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2025年10月17日發布了一項重要的擬議規則制定通知,計畫針對多方複審(Inter Partes Review, IPR)程序進行重大修改 。這項改革的核心目標在於將IPR程序集中尚未在訴訟中受到挑戰,或先前訴訟已在早期階段和解的專利權利範圍上。USPTO 認為,現行的重複性或平行專利挑戰已經削弱了專利權的可靠性,並對新技術的投資產生了阻礙。此項提議的公眾評議期已於2025年11月17日截止。
改革背景:平衡專利權穩定性與訴訟效率
USPTO指出,專利權的可靠性是鼓勵發明人與投資者投入資金,將實驗室成果轉化為商業產品的關鍵。雖然《美國發明法案》(AIA)設立 IPR是為了提供一個比地方法院更快速、成本更低的替代方案,但當IPR與地方法院訴訟針對同一標的重疊進行時,反而會大幅增加訴訟成本,並與國會初衷背道而馳 。
根據統計,自AIA通過以來,約有54%的IPR訴願屬於針對同一專利的多重挑戰之一。此外,超過80%的IPR案件同時存在地方法院的平行訴訟。這種現象導致專利權陷入無休止的重新審查循環中,即使是品質極佳的專利,在多次的「重新審查(de novo review)」下,其存續機率也會顯著下降 。USPTO強調,為了保護投資所需的專利權穩定性(Quiet Title),必須對 IPR 的啟動設置更明確的門檻 。
強制性效率聲明:防止多頭訴訟的資源浪費
在擬議的 § 42.108(d) 條款中,USPTO 要求IPR 訴願人必須提交一份效力涵蓋所有訴訟場合的聲明。具體而言,訴願人必須承諾,一旦 IPR 程序正式啟動,其與任何利害關係人將不得在其他場合(如地方法院或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中,針對受挑戰的專利提出基於美國專利法第102 條或第103條的無效挑戰。
這項規定的目的在於確保 IPR 能真正成為訴訟中某些階段的完整替代方案,而非額外的攻擊手段。請願人必須在地方法院或 ITC等其他與專利權人進行訴訟的場所同時提交此項聲明,以促進公平性並將類似的專利挑戰引導至單一論壇處理 。
既往裁決的效力保護:尊重已完成的審理
為了避免資源浪費,擬議的 § 42.108(e) 條款明確列出了 PTAB 將不會啟動 IPR 的情況,主要是當受挑戰的權利範圍已經在其他程序中經過充分審查並被判定為有效時。這些情況涵蓋了多個層面,包括:地方法院在經過法官審理或陪審團審判後裁定專利權範圍有效且未被撤銷;地方法院在即決判決(Summary Judgment)中裁定無實質事實爭議並認定有效;以及 ITC 在初始或最終裁定中認定專利有效且未被撤銷 。
此外,如果 PTAB 先前的最終書面決定已判定該權利範圍非不可專利,或者在非專利權人提出的單方再審(Ex Parte Reexamination)中,專利局已確認其具備專利性,PTAB 亦將不予受理新的 IPR 請願 。更重要的是,如果聯邦巡迴上訴法院(Federal Circuit)先前已撤銷了任何認定該專利無效或不可專利的決定,PTAB 同樣必須予以尊重 。這項規範同樣適用於依賴獨立權利範圍的附屬權利範圍 。
平行訴訟的管理與例外情況處理
擬議規則的 § 42.108(f) 針對平行訴訟提出了更嚴格的限制,若地方法院、ITC 或 PTAB 的其他程序極有可能在 IPR 最終決定截止日前,先針對同一專利的有效性作出裁定,則 PTAB 將不予啟動 IPR。這旨在減少多個機構同時審理相同議題所產生的衝突風險與成本負擔 。
然而,規則也保留了彈性空間。擬議的 § 42.108(g) 允許在「非同尋常的特殊情況(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下,由委員會小組提交局長親自決定是否啟動 IPR,不受上述限制 。這類特殊情況可能包括局長認定先前的挑戰是基於惡意(如為了阻礙未來的挑戰)而發起的,或者是因為法律條文或最高法院判例發生了重大變革 。但 USPTO 同時強調,僅僅是發現新的前案、新的專家證詞或新的法律論點,並不構成此類特殊情況 。
經濟影響與對中小企業的保護意義
USPTO 認為此項改革將對經濟產生積極影響,尤其是能減少專利授權的交易成本與訴訟支出 。統計顯示,IPR 程序的主要使用者是大規模科技公司 。當大型企業能透過多次挑戰使專利權不穩定時,其品牌與製造規模優勢會對中小企業構成不公平競爭 。
擬議規則將有助於保護中小企業免受重複挑戰的侵害,使他們能更放心地投入創新商業化 。此外,減少處理重複 IPR 案件的壓力,也能讓行政專利法官(APJ)騰出更多時間處理積壓嚴重的單方訴願案件(Ex Parte Appeals),這對於確保新專利能及時核發同樣具有深遠的經濟價值 。
資料來源:
- Revision to Rules of Practice Before the 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 A Proposed Rule by the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on 10/17/2025, the Daily Journal,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