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關稅法第337條為一種邊境保護措施,當進口之產品有不公平行為(例如著作權、商標、及專利侵權),且可能危害到美國的產業時,權利人就可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提出調查申請,以阻止侵權者進口產品,或繼續銷售已經進入美國的產品。由於337調查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在美國進行重大投資的公司,因此ITC侵權案件中的專利權人,必須要符合國內產業(Domestic industry)的要求。
針對此標準,ITC長期以來皆著重在美國本土製造的重要性,認為「純粹的進口商」(mere importers) 難以滿足國內產業的要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