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台商出口經貿佈局,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宣布締盟德州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IEAT)3月16日與美國德州Austin市BorderPlex Alliance(BPA)及與El Paso市Opportunity Austin(OA)正式簽署合作備忘錄,締結國際合作夥伴關係。隨著此次締盟,BPA與OA分別成為IEAT的全球第60個夥伴國、第180與181個姐妹會,大幅擴展IEAT在美國德州的經貿佈局,加速協助台灣企業在美南卡位的新里程碑。
美國德州憑藉其全美第2大土地面積與人口規模,長期穩居全美第1大出口州,目前更耀升美國第2大經濟體,更在全球供應鏈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德州擁有四大核心產業聚落被譽為「四大天王」:達拉斯(Dallas...
想將專利權授權卻苦無對象嗎?
中國知識產權局 (CNIPA) 在2022年專利法修正時,仿照英國專利制度,引進專利權授權開放機制,只要專利權人登記放授權者,年費會有減半優惠。於此將CNIPA制定之規範向讀者說明。
CNIPA於2022年專利法修正時,引進英國專利制度中的授權開放機制。該機制運作方式是在專利權取得後,專利權人可以將專利權授權給任何第三人;但不是自己找被授權人,而是透過政府的登記平台,揭露希望授權的專利權,只要有第三人同意的話,授權契約即生效。
惟各國仍會因應國情不同而有制度上的差異。於此,僅將CNIPA的規範制度簡介如下:
目的
專利權的最大價值除了保護自己外,就是將權利活化,而活...
你的專利代理帳戶中有錢嗎?— 日本專利代理人因違規遭罰暫停執業資格一年
這是一則發生在日本的專利新聞事件,筆者覺得蠻有趣的,與讀者分享。日本法院於2025年2月25日依據日本《專利代理人法》第32條的規定,對專利代理人福地武雄採取紀律處分,暫停其部分執業資格一年。這是自2000年《專利代理人法》生效以來,第17起針對專利代理人的紀律處分案件。
福地武雄是福地國際專利事務所(福地国際特許事務所)的負責人,事務所位於東京都澀谷區。福地武雄於1999年11月22日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註冊號碼為11425。根據法院判決,自2025年2月25日起,福地武雄被罰暫停執業一年。在此期間,他無法代理新的專利申請手續或繳納專利費用,也無法提供《專利代理人法》所規定的諮...
合夥人未獲夥伴同意以個人名義申請商標?THE NEPTUNES商標廢止申請案
這件案子由於訴願人於3月27日才提出異議訴狀,最終結果還沒有出來,因此不算是一個案例,只是一則新聞。分享此一新聞的用意在於提醒讀者即使是再緊密的合作夥伴,對智慧財產的管理也必須「斤斤計較」,如發現任何問題,必須果斷提出異議;否則,多年辛苦經營的商標,有可能會被合作夥伴整碗端走。
涉案商標
3月27日,美國唱片製作向人Chad Hugo向美國商標審理暨訴願委員會(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 TTAB)提出異議,針對註冊號6598717及7164541之商標提出廢止申請。
美國商標註冊號6598717
圖片來源:USPTO
美國商標...
「Super Mario」超市商標爭奪戰,任天堂敗訴
哥斯達黎加一家名為「超級瑪利歐」(Super Mario)的超市,在與全球知名遊戲公司任天堂的商標爭奪戰中取得勝利,成功保住了這家超市使用50多年的名字。
這家位於哥斯大黎加聖拉蒙(San Ramón)的超市,由當地居民Mario於1974年創辦,其中商標中的“Super”代表「超級市場」,“Mario”則是他們的名字,2013年,瑪利歐的兒子查里托(Charlito)為超市註冊了商標,但2024年申請延展商標時,卻被任天堂提出了異議。
該超市的商標採用簡單的黃藍色設計,上面寫著:「Super Mario- 您的放心之地」,除了名稱之外,與任天堂並無任何關聯。雖然任天堂在全球針...
