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FTC力挺司法部:以资料共享矫正Google垄断,兼顾隐私无虞

0
就美国司法部(DOJ)起诉Google的反托拉斯案件,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于2024年8月做成裁决,认定Google在一般搜寻服务及搜寻广告市场非法维持垄断地位,违反《休曼法》第2条。司法部旋即向法院提出有关矫正措施(remedies)的最终裁决建议,又于今(2025)年3月提交修正建议(Revised Proposed Final Judgment, RPFJ)。其中,司法部建议法院应命Google就特定部分的搜寻索引(Search Index)、广告数据(Ad data)及客户端数据(User-Side data)等数据,与「合格竞争者」(Qualified Competitors)共...

以执行竞争法促进Data Sharing — 美国与欧盟的立场渐趋一致?

0
在大数据盛行的年代,似乎拥有数据就拥有了市场。因此,数据的垄断也成了市场垄断的指标之一,特别是像GOOGLE这一类以数据为基础提供服务的公司。另一方面,在AI发展炽热的时候,数据也是AI深度学习不可或缺的宝贵材料。基于以上种种,欧美的竞争主管机关均希望以「资料共享」(DATA SHARING) 来达到反垄断的目的。虽然目标一致,但手段方法本质上仍有不同;此外,「数据共享」虽可避免市场被独占,但也可能会对用户隐私造成伤害,这些都值得观察。

欧盟《AI法》处理生成式AI著作权问题之规范介绍

0
欧盟提出的《人工智能法》针对通用人工智能(AI)模型提供者创设了两项著作权相关义务 — 谁是GPAI模型提供者?义务的具体内容为何?如何履行义务?违反义务会受到什么处罚?本文尝试简要回答上述问题。

欧洲数据策略之另一大工程:共同数据空间

0
在迈向数字转型之路上,欧盟不仅制定《欧洲互通法》强化公部门数据共享,更针对策略性部门建立欧洲共同数据空间,大幅扩充可用数据的数量与范围,同时维持数据主体的控制权。

欧洲互通法生效,助欧盟加速实现数字转型愿景

0
欧洲数字十年(Digital Decade)旨在实现「技能」、「企业」、「政府」以及「基础设施」四大领域之数字转型,甫于2024年4月11日生效之《欧洲互通法》即是推动政府数字化的关键立法,预计2030年将可于在线提供「所有」主要公共服务。

USPTO 2024年4月发布AI工具USPTO实务使用指引

0
USPTO发布《人工智能工具USPTO实务使用指引》,依据美国现行法规及政策,针对AI工具的机会与风险,提示相关操作注意要点。

欧盟资料法正式上路

0
为了打造数据经济并推动2030年数字转型工作,欧盟继数据治理法之后,进一步完成数据法(Data Act)立法工作,该法业于2024年1月11日生效,且最快于生效日起20个月后开始适用(亦即2025年9月12日)。

简介美国《经济间谍法》经济间谍罪之「图利外国单位」要件与案例

0
美国《经济间谍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EEA)的经济间谍罪(18 U.S.C. § 1831)有「意图图利外国单位」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