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性要件再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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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設計立法看待可見性要件(visibility requirement)之角度與美國專利法頗為不同,其不僅認為此乃設計作為視覺性創作之當然要求,同時也認為是否以可見性作為保護門檻,事涉零備件市場利益分配。 歐盟如何規範可見性 現行規定 共同體設計立法之初便考量到可見性問題。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曾於共同體設計指令(CDD)1996年草稿提案增列相關措辭,儘管如此,歐盟執委會(Commission)在最終版本仍刪去原本冠於「外觀」前之「表面可見」(outwardly visible)等語,僅留下複合產品元件之可見性要件(CDD Article 3(3)(a...

設計與產品定義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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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樣貌必然隨著時代改變。為配合現今商業發展,歐盟執委會(Commission)在本次提案納入數位設計保護,作為實施逾20年之設計制度的革新起點。 共同體設計規則(CDR)之修訂草案第3條擴大「設計」與「產品」兩者定義,主要是呼應資訊科技興起所衍生的新設計保護需求,一方面避免其定義過時,另方面則增進保護標的要件之法律確定性與透明度(現行規定與草案內容簡介如後)。 擴大「設計」定義 現行規定 在CDR立法討論過程中,執委會曾就如何定義「設計」有不同思考:亦即,應從設計師角度將設計理解為一整體概念(同時涵蓋形狀、表面配置以及所有促進技術創新之創意與發明元素,包括材料、尺寸或重量選定...

2019-2022年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無效決定選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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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為「2019-2022年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無效決定選輯(四)」之第五部分,亦為系列文章之完結篇。全文可至查詢 歐盟設計規則第8(3)款關於模組系統的例外條款 歐盟普通法院支持Lego積木獲得註冊設計保護 案例13. Case T 515/19 Lego A/S v. EUIPO 2010年2月2日,Lego向EUIPO提交編號001664368-0006的註冊共同設計,是屬於「建築組件」類。然而,在2016年,一家從事體育用品和紡織品製造和分銷公司(Delta-Sport Handelskontor GmbH)提交了一份聲明Lego積木設計無效的申請,以產品外觀的所有特...

歐盟設計維修條款立法再度迎來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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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歐盟執委會(Commission)提出共同體設計指令(CDD)及共同體設計規則(CDR)之修訂草案,旨在使設計保護更貼近單一市場目標與數位時代需求,並且化繁為簡,提升中小企業與個人設計者使用的便利性與速度。在諸多提議中,最為令人矚目的便是立法延宕多時的維修條款。 爭議前半場:各方未達共識 從CDD及CDR制定之初,可說是從未就設計維修免責與否議題達成共識,不僅各會員國態度如此,執委會、歐洲議會(Parliament)與歐盟理事會(the Council)的立場也不一致。在此僵局之下,不得不於CDD第14條訂定「附加型凍結條款」(freeze-plus clause)以...

2019-2022年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無效決定選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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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2019-2022年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無效決定選輯(三)」之第四部分 獨特性審查相關案例 獨特性無效訴訟失敗案例 案例11. 無效編號 109941:Sorin Sirbu(申請人) vs. Wang Yunwei(註冊設計所有人) 該無效決定關於編號006649075-0001共同設計(以下稱系爭註冊設計),於 2019年7月26 日提交,屬於「滑板車(腳踏式)」類別。2020年9月28日,EUIPO的無效部門駁回了無效宣告申請,因為系爭註冊設計與在先設計之間存在許多「非細微(not minor)」的差異。 無效申請人是一家名為 E-TWOW 的電動...

2019-2022年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無效決定選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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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2019-2022年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無效決定選輯(二)」之第三部分 獨特性審查相關案例 獨特性無效訴訟成功案例 案例7. 無效編號 10583:Rubik's Brand Limited(申請人) v. East Sheen Industrial Co., Ltd.(註冊設計所有者) 該無效決定關於編號002778811-0001的註冊設計(簡稱系爭註冊設計),於2015年9月24日提交,屬於「玩具方塊」類別。2019年11月11日,EUIPO的無效部門宣布系爭註冊設計無效,因為它相對於在先商標註冊,不具有獨特性。 無效申請人是與著名魔術方塊相關的各...

沒有人可以獨占條紋圖案的設計: 紐約地院2023年Adidas v. Thom Browne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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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是運動用品或是球鞋的狂熱愛好者,都會對Adidas的3條槓(條紋)、Puma的黑豹、Nike的勾勾、New Balance的NB……等等標誌耳熟能詳,主要原因是這些廠商(商標權人)長期以來不斷擲下海量金錢來經營品牌、找知名藝人、明星運動員來充當代言人以提升品牌知名度。正因如此,這些長期耕耘的品牌一旦有被侵權之虞,定竭盡所能維權。以Adidas為例,這家國際知名的運動休閒配件大廠自2008年以來,已透過90多場訴訟及簽署 200 多項和解協議,來捍衛其一點一滴建立起來的智慧財產權堡壘,其中商標部分占最大宗。 不過,Adidas最近卻在一宗商標侵權訴訟案中敗北。2023年1月12日,A...

2019-2022年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無效決定選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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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2019-2022年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無效決定選輯(一)」之第二部分 獨特性審查相關案例 獨特性無效訴訟成功案例 案例4. 無效編號 106320:Lego Juris A/S(申請人)v. Filip i S-ka “Dromader” Spółka Jawna(註冊設計所有者) Filip i S-ka “Dromader” Spółka Jawna於 2014年3月28日提交註冊號:002435081-0001的註冊共同設計(簡稱系爭註冊設計)的屬於「建築磚」類別,提交時包含如圖5所示之圖式:2019年9月6日,EUIPO 的無效部門宣布系爭註冊設計被宣告無效...

愛沙尼亞智財權概觀及2021年申請近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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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沙尼亞共和國 (愛沙尼亞語Eesti Vabariik,英文Estonia) 位於歐洲東北部,是波羅的海國家之一,其國土由大陸部分和波羅的海中的2千多個島嶼組成,西向波羅的海,北向芬蘭灣,東臨楚德湖,南面和東面分別與拉脫維亞和俄羅斯接壤,總面積45,227平方公里。該國目前是波羅的海國家理事會、歐盟、歐元區、申根區、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以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成員國,為世界高收入經濟體之一。 目前我國與愛沙尼亞並沒有互設辦事處,但波羅的海三國已先後退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而台灣也與其中2國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互設辦事處,因此,要求我國與愛沙尼亞互設辦事處的聲浪高漲。我國與愛沙尼亞2...

2019-2022年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無效決定選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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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2019年至2022年EUIPO無效部門、上訴委員會及普通法院的判決中選出一些有關註冊共同設計的新判例法。本文就該等判決在註冊設計的新穎性及獨特性判斷法理和原則加以分析探討,希望能供專利業界及法界、學界做為參考。 ※「2019-2022年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無效決定選輯」將分為五期刊出,本期為第一部分 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註冊設計)在整個歐盟範圍內保護新產品的形狀和外觀。註冊設計是在2003年4月1日生效,這意味著關於註冊設計方面的判例法體系(例如獨特性)仍在發展中。由於國家法院對註冊設計的判決很少見,因此,EUIPO無效部門及上訴委員會及普通法院(Gener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