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申請美國專利過程中在訴願程序的部份,大約有 60% 的訴願案,並不會進行到專利訴願暨衝突委員會 (Board of Patent Appeal and Interference ,簡稱 BPAI) 這個階段來作出最後的決定 (Final Decision) ,再加上由於訴願耗時甚久,若又有重開審查的程序,則更會延長訴願的時間。此外,除了冗長的訴願期常讓申請人困擾外,若是訴願人還另外委任代理人撰寫訴願理由書 (Appeal Brief) 或補充訴願理由書,還需要負擔一筆高額的費用支出。
因此, USPTO 基於保障申請人權益、提升訴願效率、以及降低訴願成本的考量下,對於收到二次以上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