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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學研攜手產業 台灣量子科技國家隊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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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在量子科技已布局多年,院長廖俊智表示,從2019年開始體認到量子科技已經在全世界風起雲湧,所以在2019年底疫情開始之前,中研院便展開了一系列腦力激盪的會議,到了2020年初便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邀請了院內專家來研商要如何發展量子科技。在討論到「為什麼要發展量子科技,有沒有不得不做的理由」時,發現有許多不得不做的理由。最重要的是,經過過去數十年的努力,整個科技界已把量子科技推動到量子2.0的地步,開始能夠利用一些量子中的特殊性質(如量子疊加、量子糾纏等技術)來完成新的應用,進步非常快,幾乎每一個禮拜便有新的技術突破,讓人覺得膽戰心驚,知道如果現在不做就來不及了。 行政院科技...

量子科技專利布局:又是中國 No.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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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篇的標題,讀者可能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要加上一個問號? 北美智權報在過去刊期中,曾經做過不少不同技術領域的專利調查報導,當中許多高新科技,包括5G、6G、AI、稀土、第3代半導體……等等,中國在專利數量上都位居榜首;這次調查量子科技專利,看完初步資料時,發現中國在此領域的專利數居然又是排行第一,不禁驚訝的置疑。另一方面,提到中國在某些領域專利數量居首時,都有不少人置疑:「數量多不代表什麼,品質又如何?」因此,標題加上問號的第二個目的,是置疑中國在量子科技專利布局方面除了數量第一名外,品質是不是也同樣No.1? 為了寫這篇調查報導,筆者查閱了幾份近年的量子科技專利調查報告,...

2022年《全球百大創新機構》出爐, 通訊和工業系統將主導未來產業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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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睿唯安(Clarivate)針對企業持續的卓越創新能力,揭曉2022全球百大創新機構(Top 100 Global Innovators 2022),從今年的榜單可以發現,全球創新活動重心持續東移,亞洲在全球創新版圖的主導地位日益增強,而台灣今年總共有九間機構入榜,僅次於日本與美國,並與德國同列全球第三,再創下歷史新高。 隨著全球創新模式及評估方法的演變,今年全球百大創新機構有一半以上(54家)來自亞洲,凸顯了亞洲在全球創新舞臺上日益增強的主導地位,其中日本企業上榜35家、台灣9家,中國和韓國各有5家機構上榜。亞洲在全球創新版圖中的主導地位,尤其在電子和電腦設備產業表現特別突出。電...

5G結合藝文娛樂,文化科技跟上數位轉型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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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疫情加速了文化娛樂領域的5G應用,由於疫情嚴重時禁止各種文化娛樂現場活動,但透過線上虛擬化,滿足過去現場活動的觀賞、互動需求,成為吸引用戶參與文化娛樂的防疫替代方案。文化科技跟上數位轉型潮流,是各國電信業者規劃5G應用時的優先項目,長期將可發展出付費性質的文化娛樂產業,讓原先嘗試性質的5G商業模式,增添更多永續運轉的可能。 文化部日前舉辦文化場域數位轉型及5G應用講堂,邀請中華電信網路分公司行動產品處處長賴佳寧分享中華電信在文化場館推動5G應用的相關經驗。賴佳寧指出,中華電信正在全力推動5G網路與文化科技整合,結合新型數位內容,在文化場館內推動文化科技創新與應用服務。...

全球5G現況與發展:2022年,ICT產業將進入新競合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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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全球進入5G時代已有相當時間,但消費者能感受到的效益並不多。除了因為疫情期間網路佈建速度較慢,採用獨立組網的電信商數量較少也是原因之一。不過,只要全球經濟逐漸解封,5G建設速度也必然加快,大頻寬、低遲延、廣連結的真5G時代就能真正到來。 根據全球行動設備供應商協會(GSA)調查,到2021年12月底為止,全球已經有145個國家、487家電信業者進入5G的頻譜標售、網路佈建等前期準備階段,其中更有78個國家、200家營運商已經正式投入商業運轉。換句話說,在全球大部分國家中,5G已經是現在進行式了(表1)。   國家數 營運商數 5G 投資、規劃階段 ...

