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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佈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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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5日的下午,春光和煦,北美智權借用師大國際會議中心場地舉辦研討會,榮幸邀得德國Hoefer & Partners事務所歐洲專利律師Dr. Joachim Weber及歐洲專利局(EPO)官員Mr. Gerd Hedemann來台,以「歐洲專利佈局」為題,分享其專業經驗,也感謝諸多專利業界的舊雨新知撥空到場共同參與。 由會前會後的意見調查結果發現,許多台灣申請人雖有心前往歐洲申請專利,但往往因歐洲語文、法制過於多元,不知從何著手。以下摘記當天Dr. Weber第一場演講-「歐洲專利佈局策略」(European Patent Strategy)-的談話內容,望供參考。...

從LG與廣達美國訴訟案件看專利權利耗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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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說明:此案起源於LG與Intel之間曾簽署專利互相授權的契約(Patent Cross License Agreement)以及主契約(Master Agreement)。於授權合約中,LG授權Intel可以結合LG的專利製造Intel的微處理器以及晶片組,並且亦同時授權Intel可以將結合LG專利所製造的產品販售給他人。另在主契約中,LG要求Intel於販售該些產品時,必須通知客戶該些產品已取得LG專利授權,但不得將此產品運用結合到非Intel的產品中。 後Intel將結合LG專利的微處理器與晶片組販售給廣達等電腦製造廠商,廣達等製造廠商遂將微處理器與晶片組結合在自己生產的產品中。...

《歐洲專利公約》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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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公約》(EPC)是歐洲地區有關發明專利申請核發的一份跨國協定,申請人可統一向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簡稱 EPO)提出申請,並藉此途徑指定進入 EPC 締約國,甚至是部分簽有延伸協議的非 EPC 締約國,以使獲准的歐洲專利得於被指定的歐洲國家取得專利保護。 根據 EPO 公布的資料,美國、日本是歐洲之外最主要的歐洲專利申請國,以 2007 年為例,兩國申請量皆在二萬件之上,韓國亦相當積極, 2006 年申請量即已突破 4000 件。而兩岸企業積極開拓歐洲市場,歐洲專利申請量雖不比美、日、韓三國,申請件數及取得的專利數量卻也逐年增加(請參下圖...

美國訴願先期審查會議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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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申請美國專利過程中在訴願程序的部份,大約有 60% 的訴願案,並不會進行到專利訴願暨衝突委員會 (Board of Patent Appeal and Interference ,簡稱 BPAI) 這個階段來作出最後的決定 (Final Decision) ,再加上由於訴願耗時甚久,若又有重開審查的程序,則更會延長訴願的時間。此外,除了冗長的訴願期常讓申請人困擾外,若是訴願人還另外委任代理人撰寫訴願理由書 (Appeal Brief) 或補充訴願理由書,還需要負擔一筆高額的費用支出。 因此, USPTO 基於保障申請人權益、提升訴願效率、以及降低訴願成本的考量下,對於收到二次以上核...

兩岸專利權共有下實施專利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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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為無體財產權的一種,因此也是可能產生如一般財產權般的多數所有人共有情況,此時各專利共有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如何?其中單獨個人的行為效力可以及於他共有人嗎?在在皆是疑問,因此希望藉由此篇文章提出觀點作為拋磚引玉。 一、財產共有 TOP 既然談到共有,就應先對一般財產權共有做一釐清。依據台灣民法第 817 條第 1 項規定:「 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第 820 條第 1 項規定:「共有物,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共有人共同管理之。」 (一)對於共有物的行為必須由共有人全部或過半數以上行使方合法 依據民法第 819 第...

台灣專利號標示與侵權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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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產業對於專利的申請重視的程度越來越加深,所以時常見到產品上標示專利號碼或是申請中等字眼,但究竟如何標示才是合法?又標示錯誤或是未標示是否影響權利的主張?在在是業界必須注意的問題。因此,希能藉由此篇文章提醒業界專利號標示的重要性。 一、專利號標示的法規規定與實務見解 TOP (一)法律規定 專利法第 79條前段規定:「發明專利權人應在專利物品或其包裝上標示專利證書號碼,並得要求被授權人或特許實施權人為之;其未附加標示者,不得請求損害賠償。但侵 權人明知或有事實足證其可得而知為專利物品者,不在此限。」從條文中可以發現,對於受侵權的專利欲主張權利者...

《倫敦協議》5月生效可望降低歐洲專利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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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歐洲專利局(EPO)的統計資料,台灣申請人提出的歐洲專利申請案及取得的歐洲專利件數逐年增加(請參圖一),但相較於日、韓等國,台灣申請人的歐洲專利申請動作相對保守,成本可能是其中一項考量因素。不過好消息是,今年 5 月 1 日起,隨《倫敦協議》( London Agreement )正式生效,歐洲專利申請案的「後段」申請成本可望大幅降低。 歐洲申請案「後段」申請程序 為方便說明,這裡所指的「後段」申請程序,是指歐洲專利申請案實質審查結束後的程序(請參圖2),而「後段」申請成本,即實審結束後產生的成本。 依據《歐洲專利公約》( EPC )規定,審查委員若初步認定一件申請案...

Qualcomm v. Broadcom就H.264標準相關專利之訴訟判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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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Qualcomm v. Broadcom 雙方間之專利糾紛,自 2005/5 月開始,當時 Broadcom 控告 Qualcomm 侵害其十項關於有線、無線通訊技術的專利權。同時, Broadcom 亦向美國 ITC 提出暗示 Qualcomm 公司侵犯其專利權的不公平進口行為,要求 ITC 調查 Qualcomm 的進口相關事宜。更於七月時, Broadcom 又對於 Qualcomm 提出個別的反托辣斯法審查。短時間之內, Qualcomm 也對 Broadcom 提出其侵犯 Qualcomm 七項專利權的訴訟。而後於同年十月, Qualcomm 向美國南加州地方法院提出...

KSR案例之判決對未來專利界之可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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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說明 2003 年 12 月 12 日密西根聯邦東區地方法院對於 Teleflex Incorporated and Technology Holding Company (Teleflex) 控告 KSR International Co. (KSR) 侵害其美國專利第 6,237,565 號作出判決,認定該專利範圍的第四項就已知的先前技術而言是「顯而易見」,故為無效。Teleflex 不服並提出上訴至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 ),CAFC 則反轉地方法院的判決,認定地方法院採用不完整的 TSM 驗證原則 (incomplete teaching-suggestion-motiv...

【會員限定文章】統一專利法院專利調解與仲裁中心啟動《調解規則草案》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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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國際專利爭端解決框架,隸屬於統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UPC)的專利調解與仲裁中心(Patent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Centre, PMAC)於2025年5月21日正式啟動《調解規則草案》(Draft Mediation Rules)公眾諮詢,廣納全球利害關係人意見,目標於2026年初全面投入運作,成為歐洲首個專注於專利與相關智慧財產權(IP)糾紛的替代性爭議解決平台。 ★ 本文未完,請加入或登入「NAIPNews北美智權報網站」會員以閱讀全文 ★ 加入會員後,歡迎點入完整文章閱覽全文:【統一專利法院專利調解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