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專利性檢索撇步大公開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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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眾所周知,要申請專利之發明,基本上要滿足三項要件,才有取得發明專利之可能性。此專利三要件分別為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其中,新穎性與進步性兩者可以說是連動的。台灣歷年專利審查基準彙編第一篇《發明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章《專利要件》第四節《進步性》中指出,「判斷進步性之前,須先判斷該發明是否具備新穎性要件,經判斷該發明具有新穎性後,始能判斷有無進步性」。也就是說,如果發明專利申請案不具新穎性,即可立即核駁,無須繼續審查。由此可見,新穎性可說是發明專利的核心。要確保所遞交的專利申請案不會被審查委員以「不具新穎性」核駁,前案檢索一定要確實作好。

隨著時間的過去,前案數量也在不斷的累積中,如何能在浩瀚的前案中找到相關的資料?如何才能避免掛一漏萬?教育部大學智財服務平台智財經理黃伯昇於《2018 LexisNexis法務智權實務研討會》中,以自身經驗分享了許多可專利性檢索的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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