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iStream商標有致SONY商標模糊淡化之虞:TTAB 2022年Sony Group Corporation v. Neil A. Campbell案
一名申請人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申請註冊SoniStream商標,用於網路與廣播電台排程及播音之可下載電腦軟體。SONY公司認為,該商標有致其SONY商標模糊淡化之虞(likelihood of dilution by blurring),遂於本件註冊公告後提出異議。商標審理及上訴委員會(TTAB)就SONY公司是否有權提出異議及其商標淡化之主張是否有理由加以審酌……
美國聯邦商標註冊程序大致可為申請、審查、公告及註冊等四階段。申請案經USPTO審查,若認為無不得註冊事由,就會公告於其官方公報。此時,任何自認因該商標註冊而受有損害之人,得向USPTO提出異議。異議期間為公告後...
賣家貨物侵權,亞馬遜購物網站可能要負責: 歐洲法院2022年Louboutin案判決
當線上平台賣家侵害商標權時,線上平台是否要負責任?各國法院過去認為,只要平台是被動提供服務,不積極介入,侵權的只是賣家,平台無庸負責。但是當平台所提供服務越來越多,平台仍不需負責?歐洲法院2022年12月22日做出C-148/21- Louboutin案判決,認為亞馬遜(Amazon)可能要為賣家的商標侵權負責。
亞馬遜的混合商業模式
亞馬遜商城是全球知名的線上商城,除了販售自有品牌商品外,也允許第三方商家在其商城上販售商品。
亞馬遜採取的是一種「混合模式」。一,其本來是自己的線上銷售網站(online sales website),以自有名義販售商品;二,後來擴充了電子市集(o...
談美國專利訴訟之第一戰:「特定性管轄權」爭議
本文在介紹美國民事訴訟之「對人管轄權」(personal jurisdiction),特別是「特定性管轄權」(specific jurisdiction)與台灣廠商案例以供參考。
美國專利訴訟中之管轄權爭議是應注意的議題。一旦承審的地方法院無管轄權,即可移轉案件到其他法院,而對原告產生訴訟成本,例如尋找新的在地律師、重新評估訴訟策略等。若被告有機會換到「非專利權人友善」的地方法院,專利侵權不成立的機會將增加。
美國聯邦法院之管轄權
美國司法體系分為聯邦層級和州層級。州法院有「一般性管轄權」(general jurisdiction)。除美國聯邦憲法或法律有規定外,州法院可管轄所有...
不住美國的商標權人須指定送達代收人,法院程序一樣適用!2022年第九巡迴法院San Antonio Wineryv. Jiaxing Micarose案
外國申請人在美國申請商標,一般透過美國事務所代為申請,在法律上需指定一代收送達人,負責代收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往來的文件。但是,將來若發生法律訴訟(在法院主張該商標應撤銷),法院文件該如何送達給外國申請人?第九巡迴法院在2022年San Antonio Wineryv. Jiaxing Micarose案認為,法院程序一樣可向最初指定的代收送達人為送達;但若沒有指定,就直接向專利商標局長為訴訟送達。
外國人在美國申請商標需指定送達人
美國聯邦商標法規定,外國申請人若在美國沒有住所,需指定一個美國居民為文件的送達代收人。第1051條(e)規定:「如果申請人的住所不在美國,其可向專...
2022年10大歐洲專利訴訟事件: 醫療醫藥、行動通訊SEP成年度焦點
歲末年終,又到了瞻前顧後的時節。總部位於德國的「JUVE Patent」線上平台於12月下旬發布了2022年歐洲法院的10大專利訴訟事件,這些案件反映了歐洲專利法院以及歐洲專利局過去一年多采多姿的動態。在過去12個月裡,歐洲法院除了對行動通訊和小分子醫藥產品等爭議做出了裁決或審議外,案件還涉及新興領域,包括葡萄糖監測設備、太陽能電池板及新冠病毒疫苗專利。在行動通訊部分,主要議題多圍繞 5G、SEP 和 FRAND打轉。另一方面,業界也相當關注UPC(歐盟統一專利法院)可能於2023年上半年開始運作。
JUVE Patent嚴選出來的2022年10大歐洲專利訴訟事件分述如下。
(1)...
