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起訴高通(Qualcomm)違反FRAND承諾拒絕授權其標準必要專利且採取複雜授權架構一案,目前仍在加州北區地院訴訟審理中。於2018年11月6日,加州北區地院Lucy H. Koh法官作出最新中間判決。此一中間判決,乃FTC主張,高通加入兩個標準制定組織所簽署的承諾書,故有義務一定要授權其標準必要專利給相競爭的數據晶片供應商?根據法院判決,高通確實有義務授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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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 / 註冊《北美智權報》會員楊智傑/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教授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起訴高通(Qualcomm)違反FRAND承諾拒絕授權其標準必要專利且採取複雜授權架構一案,目前仍在加州北區地院訴訟審理中。於2018年11月6日,加州北區地院Lucy H. Koh法官作出最新中間判決。此一中間判決,乃FTC主張,高通加入兩個標準制定組織所簽署的承諾書,故有義務一定要授權其標準必要專利給相競爭的數據晶片供應商?根據法院判決,高通確實有義務授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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