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在Android手持設備上違法鞏固搜尋引擎市場地位:2018年歐盟執委會裁罰案

楊智傑/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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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 Press release

2018年7月18日,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決議裁罰Google 43億4千萬歐元,是至今為止史上最高的裁罰案。其認為Google自2011年起,採取幾種方式,逼使Android系統的手持設備製造商,必須預設使用Google的搜尋引擎和Chrome瀏覽器,而強化在搜尋引擎市場的獨占。執委會要求Google要在90天內有效地停止這項行為,否則歐盟執委會將按日處罰Google母公司Alphabet全球平均日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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