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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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專用權質押是指商標註冊人以債務或者擔保人身份將自己所擁有的、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商標專用權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商標專用權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權」,即擔保債權,指由債務人或第三人以移交動產或可讓與的財產權,在債權已屆清償期但未受清償時,得就該動產或財產權所出售所得的金錢優先償還。質權因其標的物不同,依我國民法可分為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二種,而以債權或其他可讓與的權利為標的物之質權,稱為權利質權。商標權為可讓與的無體財產權,即可以作為權利質權之標的。唯商標質權的作用在於擔保,並非以使用商標為其權利內容,故質權人並沒有...

專利改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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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後,申請人如發現其申請專利之種類錯誤,或認有變更其原申請案專利種類之必要時,得經由「改請」程序,改為合法及符合申請人權益的其他專利種類之申請案,並以改請前原申請案的申請日,作為改請後新申請案的申請日,以免影響專利要件之判斷。 專利可分為發明、新型及設計三種,申請專利的種類由申請人自行決定,若申請人提出專利申請後,發現所申請之專利種類不符合其需要,或不符合專利法所規定之發明標的,在這種情況下,若能直接將已取得申請日之原專利申請案,改為「他種」專利申請案,並以原申請案之申請日為改請案之申請日,就專利申請人而言,是相當方便而有利的。 由於改請案得以原申請案之申請日為其申請日,...

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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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專利審查主管機關為了提升專利審查效率、減少重複的案件檢索工作,藉由「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簡稱PPH)展開合作,當一專利申請案在第一申請局(Office of First Filing,簡稱OFF)經實質審查獲准專利後,專利申請人可將相關資料提供給第二申請局(Office of Second Filing,簡稱OSF);第二申請局便可參考第一申請局的檢索與審查結果,加速該專利申請案的審查。目前與台灣實施一般型PPH計畫的協定國家有美國;實施增強型的協定國家則有日本、西班牙、韓國、波蘭、加拿大等國。 PPH計畫最早的起源,是200...

《數據安全法》:大陸首部數據法律,多個首創和三大亮點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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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數據法學研究或數據開發利用的春天都來了? 2021年6月10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數據安全法》獲審議通過,將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作為大陸首部以「數據」或「數據安全」命名的法律,《數據安全法》獲審議通過、即將施行,預示著大陸數據開發與應用將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 對於從事數據法學研究和數據開發利用的人員來說,不論是理論研究工作,抑或是開發應用工作,都將迎來全新的發展階段。 對數據法學研究者來說,《數據安全法》審議通過掀開了大陸數據立法的序幕,預計後續圍繞數據管理與應用、數據處理和治理等各種議題,還會逐步形成相應的配套法...

營業秘密被侵害向美國法院申請單方扣押命令?2023年第三巡迴法院Janssen Prods. LP v. eVenus Pharm. Labs. Inc.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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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早在1996年就通過《經濟間諜法》(EEA),但對於侵害營業秘密的商業間諜活動,只有刑事責任。直到2016年美國通過《營業秘密防衛法》 (Defend Trade Secrets Act),被竊取營業秘密的公司,終於有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營業秘密防衛法》主要特色是設立了單方扣押制度,相當於台灣的證據保全程序,可向法院申請單方緊急扣押令。在符合八項要件下,美國法院可命執法人員執行該緊急扣押。但倘若地區法院認為不符合八項要件,當事人可否上訴?2023年第三巡迴法院在Janssen Prods. LP v. eVenus Pharm. Labs. Inc.案中認為,當事人不能提出上訴。 ...

談著作權保護的原創性要件與AI著作保護之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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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合成音樂於1957年首次產生在美國貝爾實驗室(Bell Laboratories),其利用「Music I」程式而製作樂曲「The Silver Scale」。隨著技術發展,1960年代開始有以演算法(algorithm)製作音樂,而到1980年代末期時已有全部由電腦程式自動生成音樂之技術。近期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技術的發展,「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開始用於音樂創作。在深度學習技術之前,音樂創作的演算法必須先設定相關創作原則;但深度學習技術則可從音樂資料中產生創作原則。 按照目前台灣著作權法學理或司法實務,「原創性」是著作...

專利申請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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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在送出申請後,智慧財產局會給出一組編號,讓後續雙方在溝通時,有個依據可以知道在討論哪一個申請案,這組編號稱之為「專利申請號」。 專利申請案號編碼方式 「專利申請案號」,係指專利申請案經收文後,給予每件專利申請案的代碼,以作為審查過程中對專利申請案進行管理之依據。目前專利申請案號為阿拉伯數字9碼,前3位數代表專利申請年份;第4 位數代表申請專利之類別,1代表發明專利,2代表新型專利,3代表設計專利;第5到第9位數代表申請的順序流水號,每年從00001開始。例如:102123456,表示為民國102年第23456 件發明申請案。 衍生設計申請案號 衍生設計申請案號編碼方式,...

營業秘密三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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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秘密為智慧財產權之一環,也是企業非常重要的無形資產之一,應該重點保護。然而,要重點保護公司的營業秘密,一個首要前提是要清楚了解那一些是公司的營業秘密,如果連保護的標的都沒有,還談什麼保護? 簡單來說,如果想要企業的機密資訊受到營業秘密法的保護,就必須符合營業秘密法第2條所規定的「營業秘密三要件」: (1) 秘密性: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的人所知者。 (2) 經濟價值性: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經濟價值者。 (3) 合理保密措施: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者。 制定營業秘密法的目的,在於保障營業秘密,以達提升投資與研發與意願之效果,並能提供環境,鼓勵在特定交易關係中的資...

疫情後專利申請量年增幅超過20%,印度如何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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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南向智慧財產國際研討會》首場簡報由專利大國印度打開序幕。雖然鄰近緬甸與中國的印度不是東協十國的一員,但卻是許多廠商新南向的熱門選擇。根據聯合國的數據統計,印度人口數已與2023年4月正式超越中國,達到14億2860萬,成社全球人口最多的國家。勞動力充足、工資相對低廉、內需市場龐大、政府積極吸引外資,印度幾乎擁有與中國一樣的條件;雖然水電的問題仍面臨很大的挑戰,但在去中國化的浪潮下,印度崛起應該是指日可待。為了開放市場、吸引外商,其專利法(Patent Act)自1970年以來進行了5次修訂;專利規則(Patent Rules)在過去10年來也修訂了9次,為的是加強專利對創新的保護及...

USPTO 2024/07/17發表AI發明專利適格性指引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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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拜登總統第14110號行政命令指示,USPTO 2024/07/17發表AI發明專利適格性指引更新。 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2023年10月30日簽發第14110號行政命令(簡稱《AI行政命令》),交付USPTO多項任務,而2024年7月17日再有一項工作完成:USPTO發表《2024含人工智慧專利客體適格性指引更新》(簡稱本次更新)。一般認為,對USPTO團隊來說,其內容有助分析判斷一AI發明是否符合35 U.S.C. 101、為可予專利客體;對AI發明申請人及代理人而言,亦有利框出有潛力取得美國專利的發明項目,並據以調整撰稿答辯方向,進而提高相關發明在美國的領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