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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專利權共有下實施專利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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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為無體財產權的一種,因此也是可能產生如一般財產權般的多數所有人共有情況,此時各專利共有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如何?其中單獨個人的行為效力可以及於他共有人嗎?在在皆是疑問,因此希望藉由此篇文章提出觀點作為拋磚引玉。 一、財產共有 TOP 既然談到共有,就應先對一般財產權共有做一釐清。依據台灣民法第 817 條第 1 項規定:「 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第 820 條第 1 項規定:「共有物,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共有人共同管理之。」 (一)對於共有物的行為必須由共有人全部或過半數以上行使方合法 依據民法第 819 第...

台灣專利號標示與侵權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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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產業對於專利的申請重視的程度越來越加深,所以時常見到產品上標示專利號碼或是申請中等字眼,但究竟如何標示才是合法?又標示錯誤或是未標示是否影響權利的主張?在在是業界必須注意的問題。因此,希能藉由此篇文章提醒業界專利號標示的重要性。 一、專利號標示的法規規定與實務見解 TOP (一)法律規定 專利法第 79條前段規定:「發明專利權人應在專利物品或其包裝上標示專利證書號碼,並得要求被授權人或特許實施權人為之;其未附加標示者,不得請求損害賠償。但侵 權人明知或有事實足證其可得而知為專利物品者,不在此限。」從條文中可以發現,對於受侵權的專利欲主張權利者...

《倫敦協議》5月生效可望降低歐洲專利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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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歐洲專利局(EPO)的統計資料,台灣申請人提出的歐洲專利申請案及取得的歐洲專利件數逐年增加(請參圖一),但相較於日、韓等國,台灣申請人的歐洲專利申請動作相對保守,成本可能是其中一項考量因素。不過好消息是,今年 5 月 1 日起,隨《倫敦協議》( London Agreement )正式生效,歐洲專利申請案的「後段」申請成本可望大幅降低。 歐洲申請案「後段」申請程序 為方便說明,這裡所指的「後段」申請程序,是指歐洲專利申請案實質審查結束後的程序(請參圖2),而「後段」申請成本,即實審結束後產生的成本。 依據《歐洲專利公約》( EPC )規定,審查委員若初步認定一件申請案...

Qualcomm v. Broadcom就H.264標準相關專利之訴訟判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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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Qualcomm v. Broadcom 雙方間之專利糾紛,自 2005/5 月開始,當時 Broadcom 控告 Qualcomm 侵害其十項關於有線、無線通訊技術的專利權。同時, Broadcom 亦向美國 ITC 提出暗示 Qualcomm 公司侵犯其專利權的不公平進口行為,要求 ITC 調查 Qualcomm 的進口相關事宜。更於七月時, Broadcom 又對於 Qualcomm 提出個別的反托辣斯法審查。短時間之內, Qualcomm 也對 Broadcom 提出其侵犯 Qualcomm 七項專利權的訴訟。而後於同年十月, Qualcomm 向美國南加州地方法院提出...

KSR案例之判決對未來專利界之可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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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說明 2003 年 12 月 12 日密西根聯邦東區地方法院對於 Teleflex Incorporated and Technology Holding Company (Teleflex) 控告 KSR International Co. (KSR) 侵害其美國專利第 6,237,565 號作出判決,認定該專利範圍的第四項就已知的先前技術而言是「顯而易見」,故為無效。Teleflex 不服並提出上訴至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 ),CAFC 則反轉地方法院的判決,認定地方法院採用不完整的 TSM 驗證原則 (incomplete teaching-suggestion-motiv...

【會員限定文章】統一專利法院專利調解與仲裁中心啟動《調解規則草案》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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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國際專利爭端解決框架,隸屬於統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UPC)的專利調解與仲裁中心(Patent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Centre, PMAC)於2025年5月21日正式啟動《調解規則草案》(Draft Mediation Rules)公眾諮詢,廣納全球利害關係人意見,目標於2026年初全面投入運作,成為歐洲首個專注於專利與相關智慧財產權(IP)糾紛的替代性爭議解決平台。 ★ 本文未完,請加入或登入「NAIPNews北美智權報網站」會員以閱讀全文 ★ 加入會員後,歡迎點入完整文章閱覽全文:【統一專利法院專利調解與...

從諺語走進法律殿堂 越南南澳魚露用地理標示說好產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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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載數百年歷史風味的越南南澳(Nam O)魚露,已於去年正式獲得國家地理標誌(Geographical Indication, GI)保護!越南智慧財產局於2024年6月28日頒佈第437/QĐ-SHTT號決定,授予「Nam O」魚露產品地理標誌註冊證書(證書編號第00138號)。此標誌由越南峴港市蓮沼郡人民委員會負責管理,為這項深具文化底蘊的地方特產築起法律保護高牆。

印度慶祝《設計法案》立法25週年 彰顯美學創造力對經濟推動的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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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工部工業及內部貿易促進局(DPIIT)轄下的專利、設計及商標總監辦公室(CGPDTM)主導下 ,印度已於2025年5月25日起,以 「設計 — 美學創造的慶典」 (Designs – Celebration of Aesthetic Creations) 為主題,隆重展開《設計法案(2000年)》(Designs Act, 2000)於印度立法25週年的系列慶祝活動。

KIPO公開殖民時期海外韓國人專利版圖!權道仁、朴英魯、姜永昇等以發明紮根美國 專利收益成獨立運動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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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紀念韓國光復80週年暨「發明日」60週年,韓國專利局(KIPO)於專題歷史研究中確認,獨立運動家權道仁(KWON Do-in,1888-1962)為首位在美國提交專利申請的韓國人。此發現揭開近代韓國人海外發明史重要篇章,彰顯先賢以科技力推動民族獨立的愛國精神。 歷史研究還原海外韓國人發明軌跡 KIPO歷時深入調查「主要國家海外韓國人發明與專利申請/註冊史」,系統性分析1876年朝鮮開埠至1945年光復期間,韓人在美、英、日、法、德五國之專利數據。研究發現: 權道仁於1920年9月14日在美提交「縫紉機配件」專利申請(1921年9月27日註冊),創韓國人首例。...

【會員限定文章】歐洲專利局全面推行電子優先權文件認證服務 數位化進程邁向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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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2028年戰略計畫》(Strategic Plan 2028)目標,歐洲專利局(EPO)持續推動專利審批流程全面數位化。自即日起,所有具備MyEPO帳戶的使用者,均可免費申請經認證的電子版EPO優先權文件(Certified Electronic EPO Priority Documents),進一步簡化跨國專利申請程序。 數位化服務再升級:安全、便捷、免費 此項新服務基於歐洲專利組織行政理事會(European Patent Organisation’s Administrative Council)核准的「電子優先權文件發放與受理共通實踐方案」,旨在統一各國專利機構對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