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槍投靠類的營業秘密非法取用行為 — 兩則案例的省思
員工的離職對公司而言是智慧資本的損失,特別是資深或核心人員所累積實務經驗。然而,對公司更大的危險是「離職過程中的營業秘密遭非法取用」問題。在離職前,員工若從事求職活動,而在這過程中受到新雇主的明示或暗示的指引,以致利用在職期間而有未經同意的或超出權責範圍的機密資料複製行為,可稱「帶槍投靠」。本文意在透過兩則智慧財產法院(智財法院)判決來介紹此類營業秘密非法取用行為,其基本上觸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的侵害營業秘密罪,而當犯罪人有意將相關資訊於境外使用時,則受同法條之2的加重處罰。
案例一:資深工程師
在智財法院107年度刑智上訴字第5號刑事判決(TGD案)中,被害單位為TGD公司,...
台灣法律人前往新加坡就業,出路在哪裡?
新加坡為亞洲國際化的金融中心,台灣法律人若想前往新加坡工作,能具備優勢嗎?由於新加坡人中英文皆流利,台灣人才跨國發展的語言優勢,在新加坡可能不切實際,新加坡又以英美法體系為基底,與台灣法律人所熟習的大陸法體系截然不同,不過沒關係,台灣法律人在新加坡仍有潛在的發展機會……
在北美智權報第250期,我發表了為何選擇新加坡留學動機、新加坡SMU法學碩士學程及訓練(請見北美智權報第250期文章:「東南亞投資正熱!賴苡安律師:新加坡留學成為法學人新選擇 」),隨後亦有讀者詢問有關新加坡留學後就業機會與展望性,事實上,我在留學期間後半段積極尋找實習機會及學生期滿後的就業準備,共寄出約40封就業信...
以實際案例分享,提離職後的文件重製行為將是企業營業秘密可能被侵害的警示
員工離職看似是企業人力資本損失,但若員工在離職前於企業內進行不當重製營業秘密資訊,將對該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本文將介紹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商法院)108年度刑智上訴字第50號刑事判決(NY案),涉及被告於求職期間時對系爭營業秘密有超出公司授權範圍之使用,並藉此討論相關法律問題。
背景
NY案中,被害公司NY科技所有的系爭營業秘密涉及20奈米DRAM晶圓製程技術 — 係於2015至2016年間自美國MTI公司技術移轉而取得。具體內容為NY科技內部供教育用的投影片(PPT),其內容的來源包含20奈米DRAM晶圓製程技術之原始文件及NY科技之專業製程技術等資訊。並該PPT介紹如何從開始至完...
2024年專利師國考準備建議及考試用書推薦
113年專利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預計將於8月16日至8月18日舉行,從現在開始的數個月的準備期間,正是決定日後得否上榜的關鍵期。因此,如何有效率的準備專利師考試,以及使用那些書籍可以讓考生事半功倍,就顯得格外重要。筆者將於本文分享專利師國考各科目的準備方向及建議,並推薦一些考試用書,期望能幫助考生順利上榜。
113年專利師國考簡介
專利師考試共3天,考試科目區分為共同考試科目與選試科目。共同的考試科目有專利法規、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專利代理實務。選試科目則有專業英文或專業日文、工程力學或生物技術或電子學或物理化學或工業設計或計算機結構。選...
英國展開第二次著作權與人工智慧議題進行公眾意見諮詢
英國政府於2018年發布人工智慧(AI)部門政綱(AI Sector Deal),宣示英國成為全球AI科技領頭羊的決心。在探討AI發展與智慧財產權的關係後,英國政府認為英國《著作權法》(Copyright, Designs and Patents Act 1988, CDPA)對AI訓練的不友善,使英國在AI科技競爭上,處於相對劣勢地位,然而歷次針對AI進行修法改革皆在權利人的反彈下無疾而終。2024年7月新上任的英國工黨政府將再接再厲,持續朝建立有利於AI發展的著作權環境而努力。並在決定以立法手段重新校正著作權與AI的關係後,宣布於2024年12月17日起舉行為期10週以「如何在AI模型訓練...
