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著名的Land Rover車廠,長期以來製造生產一系列外型粗獷方正的越野多功能車,但在2016年宣布停產Defender車系。化學製造廠Ineos公司想跟Land Rover買下相關權利但被拒絕,因而決定自己打造新品牌。但Land Rover卻在2016年、2017年將Defender車型在英國申請立體商標。Ineos公司不服,提出異議,認為該車型不具有識別性。2020年8月,英國高等法院判決Land Rover敗訴。

Land Rover的經典Defender越野車
Land Rover的越野車Series1,誕生於二戰後1947年,型態方正、功能實用,成為Land Rover的經典車款,後來衍生許多衍生變化車款,於1958年後略微調整,推出Series2。到了1983年,又延續該車系定位,將後車廂頂棚修改為固定車蓋,推出Defender 90和110。90和110是以軸距的英吋來命名,Defender110為5門,Defender90為3門。


Defender車系的發展,從一開始的Land Rover Series 1、Series 2,到後來的Defender 90和Defender110,這四款車型大致有一樣的特色,都是方方正正的造型、高底盤。後二款的Defender,包括有後車門上掛備胎,或沒有備胎的版本。
將經典車型申請立體商標
Land Rover車廠在2016年宣布停產Defender車系。化學製造廠Ineos公司創辦人Jim Ratcliffe爵士想繼續生產Defender車系,想跟Land Rover買下相關權利但被拒絕,因而決定自己打造新品牌。但Land Rover卻在2016年、2017年將Defender車型在英國申請立體商標。
Land Rover 車廠申請的是立體商標,對每一款車型都提交了電腦立體圖。其共申請了六個立體商標,分別是註冊號3186701(車型Series 1)、商標註冊號3248751(車型Series 2)、商標註冊號3164283(車型DEFENDER 90無備胎)、商標註冊號3158947(車型DEFENDER 90 有備胎)、商標註冊號3164282(車型DEFENDER 110無備胎)、商標註冊號3158948(車型DEFENDER 110有備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