林宗宏:導入對審制能讓有切身利益的當事人充分主張,專利師公會樂觀其成
TIPO為推動「專利商標兩造對審及簡併救濟層級」之修法,已於2021年6月預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稿,並於預告期間收集各方意見後,經審慎審酌,部分已採為草案內容,並修正專利法及商標法第3稿草案,於2022年4月19日函報行政院審查(簡稱《報院版》)。唯半年過去,草案仍在行政院待排程審查,希望政院可以加快審查腳步,盡早送立法院進行三讀,加速台灣接軌國際的腳步。
長久以來,我國行政救濟程序冗長、多方均呼籲改革。歷年來全國工業總會、專利師公會,產業界、學者專家多次建言,在參考外國法制修正我國救濟制度後,智慧局提交政院審查之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報院版...
專利師
專利師,是一項依據《專利法》及《專利師法》而設置的專門職業頭銜,主要業務依據前項兩法規定,可代理執行專利相關業務。具體來說,專利師透過其在技術與法律上的專業,協助發明人申請專利,提供專利相關事宜之諮詢及服務,並協助處理專利相關爭訟案件。我國專利師法於2007年7月11日公布,2008年1月11日起生效,第一屆專利師國家考試也在2008年8月正式舉辦。
資格取得
經專利師考試及格及職前訓練合格者,得檢具證書費及相關文件向智慧局申請核發專利師證書,欲執行專利師相關業務時,應加入專利師公會後,始得執行業務。專利師考試由考選部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訂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
跨不同產品之專利訴訟和解協議與限制競爭案例 —2020年美國FTC v. AbbVie Inc案
專利訴訟和解可能有限制競爭之狀況而違反競爭法。本文在介紹美國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v. AbbVie Inc.案,其涉及不同藥品之專利訴訟和解協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主張該些協議屬限制競爭類型;本案第三上訴法院認同該主張。
本案之原廠藥為AndroGel(昂斯妥凝膠,劑型為外用凝膠劑)屬睪固酮類藥物,而美國聯邦藥品與食品管理局(FDA)於2000年核准該藥物的新藥許可證。系爭專利為美國專利第6,503,894號(894號專利),於2020年8月30日到期,為AbbVie公司與Besins Healthcare公司(Besins公司)共有。
...
如何證明商標停止使用並有不再重行使用的意圖:TTAB 2018年TV Azteca, S.A.B. de C.V. v. Jeffrey E. Martin案
美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停止使用並有不再重行使用的意圖,視為商標放棄(abandonment)。而商標放棄則是法定註冊撤銷(cancellation)事由之一。實務上的難題是,在註冊撤銷申請案中,該由何人以及如何證明停止使用和不再重行使用的意圖?本案申請人(Petitioner)以答辯人(Respondent)已連續三年未使用其商標為由,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申請撤銷其註冊。在本案中,負責審理的商標訴願暨上訴委員會(TTAB)回應了前述問題……
本案背景
本案答辯人Jeffrey E. Martin 自1996年8月6日起,於USPTO註冊並延展經字體設計之MYST商標(見下圖1)...
真人實境秀Floribama Shore侵害Flora-Bama酒吧商標?2022年第十一巡迴法院MGFB Properties v. Viacom案
美國維亞康姆集團(Viacom) 製作的真人實境秀節目《Floribama Shore》,在2017年第一季播出之前, Flora-Bama酒吧就寄發警告信,認為節目名稱侵害其商標。2022年11月底,美國第十一巡迴法院判決,該節目名稱構成對該商標之藝術創作使用,而受言論自由保護。
原告為美國知名海濱酒吧
在美國東南方的佛羅里達州和阿拉巴馬州的交界處海邊,有一家酒吧取名為「Flora-Bama」(Flora-Bama Lounge)。Flora代表佛羅里達州,Bama代表阿拉巴馬州。MGFB公司為酒吧經營者,並擁有「FLORA-BAMA」之聯邦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酒館和餐廳服務。其對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