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喹諾酮類抗生素藥物之顯而易見性探討:Senju Pharmaceutical Co. v. Lupin Ltd.
隨著青黴素的發現,人類開始廣泛使用抗生素藥物來治療感染症。西元1964年,喹諾酮類抗生素 (Quinolones) 也逐漸被使用於感染症,但喹諾酮類抗生素存在著抗菌範圍 (antimicrobial spectrum) 有限及細菌容易產生抗藥性 (resistance) 的缺點,為了改善原有的缺點,科學家嘗試在喹諾酮類抗生素的構造上作不同的修飾,因此誕生出更佳的氟喹諾酮類抗生素 (Fluoroquinolone)。
雖然,在臨床上常見使用抗生素來治療感染症,但在美國藥物專利訴訟中,涉及抗生素藥物之判決卻較少見。因此,本文擬藉由與抗生素相關的美國判決Senju Pharmaceutic...
工具機產業數位轉型,別忘記申請專利
台灣機械業或工具機業以傳統產業型態的中小型企業為多,雖然此等企業長久以來因成本考量,對專利的關注度一般不高,然而工具機產業當前正在面臨數位轉型及綠色轉型,以及以AI提升功能的技術發展大潮流下所生的人機協作、數位雙生相關的人機介面技術,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上的權益,在研發技術的同時,提出專利申請有其必要性。
工具機數位轉型趨勢
工具機產業數位轉型大致上包括了工廠智慧化、數據分析與雲端計算、AIoT、數位雙生與人機協作及區塊鏈技術等五大元素。工廠智慧化係透過智慧化技術,實現生產流程自動化和數位化,提高生產效率和品質。數據分析與雲端計算則是應用大數據、AI人工智慧等技術,對生產過程和產品品質進...
USPTO暫停外觀設計專利加速審查程序 新措施旨在減少積壓案件及打擊詐欺申請
為應對近年激增的詐欺性申請,並有效減少未審查外觀設計專利案件的積壓數量,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宣布自2025年4月17日起,暫停受理外觀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請求。
據統計,過去數年間外觀設計專利加速審查的申請量暴增560%,其中大量案件涉及虛假資料與不當操作。此項暫停措施不僅有助於緩解審查壓力,更將強化當局針對「錯誤微型實體資格認證」(erroneous micro entity certifications) 問題的處理,進一步維護專利制度的完整性。
USPTO指出,此決策是基於系統性風險評估,USPTO必須優先保障合法申請人的權益,同時抵禦對知識產權體系的潛在威脅。
具體實...
歐洲專利局強化與東南歐夥伴合作 共促區域創新發展
歐洲專利局(EPO)局長安東尼奧·坎普諾斯(António Campinos)近日率團訪問蒙特內哥羅與保加利亞,與兩國政府高層及專利機構代表舉行會談,深化雙邊合作以支持歐洲專利體系,並推動區域創新經濟成長。
諾基亞與亞馬遜簽署專利協議,結束全球專利訴訟
經過多次專利侵權訴訟交戰,諾基亞宣佈與亞馬遜簽署專利協議,授權亞馬遜在其流媒體服務及設備中使用諾基亞的視訊技術,雙方同意終止了全球的專利訴訟,並約定針對協議的條款內容進行保密。
亞馬遜在德國和美國吞敗
2023年10月31日,諾基亞在美國、德國、印度、英國和統一專利法院(UPC)等多個司法管轄區對亞馬遜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亞馬遜Prime Video和亞馬遜的串流媒體設備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侵犯了諾基亞多項視訊串流專利,包括視訊壓縮、內容交付、內容推薦和硬體相關方面等多種技術。
2024年9月19日,諾基亞在德國慕尼黑第一地區法院贏得了亞馬遜某些串流媒體設備的SEP禁令,並於第...
歐洲專利局 (EPO) 2025版審查指南4月1日正式生效 三大指引同步更新
歐洲專利局(EPO)公告,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2025年版《歐洲專利公約審查指南》(EPC Guidelines)、《PCT-歐洲專利局檢索與審查指南》(PCT-EPO Guidelines)及首次發布的《統一專利指南》(UP Guidelines)。新版文件已以EPO三種官方語言(英、德、法)同步刊載於官方網站,並全面取代2024年3月版本。
《北美智權報》377期重磅出刊 聚焦全球智權關鍵判決與產業趨勢
《北美智權報》377期2025年4月1日火熱出刊。本期以德國慕尼黑法院撼動SEP訴訟格局的里程碑判決為封面故事,深入剖析全球專利戰場最新動態。
慕尼黑法院確立FRAND抗辯鐵則 歐盟法律衝突浮上檯面
德國慕尼黑上訴地方法院3月20日對VOICEAGE EVS訴HMD案作出判決,無視歐盟執委會(EC)先前法律意見,正式確立「擔保金優先於FRAND合理性審查」裁判框架。此判決要求SEP實施者必須按專利權人最終報價提供足額擔保,否則將直接喪失FRAND抗辯資格,表面上大幅簡化權利人禁制令取得程序,實質讓訴訟過程變得更複雜。值得關注的是,法院同時批准HMD就FRAND爭點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業...
原料藥是藥品專利權期間延長期間的侵權物嗎?
藥品專利權期間延長期內的侵權仍是專利侵權,但卻不是以申請專利範圍為判斷基準,而是以第一次許可證記載的[有效成分及用途]為基準。因此如何被認定是否為第一次許可證,以及第一次許可證記載內容為何,就非常重要。
專利權於各國法規中都有一定的存續期間,只要期限屆滿,專利權利消滅,變成公共財產,任何人就可以加以利用,不會被認定為侵害專利權。因此,原則上是不可以延長。但是,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發明專利權之實施,在依法必須先取得許可證方可實施前提下,在未取得許可證之前,都無法實施上市,惟專利權期間是不等人,一直在走。為此,以補償專利權人為出發點的專利權期限延長法規便產生,台灣專利法第53條規定...
從專利申請看全球醫療健康產業發展
自2019年以來,全球醫療健康專利申請量已突破36.3萬件,其中,中國的申請量持續成長,已超過18.7萬件,占全球醫療健康專利總量的51.7%,遠超其他國家。人工智慧技術應用於醫療健康技術的專利申請,總量已超過11萬件,占比超過三成,AI已成為推動醫療健康產業發展的重要推手。
中國知識產權出版社近期發表《醫療健康行業2024年專利分析白皮書》,針對170個國家及地區進行專利資料統計,在2019至2024年期間,全球醫療健康產業專利申請總量超過36.3萬件。2019至2021年,專利申請數量呈現穩步成長趨勢,但自2022年起,全球醫療健康產業的專利申請數量出現下降,整體專利申請未能延續...
CAFC放寬國內產業要件的認定,顛覆ITC的過往標準:2025年Lashify案
美國關稅法第337條為一種邊境保護措施,當進口之產品有不公平行為(例如著作權、商標、及專利侵權),且可能危害到美國的產業時,權利人就可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提出調查申請,以阻止侵權者進口產品,或繼續銷售已經進入美國的產品。由於337調查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在美國進行重大投資的公司,因此ITC侵權案件中的專利權人,必須要符合國內產業(Domestic industry)的要求。
針對此標準,ITC長期以來皆著重在美國本土製造的重要性,認為「純粹的進口商」(mere importers) 難以滿足國內產業的要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