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美國地方法院值得注意的設計專利案件 – 2:專利侵權比對中相關先前技藝與結語
前文已經介紹過美國地方法院在設計專利圖式之間一致性及準確性和專利侵權比對中相關先前技藝重要性的相關案例。本文延續前文繼續介紹美國地方法院專利侵權比對中相關先前技藝重要性的相關案例外亦針對這些訴訟案件給予結論。本系列全文可至查詢。
專利侵權比對中相關先前技藝的重要性:Range of Motion Products, LLC. v. The Armaid Company Inc.案件
Terry Cross是Armaid公司已故的所有人,也是一位運動和職業損傷治療師,他於1995年發明了一款肢體按摩器Armaid 1,並於1998年取得發明專利(美國專利號5,792,081,簡稱081專...
從韓國女團「NewJeans」談商標特性、著名商標的認定與音樂產業應可受到哪些智慧財產權法的保護
韓國人氣女團NewJeans(下稱女團)在2024年與經紀公司發生衝突,並於同年11月29日對外聲稱已與經紀公司解約。但有趣的是,她們截至2024年12月時仍以「NewJeans」的團名繼續參與日本電視節目並參加東京華納兄弟哈利波特影城的宣傳等具規劃性的表演活動。值得關注的是,「NewJeans」的團名至今也還未在台灣申請商標(檢索日:2025年1月3日)。本文意在介紹團名「NewJeans」在商標相關規範上代表的意義,以及是否能被認定為「著名商標」?音樂產業能否受到相關規範保護?等議題進行深度剖析。
商標權之意義
與音樂產業有關的盜版行為包括發行盜版音樂之光碟業者、提供免費音樂下載的...
台灣法律人前往新加坡就業,出路在哪裡?
新加坡為亞洲國際化的金融中心,台灣法律人若想前往新加坡工作,能具備優勢嗎?由於新加坡人中英文皆流利,台灣人才跨國發展的語言優勢,在新加坡可能不切實際,新加坡又以英美法體系為基底,與台灣法律人所熟習的大陸法體系截然不同,不過沒關係,台灣法律人在新加坡仍有潛在的發展機會……
在北美智權報第250期,我發表了為何選擇新加坡留學動機、新加坡SMU法學碩士學程及訓練(請見北美智權報第250期文章:「東南亞投資正熱!賴苡安律師:新加坡留學成為法學人新選擇 」),隨後亦有讀者詢問有關新加坡留學後就業機會與展望性,事實上,我在留學期間後半段積極尋找實習機會及學生期滿後的就業準備,共寄出約40封就業信...
圖書館裡的秘密:從Internet Archive數位圖書館訴訟看「免費借閱」的合理使用問題
在COVID-19疫情期間,網際網路檔案館(Internet Archive, IA)大規模開放借閱電子書之舉動曾獲得不少掌聲,但也引來出版商反彈。歷經兩審後,IA之合理使用主張仍以敗訴收場。
本案上訴人網際網路檔案館(IA)為著名的數位圖書館及開放書籍聯盟(Open Book Alliance)成員之一,免費提供網頁、新聞、影音、圖像、書籍、軟體程式等資料;其原本按自有實體書之數量出借數位副本,即「持有一份出借一份」(one-to-one owned-to-loaned)。2018年開放圖書館計畫(Open Libraries Project)則納入合作圖書館之實體書,改按總計數量...
回顧2024年美國的設計專利法案-2:LKQ案裁決帶來的影響及USPTO針對LKQ案發布的審查指南並提供結論
接續北美智權報372期的內容,此次373期以Columbia案為例起頭,介紹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S.D. Cal.)如何開始適用因應2024年美國LKQ案而生的新標準內容,以及說明USPTO針對LKQ案發布確立顯而易見性的審查指南和以Decker案為例來論述PTAB如何採用LKQ案和Graham因素,並由在設計專利領域具豐富實務經驗的筆者提供最後總結;盼能給予在設計專利領域耕耘的業者或學者做一參考。本系列全文可至查詢。
美國地方法院承認LKQ案具「非凡」影響力 — 以Columbia案為例
S.D. Cal.承認LKQ案的特殊性,因此在批准Columbia Sportswear ...
