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東南亞十國的商標審查標準朝向一致性,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秘書處於2020年4月出版了《東協商標實質審查共通準則》(Common Guidelines for the Substantive Examination of Trademarks, Second Edition)(第二版),介紹了各國商標註冊要件審查標準中仍存在的一些差異之處。本篇先介紹汶萊和柬埔寨商標法中,關於商標註冊要件與特殊規定。
汶萊和平之國(Brunei Darussalam)
汶萊原由英國統治,1984年和平獨立。汶萊和平之國的商標法,為2000年之商標法,最新一次修正為2017年。其商標法就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