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蔓延全球,智慧財產權領域亦不能自外於其衝擊。比方為加速開發藥物療法而寄希望於人工智慧(AI),就不免提及相關的發明人署名權、所有權、專利適格性問題;又如全球環境急劇變化,企業面對組織重整、人才流失,如何保護自家智慧財產,亦是重要課題。
美國專利發明人依法不得為AI機器
早在疫情爆發前,USPTO就已多次公開徵詢有關AI發明的各種意見,而機器究竟能否列作美國專利發明人?繼UKIPO及EPO之後,USPTO也在2020年4月就DABUS AI發明人案作成決定,確認美國案發明人依法限定為自然人。
根據USPTO描述的案件歷程,2019年7月29日Stephen L. Thaler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