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智財權侵權訴訟中有個永恆難解的問題,就是賠償數額的計算。好不容易確認了權利的有效性、侵權事實也毋庸置疑,但在最後一關的損害賠償數額上,往往難以讓人滿意,甚至出現過法院的判賠金額,比授權權利金更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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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 / 註冊《北美智權報》會員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在智財權侵權訴訟中有個永恆難解的問題,就是賠償數額的計算。好不容易確認了權利的有效性、侵權事實也毋庸置疑,但在最後一關的損害賠償數額上,往往難以讓人滿意,甚至出現過法院的判賠金額,比授權權利金更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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