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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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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關係人或任何人認為註冊商標有不得註冊或應予廢止註冊事由,可在法定期間內向智慧財產局提出商標爭議,商標爭議制度有3種類型,分別是異議、評定、和廢止。北美智權報已分別於282期「《IP小辭典》商標異議 」及298期「《IP小辭典》商標評定 」兩篇文章介紹過異議及評定制度,這一期要介紹的就是「商標廢止」。 依據商標法第63條第1項,商標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智慧局得依任何人的申請或依職權廢止其註冊: (1) 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致與他人使用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之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而有使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2) 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

2022年上路的中國商標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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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為提升對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的運用、保護、管理,中國知識產權局在2021年發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新規,作為中國未來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與指導,因此新的一年開始,就有許多知識產權法規將從2022年1月1日正式上路。其中最受注目的,就是最新版的《商標審查審理指南》與更嚴格的《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中國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指出,《商標審查審理指南》是自1983年中國《商標法》實施以來,第一部覆蓋商標業務全流程的審查標準,對於中國商標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新法上路一:最新版《商標審查審理指南》發佈 為規範商標審查審理程式,保障商標審查在各環節法律適用一致的標準,中國知識產權局於2021年...

「元宇宙」概念會如何改變資通訊產業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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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二個月來,科技業界關於「元宇宙」的討論從沒消失過,雖然概念內涵、應用商機眾說紛紜,但每個人都同意的是,元宇宙將是網際網路問世這幾十年來,最大的一波變革,我們使用網路、甚至日常生活、工作的方式,都可能與過往大不相同。 自從2021年10月下旬Facebook創辦人兼CEO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宣布公司將更名為Meta,並且將在未來十年大力發展元宇宙(Metaverse)事業後,立刻成為科技業界最熱門的討論話題。由於疫情在過去兩年內加速了生活各個面向的數位轉型,再加上5G通訊標準、半導體先進製程逐漸成熟,一個由元宇宙概念而生的全新資通訊產業生態系,很可能在2022...

讓無形資產可見、可測、可管理 —— 以美敦力收購 Mazor Robotics 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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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世界從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向智慧密集型產業轉移,無形資產 — 例如版權、商標、商譽和專利 — 變得越來越重要。然而,現行會計準則尚未適應這種演變,往往無法在財務報表中反映無形資產,從而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 本文將介紹無形資產的概念、其重要性以及在財務報表中認列無形資產時所遭遇的挑戰;並以美敦力公司 (Medtronic plc) 收購以色列醫療機器人公司 Mazor Robotics 為例,說明專利無形資產可以如何體現於財務報表。 無形資產的重要性 二十多年來,無形資產的價值已經大大超過了有形資產。根據智慧財產交易促進機構 OceanTomo 針對標準普爾 500 強企業編製...

美國SEP政策轉變:為促進產業競爭,不宜核發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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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必要專利(SEP)的授權必須依循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FRAND)在科技業界已經是老調重彈,但各國政府與法院對於SEP/FRAND的態度不但略有差異,也往往隨著產業政策而發生改變。今年12月初,美國政府發布的一份政策宣示草案(Draft Policy Statement)就明確表達為了促進產業競爭,必須對SEP的禁制令的核發,做出進一步限縮。 在2021年即將結束之際,美國政府在智慧財產權領域有著一連串大動作。首先是10月底時,拜登(Joseph Biden)總統終於提名了他上任後的第一位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局長,結束了USPTO這大半年來一直由專利部門主管Drew Hir...

原子層沉積技術與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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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業界,我們經常需要在各種不同材料的基板上,產生一層特殊材料的薄膜。舉例來說,在半導體製程中,我們有時會需要在矽晶圓上產生一層氧化鋁的薄膜。在先進製程中,我們對這種薄膜的要求是厚度必須控制的非常精準,甚至要達到奈米等級的厚度,而且在晶圓不同位置的薄膜,其厚度必須非常均勻。 傳統的產生薄膜的方法,是利用物理氣相沉積 (PVD) 或化學氣相沉積(CVD)。物理氣相沉積的方法包括:(1) 真空蒸鍍、(2) 陰極濺射法、(3) 離子鍍。化學氣相沉積法的做法就更多了,我們無法一一介紹。在此我們要介紹的是我國自行開發的原子層沉積 (Atomic Layer Deposition,ALD) 技術...

盤點2021年中國智慧型手機發布的三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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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手機新品發佈進入冰凍期? 截至2021年10月底,今年以來,包括小米、蘋果等在內的主要智慧手機品牌,已累計發佈95款新品,約為2020年新品發佈總量的94%左右。應該說,從近三年的新品手機發佈節奏來看,每年11月都是新品發佈的一個「冰凍期」,僅有少量手機品牌會選擇在這個月份發佈新品。 比如,2019年11月,當月新品發佈數量僅為9款,2020年11月,當月新品發佈數量僅為4款,而2021年11月,當月新品發佈只有OPPO一家,數量為3款。 簡單說,每年11月和12月基本屬於新品發佈相對無關緊要的兩個月。大致可以確定這兩個月,基本上不會有眾多廠商發佈手機的現象出現。 ...

專利權期間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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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制度旨在鼓勵、保護、利用發明、新型及設計之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然而,對於人體可直接適用的醫藥品及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而言,為保障安全性及有效性,須先取得許可證才能實施其專利權,因此醫藥品或農藥品在獲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而上市時,大多已喪失部分專利權期間。為鼓勵業界對於新藥的研究開發及投資意願,專利法設立「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以補償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法發明專利,因為必須依法取得上市許可,而無法實施發明的期間。 申請專利權期間延長,限於醫藥品(不及於動物用藥)、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之發明專利權,依其他法律應取得許可證始能實施者;新型、設計專利權均不適用。根據專利法第53條規定...

「大麥克」的落敗: 歐盟智慧局Supermac’s v McDonald’s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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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或「Mac」是常見的蘇格蘭或愛爾蘭姓氏前綴,本案涉入爭議的兩家餐飲業者Supermac's與McDonald's,各自創辦人(Pat McDonagh與Richard and Maurice McDonald)都想利用該前綴字彰顯自家商品或服務,但令人跌破眼鏡的是,麥當勞的「BIG MAC」(大麥克)商標竟因此遭到撤銷,原因何在? 2017年4月,愛爾蘭連鎖快餐店Supermac's (Holdings) Ltd以歐盟商標規則第58(1)(a)條「註冊後連續5年未真正使用(genuine use)」為由,向歐盟智慧局(EUIPO)申請撤銷速食界龍頭麥當勞的文字商標「BIG M...

主張商標優先權的範圍: 2021年歐盟普通法院Škoda汽車商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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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捷克汽車製造商Skoda汽車,2018年時想將其代表的圖案商標申請歐盟商標,指定使用於導航、自動駕駛相關產品或服務上。但同名的Skoda投資公司在更早的三個月前,就已經提前註冊歐盟商標在這些產品類別上。但Skoda汽車主張自己的商標申請案可主張優先權,亦即援引更早幾個月在黎巴嫩所提出的商標申請案。歐盟普通法院判決指出,若要主張商標優先權,必須兩個申請案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的項目全部相同或部分相同。 商標優先權 申請商標可以主張「優先權」(Right of priority),亦即,可以主張在另一個國家六個月內的申請案,作為自己的優先權案,將自己申請案的申請日,提早到優先權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