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於2025年3月21日簽署第801號國務院令,正式公布《國務院關於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的規定》,新規將於同年5月1日施行。此舉旨在因應全球化競爭加劇下,中國企業頻繁遭遇的跨國智財爭議,透過「政府引導、企業合規、多元解紛、反制歧視」四大主軸,建構系統性應對框架。以下為簡要的政策解讀。
核心措施:從預警到維權的全鏈條支持
- 政府角色升級:情報支援與風險預警
國務院知識產權局、商務部等部門將建立「國外智財法律制度動態監測網」,定期發布重點國家法律變更、典型案例分析及風險提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須結合區域產業特性(如科技業、跨境電商),提供在地化糾紛應對指引。
2. 多元糾紛解決機制:企業可選「快車道」
鼓勵企業優先透過商事調解、仲裁等非訴訟途徑解決糾紛,政府將強化對調解組織與仲裁機構的專業指導。並支持律所、智財服務機構在海外設立分支,提供「一站式」法律支援,並推動企業組建「涉外智財維權互助基金」,分攤訴訟成本。
3. 企業合規義務:主動防禦成剛需
明確要求企業「走出去」前須掌握目標國之智財法規,並建立好內部智財管理制度與人才儲備。而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則將針對跨境電商、尖端技術等重點領域,開展常態化普法培訓,並以典型案例解析實戰策略。
紅線警示:數據出境與司法協作的合規要點
- 境內取證嚴守國安邊界:所有在中國境內的文書送達、調查取證,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數據安全法》等規定,禁止違規向境外提供涉密信息。
- 境外訴訟雙重合規:企業若參與境外智財訴訟或接受調查,需同步遵守中國的「技術出口管制」「個人信息保護」等法規,必要時須經主管機關批准。
反制機制:以法律武器對抗歧視性打壓
- 貿易反制:若他國進口商品侵害中國智財權或實施「強制一攬子許可」等不公平條款,商務部可依《對外貿易法》啟動調查並採取限制措施。
- 對等制裁:針對外國以智財糾紛為由干涉中國內政、實施歧視性限制,國務院可直接將相關組織或個人列入「反制清單」,凍結在華資產並限制交易,企業亦可向法院起訴索賠。
政策意義:從被動應訴到主動佈局
國務院此規定首度將「智財糾紛處理」提升至國家安全與國際博弈層次,透過「預警-維權-反制」的閉環設計,降低企業跨境經營風險。據統計,中國企業近年涉外智財訴訟敗訴率逾60%,新制能否扭轉劣勢,取決於配套細則(如互助基金運作模式、反制清單執行力度)的落地成效,後續動向值得密切關注。
參考資料:
- 公告原文請參考: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202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