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發佈於2026年2月13日宣布,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確立對等關稅15%且不疊加,並就「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達成共識,並完成簽署。我國亦進一步爭取到共計2,072項輸美產品可豁免對等關稅,輸美只需課最惠國待遇(MFN)稅率,占台灣輸美產品適用對等關稅總項數的20%,亦即有五分之一原需要課徵對等關稅的輸美產品,未來不用再多加徵對等關稅;若從出口值來看,豁免對等關稅產品2024年輸美金額約99億美元,占台灣適用對等關稅產品輸美金額36%。
行政院表示,我方與美國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及「台美投資MOU」後,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將調降為15%且不疊加原MFN稅率,與日本、韓國、歐盟計算方式相同,確保台灣企業與主要競爭對手站在相同立足點,也進一步消除過去因為台美未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而比競爭對手國關稅高的劣勢。在此新稅率下,輸美重點產業包括工具機、機械、手工具、水五金、自行車、塑膠製品、紡織、醫療器材等工業產品都更具出口競爭優勢;毛豆、吳郭魚、鱸魚、魷魚、秋刀魚、虱目魚等農產品,也更有競爭力,可擴大深耕美國市場。
此次在232條款下各項關稅,我方也取得未來可能之半導體及半導體衍生品,以及現行的汽車零組件、木材家具、航空零組件(其中的鋼、鋁、銅衍生品)等多項最優惠待遇;我方另爭取到台灣半導體及資通訊企業赴美設廠及營運所需輸美的原物料、設備、零組件等亦可豁免對等關稅及232關稅,以及美方也承諾願提供土地、水電等基礎建設相關協助,給予赴美投資的台灣業者更具優勢的投資條件。
會計師:對等關稅15%、台商國際競爭力提升
隨著正式確立對等關稅內容,輸美平均關稅降至12.33%,將提升台灣產業國際競爭力。豁免對等關稅的輸美產品包括美方依行政命令提供給全球的豁免對等清單,以及台美進一步磋商的豁免清單,共計1,735項已載明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中的豁免項目,確保美方未來即使修正行政命令也不影響我國豁免。美方提供給全球的豁免對等清單仍有337項,雖目前對台灣豁免但未載明在協定中,未來若美國調整政策仍須留意。在市場開放部分,為確保糧食安全及軍工韌性,爭取重要品項維持不降稅或部分降稅。民眾最為關心的小客車部分,自美國進口將降至零關稅,另小貨車及其他工業產品則為部分降稅,保健食品則調降至10%。
台商宜盤點輸美產品稅負變化
KPMG執業會計師張智揚指出,對等關稅15%不疊加是指美國對台灣輸美產品適用的對等關稅不會再額外疊加在原本的MFN稅率之上,當輸美產品原MFN小於15%時,以15%為稅率,若MFN本身就大於15%,則從MFN計算。台灣企業應立即盤點輸美產品是否豁免,計算稅負變化,把握對等貿易協定的競爭優勢。隨著台美完成「對等貿易協定」之簽署,使長期困擾企業的關稅變動風險降低,預期將提升台商赴美投資的可預期性與資金配置效率。其中,232條款關稅之最優惠待遇,更進一步鞏固台灣企業在高科技供應鏈中的地位。此外,就台灣半導體及資通訊企業赴美設廠及營運所需輸美的原物料、設備、零組件等亦可豁免對等關稅及232關稅,美方也承諾願提供土地、水電等基礎建設相關協助,給予赴美投資的台灣業者更具優勢的投資條件。
台美深化供應鏈架構正式成形
KPMG執業會計師丁英泰認為,隨著關稅不確定性下降,台美以「台灣模式」深化供應鏈合作的架構正式成形,為台商赴美投資計畫的推進提供更穩定的制度環境。由於美國各州稅制、法規及投資誘因差異顯著,企業在設定營運模式與跨國交易時,仍需審慎評估投資架構、利潤分配、移轉訂價與法律遵循等面向,並及早因應外派員工赴美之簽證、個人所得稅與社會保險等議題,以確保後續營運能如期落地並保持適當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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