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回顧 (上)
編按:2021年疫情影響並未退燒,但對美國專利業界的衝擊由2020年的線下線上調整,升級為制度面檢討。北美智權報將分上下兩期刊出,回顧2021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包括法院判決、PTAB動態、政府行政決策、一般IP政策、國會修法、疫苗IP政策、美國總統拜登動向……等等。
美國最高法院新增判決
美國最高法院2021年有兩件專利相關的訴訟案件宣判:Arthrex案判決結果未動搖IPR程序根本,僅在IPR等公告後審理(Trial)程序上外加局長把關機制,以化解潛在問題,基本符合外界預期。而Minerva案的判決結果,一方面維持了傳統的讓與人禁反言原則(Doctrine of Assigno...
因應申請加入CPTPP,商標、著作權法將大幅提高保護力道
農曆年前,為了替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的談判做準備,行政院啟動了著作權法與商標法的修法進程,一方面加大了對著作權數位侵權的刑事責任,另一方面則是使商標侵權人的範圍擴大,對於商標權、著作權人的保護也因此更加完整。
在現行的著作權法中,大部分的犯罪行為都屬於告訴乃論,也就是犯罪被害人必須告知偵查機關(如檢察官、警察)犯罪事實,並且表達追訴的意思,才能發動偵查以及後續的刑事審判。這種做法固然可以節省司法資源,避免一再出現「以刑...
商標延展
商標註冊申請需經過審查,並符合商標的註冊要件,申請人才能取得商標權利。商標權期間為10年,但期間屆滿後仍有繼續使用註冊商標的意願者,應依商標法規定申請延展註冊,每次延展為10年,且無延展次數的限制,使持續有使用的商標,得永續享有其註冊權益。為防止商標權未延展註冊而當然消滅,應特別注意法定申請延展的期間,避免因重新申請註冊時可能衍生不必要的爭議。
究竟商標權期間是如何計算的呢?商標經核准審定,申請人於審定書送達後2個月內,繳納註冊費後,智慧局將於商標公報公告商標註冊,並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期間為10年(商33)。
申請商標權延展的法定期間
在商標權期滿後,商...
談經濟政策宣傳時的營業秘密議題
政府機關或部會的首長可能會在施政宣傳時透露某公司的建廠計畫。以第10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為例,在該活動中,某部長對媒體表示T公司將在高雄路竹科學園區興建提供3至5奈米製程的工廠,且為T公司2020年的投資計畫的一部分 。該陳述被媒體質疑為洩漏T公司的營業秘密。
雖然相關部會提出回應,並指出相關資訊早已為媒體所揭露,或是被T公司所公開發表。另T公司也特別發新聞稿澄清該建廠資訊不是營業秘密。然而,該類揭露所涉及的建廠資訊是否屬營業秘密,值得討論。
營業秘密的三要件
根據營業秘密法第2條,「營業秘密」的定義有二面向。一面向是標的物,即「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
專利權效力
所謂「專利權效力」,係指專利權人在其保護範圍內所得享有之權利。專利權人得主張於專利權範圍內,專有製造、販賣、使用或進口其發明之排他權利。原則上在專利權範圍內,專利權人享有獨占之排他獨占實施權,但專利法中有一些例外的情況,例如在公共目的考量下,雖在專利權技術範圍之內,其專利權的排他效力仍會受到限縮。
根據專利法第58條規定,發明專利權人,除專利法另有規定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發明之權。其實施包含物之發明之實施及方法發明之實施。所謂「物之發明之實施」,包含物品及物質,指「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之行為」。「方法發明之實施」,指的是使用該方法;或是「...
Unitary Patent怎麼向EPO申請?什麼是歐洲專利Opt-out?
歐盟統合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UPC)、歐盟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UP)很有機會在2022或2023年啟用,UP怎麼申請?什麼是Opt-out不以UPC作管轄法院?現在該為UP和UPC做些什麼準備?
EPO官網發布新聞稿,奧地利國會已於2021年12月2日批准歐盟統合專利法院協議臨時適用議定書(Protocol to the 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 on provisional application;PPA),待奧地利完成批准文件交存程序,就將啟動臨時適用階段,推進歐盟統合專利法院(Un...
商標廢止
利害關係人或任何人認為註冊商標有不得註冊或應予廢止註冊事由,可在法定期間內向智慧財產局提出商標爭議,商標爭議制度有3種類型,分別是異議、評定、和廢止。北美智權報已分別於282期「《IP小辭典》商標異議 」及298期「《IP小辭典》商標評定 」兩篇文章介紹過異議及評定制度,這一期要介紹的就是「商標廢止」。
依據商標法第63條第1項,商標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智慧局得依任何人的申請或依職權廢止其註冊:
(1) 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致與他人使用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之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而有使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2) 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
2022年上路的中國商標新法
中國為提升對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的運用、保護、管理,中國知識產權局在2021年發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新規,作為中國未來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與指導,因此新的一年開始,就有許多知識產權法規將從2022年1月1日正式上路。其中最受注目的,就是最新版的《商標審查審理指南》與更嚴格的《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中國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指出,《商標審查審理指南》是自1983年中國《商標法》實施以來,第一部覆蓋商標業務全流程的審查標準,對於中國商標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新法上路一:最新版《商標審查審理指南》發佈
為規範商標審查審理程式,保障商標審查在各環節法律適用一致的標準,中國知識產權局於2021年...
美國SEP政策轉變:為促進產業競爭,不宜核發禁制令
標準必要專利(SEP)的授權必須依循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FRAND)在科技業界已經是老調重彈,但各國政府與法院對於SEP/FRAND的態度不但略有差異,也往往隨著產業政策而發生改變。今年12月初,美國政府發布的一份政策宣示草案(Draft Policy Statement)就明確表達為了促進產業競爭,必須對SEP的禁制令的核發,做出進一步限縮。
在2021年即將結束之際,美國政府在智慧財產權領域有著一連串大動作。首先是10月底時,拜登(Joseph Biden)總統終於提名了他上任後的第一位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局長,結束了USPTO這大半年來一直由專利部門主管Drew Hir...
專利權期間延長
專利制度旨在鼓勵、保護、利用發明、新型及設計之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然而,對於人體可直接適用的醫藥品及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而言,為保障安全性及有效性,須先取得許可證才能實施其專利權,因此醫藥品或農藥品在獲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而上市時,大多已喪失部分專利權期間。為鼓勵業界對於新藥的研究開發及投資意願,專利法設立「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以補償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法發明專利,因為必須依法取得上市許可,而無法實施發明的期間。
申請專利權期間延長,限於醫藥品(不及於動物用藥)、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之發明專利權,依其他法律應取得許可證始能實施者;新型、設計專利權均不適用。根據專利法第53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