談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意圖」要件中「使用」用語的解釋
《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第1項規定「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而犯第一項各款之罪者,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之罰金」。以「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要件(「意圖」要件)為觀察,相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財法院)的判決顯示有兩種類型:類型一乃以「實際使用」證明「意圖」要件,而類型二所涉之相關事實可歸納為「實際使用之虞」。本文欲藉由美國法的經驗來補強以「實際使用之虞」用於證明「意圖」要件之意義。
「使用」解釋
相較於《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之被告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歐盟《AI法》處理生成式AI著作權問題之規範介紹
歐盟提出的《人工智慧法》(下稱歐盟《AI法》)針對通用人工智慧(AI)模型提供者(下稱GPAI模型提供者)創設了兩項著作權相關義務 — 誰是GPAI模型提供者?義務的具體內容為何?如何履行義務?違反義務會受到什麼處罰?本文嘗試簡要回答上述問題。
歐盟《AI法》是全球首部試圖全方位監管AI的立法。該法由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1年4月21日提議,並於2024年3月13日獲得歐洲議會通過,5月21日獲歐盟理事會接受,7月12日公告於歐盟的官方公報,8月1日起生效。
歐盟《AI法》將某些與AI相關的著作權問題納入監管範圍。歐盟《AI法》第5...
2023年美國地方法院值得注意的設計專利案件 – 2:專利侵權比對中相關先前技藝與結語
前文已經介紹過美國地方法院在設計專利圖式之間一致性及準確性和專利侵權比對中相關先前技藝重要性的相關案例。本文延續前文繼續介紹美國地方法院專利侵權比對中相關先前技藝重要性的相關案例外亦針對這些訴訟案件給予結論。本系列全文可至查詢。
專利侵權比對中相關先前技藝的重要性:Range of Motion Products, LLC. v. The Armaid Company Inc.案件
Terry Cross是Armaid公司已故的所有人,也是一位運動和職業損傷治療師,他於1995年發明了一款肢體按摩器Armaid 1,並於1998年取得發明專利(美國專利號5,792,081,簡稱081專...
從韓國女團「NewJeans」談商標特性、著名商標的認定與音樂產業應可受到哪些智慧財產權法的保護
韓國人氣女團NewJeans(下稱女團)在2024年與經紀公司發生衝突,並於同年11月29日對外聲稱已與經紀公司解約。但有趣的是,她們截至2024年12月時仍以「NewJeans」的團名繼續參與日本電視節目並參加東京華納兄弟哈利波特影城的宣傳等具規劃性的表演活動。值得關注的是,「NewJeans」的團名至今也還未在台灣申請商標(檢索日:2025年1月3日)。本文意在介紹團名「NewJeans」在商標相關規範上代表的意義,以及是否能被認定為「著名商標」?音樂產業能否受到相關規範保護?等議題進行深度剖析。
商標權之意義
與音樂產業有關的盜版行為包括發行盜版音樂之光碟業者、提供免費音樂下載的...
在貸款服務先使用不等於在典當服務先使用商標: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2025年DFG v. Brittex案
在美國,在某一產品服務上先使用一商標者,有註冊此一商標的優先權。Dollar Financial Group(DFG)在「貸款服務」上先使用Money Mart(金錢超市)名稱,故在美國申請將上述名稱註冊商標於「貸款服務」類別。DFG其後擴大將「Money Mart」註冊於「典當服務」中,然而,Brittex Financial(Brittex)認為其才是在「典當服務」先使用Money Mart名稱的公司,故請求撤銷DFG此商標在「典當服務」的註冊。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認為,「貸款服務」雖然與「典當服務」有關,但DFG因為沒有在「典當服務」先使用Money Mart名稱,故應撤銷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