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案啟示錄III》新興科技之標準必要專利實務:防禦階段

李秉燊/檢察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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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以高通為例,介紹標準必要專利(1)取得、(2)實施,和(3)防禦等三階段的新興科技產業SEP實務。本篇作為最終章「防禦階段」,在前兩篇「取得階段」和「實施階段」分別介紹了SEP定義、分析新興科技產業取得和選擇最適專利進行訴訟的實務細節後,本文嘗試以技術標準使用者(implementer)的角度反向推導,當個別廠商面對SEP所有人欲登門實施專利權時,其可得付諸防禦的短期和訴訟階段之策略,並思索如何減少侵權曝險(risk exposure)的程度和降低權利金計算基準的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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