2024年專利師國考準備建議及考試用書推薦
113年專利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預計將於8月16日至8月18日舉行,從現在開始的數個月的準備期間,正是決定日後得否上榜的關鍵期。因此,如何有效率的準備專利師考試,以及使用那些書籍可以讓考生事半功倍,就顯得格外重要。筆者將於本文分享專利師國考各科目的準備方向及建議,並推薦一些考試用書,期望能幫助考生順利上榜。
113年專利師國考簡介
專利師考試共3天,考試科目區分為共同考試科目與選試科目。共同的考試科目有專利法規、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專利代理實務。選試科目則有專業英文或專業日文、工程力學或生物技術或電子學或物理化學或工業設計或計算機結構。選...
2025歐盟登記制設計專利RCD時代的結束,EU Design長存 – 1:歐盟設計保護的變革簡介
歐洲議會(EP)和歐盟理事會(EU理事會)於2024年11月28日在歐盟(EU)官方公報上頒布「設計法規(EU)2024/2822」文本(Regulation(EU)2023/1115, EUDR),其中內容包含2024年10月23日修訂了關於外觀設計法律保護的「設計指令2024/2823」文本(重訂),以及關於共同體設計的理事會條例(EC) No 6/2002的修訂,並廢除了委員會法規(EC)中第2246/2002號「歐盟設計規則」。歐盟設計法於2024年12月8日生效。新的設計法改革,將改變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的做法,並在實施過程中改變EU成員國。
因此北美智權報將分3期(3...
2025歐盟登記制設計專利RCD時代的結束,EU Design長存 – 2:歐盟實體法上的重大變動
延續北美智權報第375期介紹的內容,將於本次第376期接續介紹歐盟設計新法在EU實體法上的重大變動。
實體法的重大變動
修訂後的「歐盟設計規則」和重新制定的「歐盟設計指令」均包含對實體法的一些重大且通常是隱藏的變更(主要是為了權利持有人的利益),這些變更似乎需要在EUIPO、國家主管單位和歐盟設計法院根據既定判例法,以及新的「歐盟設計法」確認,並僅對申請中明顯複製的外觀特徵給予保護。
因而,外觀設計的表現和外觀特徵的「可感知性」是證明外觀設計保護合理性的基礎。此外,「歐盟設計規則」第36條第1款要求,為了授予申請日期,必須對外觀設計有足夠清晰的表述,從而允許確定請求保護的主題。因...
歐盟《AI法》處理生成式AI著作權問題之規範介紹
歐盟提出的《人工智慧法》(下稱歐盟《AI法》)針對通用人工智慧(AI)模型提供者(下稱GPAI模型提供者)創設了兩項著作權相關義務 — 誰是GPAI模型提供者?義務的具體內容為何?如何履行義務?違反義務會受到什麼處罰?本文嘗試簡要回答上述問題。
歐盟《AI法》是全球首部試圖全方位監管AI的立法。該法由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1年4月21日提議,並於2024年3月13日獲得歐洲議會通過,5月21日獲歐盟理事會接受,7月12日公告於歐盟的官方公報,8月1日起生效。
歐盟《AI法》將某些與AI相關的著作權問題納入監管範圍。歐盟《AI法》第5...
關鍵礦物之替代:四大無稀土高性能永磁材料
永磁材料是電動車永磁同步電機研究的重點,稀土元素(Rare Earth Elements,REE)又是滿足全球低碳綠色循環經濟產業趨勢的關鍵要素,稀土永磁電機因其具有更高的效率和功率密度,在許多應用中已逐漸取代了傳統的馬達和發電機,使得稀土永磁體成本占電機總成本的比例逐年增長。對汽車產業而言,含有稀土永磁成分的稀土磁鐵就是一種強力永久磁鐵,其對電動馬達的運作更是有利,足以提升馬達的性能。近來全球電動車產業運用稀土永磁材料開發生產耐高溫且不易消磁的高性能馬達,因此稀土磁鐵成為現階段被重視且廣泛應用的熱門材料,帶動整個稀土產業永續的發展。然而,中國卻對其出口進行了大量削減並提高稀土價格,這對世界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