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Patent Troll」就是誹謗?未必!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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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專利產業中,專利蟑螂(patent troll)的角色一直不容忽視,他們多半不自己進行產品的生產或銷售,僅靠著專利授權談判或訴訟來賺取和解金或損害賠償,而它們用來提告的專利,又往往是向其他人購買而來。對於這種買空賣空的行為,許多企業因為在訴訟上處於被動的優勢,早已不堪其擾,甚至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誹謗爭議,發展出各種詞彙來形容這群人,諸如非專利實施實體(NPE)、專利權主張實體(PAE)等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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