諾基亞與亞馬遜簽署專利協議,結束全球專利訴訟
經過多次專利侵權訴訟交戰,諾基亞宣佈與亞馬遜簽署專利協議,授權亞馬遜在其流媒體服務及設備中使用諾基亞的視訊技術,雙方同意終止了全球的專利訴訟,並約定針對協議的條款內容進行保密。
亞馬遜在德國和美國吞敗
2023年10月31日,諾基亞在美國、德國、印度、英國和統一專利法院(UPC)等多個司法管轄區對亞馬遜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亞馬遜Prime Video和亞馬遜的串流媒體設備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侵犯了諾基亞多項視訊串流專利,包括視訊壓縮、內容交付、內容推薦和硬體相關方面等多種技術。
2024年9月19日,諾基亞在德國慕尼黑第一地區法院贏得了亞馬遜某些串流媒體設備的SEP禁令,並於第...
專利收購與反壟斷法之爭議:由單細胞基因定序平台之專利戰談起(二)
本文將介紹法院對於專利權人收購專利之違反性判斷依據,並做為生物科技產業之專利策略之參考。
※本文為「專利收購與反壟斷法之爭議:由單細胞基因定序平台之專利戰談起(一)」之第二部分
Bio-Rad vs 10x訴訟有關反壟斷爭議
法院審理意見
反訴第二項分析:DGAT市場違反《克萊頓法》
10X聲稱RainDance的合併違反了《克萊頓法》,因為它大大減少了技術市場的競爭。10X指出由於Bio-Rad在DGAT市場上的專利壟斷,使其能夠將授權金提高,並拒絕將專利授權給競爭對手,並阻止競爭。針對對於反壟斷損害,10X聲稱由於合併導致必須授權支付更高的權利金價格,或可能被拒絕授權,除...
單一顏色商標: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偉嘉紫色案
同一標識在不同國家註冊是否獲准,往往受制於各國商標審查法制及實務差異而有不同結果。惟核駁與否,其實某程度也透露出主管機關與法院評價證據時所抱持之觀點。
本案原告美商瑪斯公司(Mars, Incorporated)於2009年以單一紫色(色號為Pantone 248C,如下圖所示,後稱系爭標識)向智慧財產局(TIPO)註冊商標,並指定使用於當時商品及服務分類表之第31類「貓及小貓用飼料及非醫用飼料添加物」商品,惟經智慧局以欠缺先天及後天識別性為由核駁。原告不服,遂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系爭標識不具先天識別性
法院首先表示,單一顏色在消費者認知中多屬裝飾性質,故通常不...
「每個人對抗種族主義」標語能否註冊商標? 2023年聯邦巡迴上訴法院In re GO & Associates, LLC案
能否將「每個人對抗種族主義」這種標語或口號註冊商標?2023年11月,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在In re GO & Associates, LLC案中,確認了美國專利邦商局的看法,認為「everybody vs racism」(每個人對抗種族主義)只是一種傳達資訊的口號,未能發揮指示商品來源的功能,而不得註冊商標。
資訊性口號欠缺來源指示功能
根據美國聯邦商標法(Lanham Act),要申請聯邦商標註冊,一標誌必須具備識別性,意即能夠發揮作為來源識別符(identifier)的功能。換句話說,它必須能夠指示出申請人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使其與其他來源相區別。
一般而言,如果是...
商標侵權救濟
在我國商標經註冊公告後,商標權人依法得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將相同商標使用於同一商品/服務;或將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使用於同一或類似的商品,而導致有混淆誤認之虞的情形(商35II、68)。故原則上在商標權排他範圍內,未經商標權人同意而使用其商標者,皆屬侵害商標權的行為;商標權人對於侵害其商標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依我國商標法第68條,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即為侵害商標權:
(1) 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者。
(2) 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3) 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