SEP)許可費等新興、疑難糾紛納入仲裁範疇。
強化涉外知識產權仲裁工作
針對日益增加的跨國爭議,《指導意見》提出要大幅提升涉外仲裁能力,藉由與 WIPO 等國際組織的交流合作,支持企業處理海外維權紛爭,提升本土仲裁機構的國際競爭力。最後,為了確保政策落實,官方將建立司法與知產部門的定期會商機制,並透過發布典型案例來強化社會宣導,增進市場主體對於仲裁機制在保密性與專業性上的選擇與信任。
過去中國知識產權糾紛主要依賴法院訴訟,但訴訟週期長、程序相對死板。仲裁不公開審理,具有專家斷案、程序靈活、一裁終局、保密性強等優勢,隨著這份《指導意見》的出台,標誌著中國政府正試圖將仲裁從推向主流工具,特別是針對跨國紛爭和前沿技術爭議,仲裁將成為企業保護核心資產的重要路徑之一。
參考資料:
- 2025/12/25,中國知識產權局:「司法部國家智慧財產局印發《加強知識產權糾紛仲裁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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