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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AIA系列修法:PTAB審理程序修法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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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2011年9月16日頒布《Leahy-Smith美國發明法》(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簡稱AIA;編號Public Law No: 112-29 )(註1),專利訴願暨衝突委員會(Board of Patent Appeals and Interferences;BPAI)將在2012年9月16日改制為專利審理暨訴願委員會(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PTAB),除執行BPAI原有各項業務外,未來還將負責AIA新法調整或新增的多項審理(trial)程序。 為趕在相關辦法生效日前確定配套的37 CFR實施細則,...

你的專利產品標示專利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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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於AIA修法中,對專利號標示的方式作出了調整,可以採行虛擬標示方式替代實體標示。而中國也於2012年3月8日公告修正專利號標試辦法,並自同年5月1日開始施行。之前文章中國專利標記不清 小心被罰錢!已就舊法內容予以介紹。以下便就該二國的規定簡述如下,併提出部分公司對應於美國修法的處理方式作為業界的參考。 美國AIA修法虛擬標示 對於此項修正,非常簡單的於美國AIA修法的Section 16 (a)(1)中載明,專利號標示方式得以網路,透過超連結方式,指向公開且免費的網址,於該網頁中,明確載明產品的專利號,以供公眾隨時查閱。如此,便已經盡到專利號標示義務。 ...

美國AIA系列修法:再談First Inventor to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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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2011年9月16日頒布《Leahy-Smith美國發明法》(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簡稱AIA;編號Public Law No: 112-29 )(註1),其中Section 3為改採先發明人申請制(First Inventor to File;簡稱FITF)影響層面極大,由於這項變革預定2013年3月16日才會生效,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尚未提出相關修法提案,但從該局官員公開簡報內容,可以約略觀察USPTO對這項修法的初步詮釋。 USPTO釋例 AIA部分修法文字定義不明,新法頒布後,陸續已有多位專家學者就AIA Section 3...

優先權文件數位擷取服務(DAS) ─ 中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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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知識產權局(SIPO)於2012/2/20公佈一項架構於巴黎公約、PLT與PCT下文件互相運用的服務,那就是優先權文件數位擷取服務(Digital Access Service,簡稱DAS)。此項服務目前是免費的,希望藉由優先權文件的互相運用,減少申請人提交優先權文件的負擔,對地球暖化減緩做出貢獻。 目前可以作為製作並存入以及獲取優先權文件的智慧局,除中國外,有澳大利亞(AU)、西班牙(ES)、芬蘭(FI)、英國(GB)、國際局(IB)、日本(JP)、韓國(KR)、美國(US)共8個。最新參與此項計畫的各國智慧局名單,以WIPO公佈的為準。網址為:https://www.wipo...

TIPO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TW-SUPA)試辦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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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雖然台美PPH試辦計畫已經啟動,但因為台灣審查進度緩慢,導致運用PPH程序,請求美國案件加快審查的美意無法達成。為此,TIPO遂提出下述,促進申請人運用台灣的審查結果,向與台灣簽署PPH試辦的專利局,提起PPH審查請求的專利申請案,藉由啟動「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TW-Support Using the PPH Agreement)審查作業,簡稱TW-SUPA」,儘速取得台灣案的審查結果。 試辦啟動日 自2012年3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期間: 試辦期間為6個月,TIPO將於屆期前依據實施成果,評估是否持續或進行修正,另TIPO亦可因超過審查負荷或其他因素,變更或終止...

2011年台灣專利法修正關於新型、設計與過渡條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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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專利 因應發明專利的相關規定修改,以及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間的相同與差異之處,相同處可準用發明的規定予以整併,但也因為有不同處,所以新型也有自己的相關規定一併修正與調整。將關於新型的修正重點予以簡單整理如下: 專利三要件與申請文件準用發明專利。 擬制喪失新穎性規定亦準用發明專利。 申請應備具之文件另行規定 因發明專利的圖式不是必要文件,而新型專利的圖式為必要文件,因此無法準用發明專利,遂另行規定。 取得申請日之要件亦為申請書、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齊備之日為申請日。 分割 分割時間點另行制定 因原條文係準用發明的規定,但因發明的核准審定後...

2011年台灣專利法修正關於發明專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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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法,修正重點,共12項 增訂因申請人己意在刊物發表者亦可主張優惠期。 增訂非因故意未於申請時主張優先權,或未按時繳納專利證書費或年費致失權者,准其申請回復權利之機制。 將申請專利範圍及摘要獨立於說明書之外。 刪除申請人主動申請修正之時間限制,及放寬發明專利申請案得於初審核准審定後30日內申請分割。 增修專利權效力不及之事項,如非出於商業目的之未公開行為、以取得國內外藥物上市許可為目的之研究試驗行為、明確採行國際耗盡原則等。 修正醫藥品或農藥品之專利權期間延長規定。 修正強制授權事由、程序及同時核定補償金之規定。 增訂為協助解決開發中...

2011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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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美國IP領域相關人士而言,2011絕對是值得紀念的一年:經過6年努力,2011年9月16日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簽署參眾兩院共同通過的專利改革法案《Leahy-Smith美國發明法》(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簡稱AIA;Public Law No: 112-29)(註1),新法同日頒布,為美國專利法逾半世紀以來最大幅度修訂。 美國國會修法 AIA內容包括實體及程序修法,依各項條文實際生效日期,USPTO將各項修法分為Group 1、Group 2、Group 3三組。Group 1修法已在2011年底前陸續生效,其他兩組修法...

台灣與中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書制度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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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台灣與中國的專利權種類中,均有小發明的專利權,於台灣就是「新型專利」,於中國就是「實用新型」。台灣新型專利於2004年7月修正的專利法中,從實質審查修改為形式審查。為搭配審查制度的修正,於是参考日本制度加入「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書」,使專利權人可以運用該報告書判斷專利三性的參考文件。中國雖於專利制度建立之初,即已定位實用新型專利為形式審查,但直到2003年專利法第二次修正時,方導入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書制度,後於2009年10施行的新修訂的專利法中,將報告名稱改為「實用新型專利權評價報告書」。兩岸雖都有此報告書制度,但於實際操作面以及相關規定,卻仍有不同處。簡述如下: 報告涉及的條文...

中國專利獎遴選制度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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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國於專利的獎勵部分,可說是不遺餘力,除了從國家到市縣的專利資助以外,尚有專利獎勵制度。此項專利獎遴選與頒發已經持續進行了12屆,今年進入第13屆。今年共有233項獎項,包括15項專利金獎、5項外觀設計金獎、178項專利優秀獎與35項外觀設計優秀獎。已經自今年4月2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簡稱SIPO)公告之日起開始接受推薦報名,至截止日止(6月17日),統計報名參加的專利共有697項,發明有517項、實用新型有70項,外觀設計則為110項。從各地方知識產權局推薦的有379項、部委推薦的有164項、兩院院士推薦的有70項,行業協會推薦的有84項。經過初步審核後,通過初審的有合格的有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