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申請規定的放寬,一方面使得分割申請的實務與功能較其最初的立法初衷更為寬廣,另一方面也使得分割申請的運用方式更為多樣化,後續勢必將使得分割申請在專利戰略中的地位變得更為重要。本文將說明我國分割申請的現況,並以日本的分割實例說明分割申請在專利戰略中的運用,希望能加深讀者們對分割實務操作之理解。
在我國的專利制度中,分割申請的規定由來已久,並且在民國102年的專利法修正中首度放寬申請分割時點之限制,除了尚未經核准仍處於審查階段之申請案之外,又增訂申請人於發明申請案初審核准審定書送達後得提出分割申請之規定;數年後又在民國108年施行的專利法中,更進一步放寬專利法第34條所規定的可以提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