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在馬來西亞只有名稱,簽名,標籤,文字,字母、數字、圖形等內容可以註冊為商標,我們一般稱之為傳統商標。然而,馬國政府認為1976年商標法 (Trademark Act 1976﹝Act 175﹞) 已不合時宜,需要修改,將其範圍擴大才能跟上時代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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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 / 註冊《北美智權報》會員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長久以來,在馬來西亞只有名稱,簽名,標籤,文字,字母、數字、圖形等內容可以註冊為商標,我們一般稱之為傳統商標。然而,馬國政府認為1976年商標法 (Trademark Act 1976﹝Act 175﹞) 已不合時宜,需要修改,將其範圍擴大才能跟上時代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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