2021台灣專利統計分析:外商力挺,發明專利申請量止跌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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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呈現大幅萎縮的台灣專利申請量,在2021年呈現小幅反彈。不過,在三個專利類別裡,除了發明專利以外,新型、設計都還是呈顯萎縮,而且本國人的申請數量也年年減少,是個不容忽視的警訊。 2021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續影響下,台灣專利的總申請量只比2020年微幅成長375件,離2017至2019年間的高峰期仍有一段距離。然而,若個別細究發明、新型、設計三種專利的申請量變化,卻呈現出截然不同的面貌(圖1)。 以最具指標性的發明專利來說,2021年台灣發明專利的申請量高達49,116件,比起前一年成長了2,000件以上,也比2019年的48,268件還高,可望在2022年挑戰一年...

那些校園創投在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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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文章《弭平大學中的學術研究與創新創業間的內部矛盾 》提到「筆者從投資者處聽到有關大學技術的最大抱怨之一是:通常比其他初創公司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進入市場,因此投資風險比較大,吸引力比較小。」究竟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創投公司究竟想要的是什麼?身為校園創業家要如何抓住投資人的心?本文將深入探討這些議題。 校院新創與一般新創本質上相同,但細節上卻有許多差異的地方。最大的不同當然是主角,校院新創的主角不是學生就是學校老師(通常以大專院校為主),而一般新創則是學生老師以外的創業家所創立的公司。此外,一般新創從技術推廣到尋求資金,大多一手包辦;反觀校園新創在這方面都會有學校單位協助,由於各大專...

扶植新創 智財權先行:《新加坡IP策略2030》帶來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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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發布的《2021全球創新指數報告》指出,新加坡排名全球第八,亞洲第二。面積只有2.5個台北大的新加坡,深知自身天然資源不足,因此創新成為該國生存法則。有鑑於此,星國政府其中之一的目標為成為亞洲技術研發中心。由於特殊的地理位置、貿易環境,與政治系統,吸引許多國際大廠如Dell、Siemens、Bosch、Johnson & Johnson、Intel等業者紛紛在當地設立研發中心,同時與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NT...

申請商標指定商品及服務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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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眾對於申請商標的前置準備,往往僅止於對圖樣的發想設計,並希望以此圖樣取得排除他人使用的「專用權」,卻忽略了商標圖樣與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之間的連結關係。因此常發生指定商品與服務有不合理、不需要、範圍過廣,甚至錯誤等情形,造成申請註冊的範圍與業者實際經營的業務或市場經營的型態顯不相符,而無法明確界定希望取得註冊保護的商標權範圍。 商標權是建構在商標圖樣與核准註冊的商品/服務名稱之上,在註冊指定的商品及服務範圍內,可以排除他人構成混淆誤認可能的後案申請與商業上的使用,而適當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類別及名稱,除了能明確界定權利範圍,在申請前端也可以節約申請規費,減少審查人員對不當、過多...

RIMOWA案更審:智財商業法院如何回應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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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最高法院於2020年就RIMOWA一案發回更審後(可參見前文:從RIMOWA案看著名表徵保護),2021年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頗為詳盡地回應最高法院的提問,提出新理由並重為判決。 本文闡述之「110年度民公上更(一)字第2號」判決,是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後稱原審法院)針對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369號」判決之更審結果,本案上訴人(即一審被告)涉及侵權的八款行李箱中,有三款(即附表2項次2至4,後稱系爭行李箱)維持侵害公平交易法(後稱公平法)第22條之判斷,其餘五款則改為認定與被上訴人(RIMOWA)之百褶設計不相似。 是否為著名表徵? 針對發回理由「平行溝槽與折紋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