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於2025年1月調整多項商標業務收費:提醒及建議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2024年11月18日在美國政府日報《聯邦紀錄》(Federal Register)上發布了最終規則,宣布將於2025年1月18日起正式實施一系列商標業務收費的調整。此次調整不僅涉及申請費用和註冊後維護費用的調整,還新增了數項附加費,目的是確保USPTO能持續提供高效、可靠的商標服務,同時平衡運營成本。
USPTO在其官網上表示,機構每兩年會審查一次其收費、成本和收入結構,以確保其收入能維護商標營運的總成本。根據USPTO最新的審查,得出的結論是必須進行收費調整,以便為商標業務提供足夠的資源來管理美國商標體系,主要關鍵因素有以下4點:
(1) 推動...
VIP Products v. Jack Daniel’s案迎來第三次地院判決 — 嘲諷如何影響商標淡化與混淆誤認之虞分析
糾纏多年的VIP Products v. Jack Daniel's商標侵權訴訟(北美智權報279期、336期曾經介紹過第二審及第三審判決),這是第三度回到亞利桑那聯邦地區法院(D. Ariz.)手上。商標淡化(dilution)與混淆誤認之虞仍是兩造爭論焦點,而地區法院也再次作出不同判決。
本案事實大致與地區法院先前認定相同,原告VIP Products, LLC(VIP)所設計、生產並銷售的「Silly Squeakers」系列犬用橡膠玩具,係仿自各種知名飲料瓶裝外觀,並作出調侃幽默的改造。其中一款「Bad Spaniels Silly Squeaker」(系爭商品)即是模仿被告...
代工合約結束後,繼續使用有商標權的商品包裝或容器會侵權嗎?
代工是產業界的合作模式,販售商將產品的某些零件或半成品,委託下游廠商協助,之後再將物品運回公司自行組裝後販售。當然,也可能係將已貼上商標的容器,交由下游廠商製造成成品後直接銷售。問題是如果在代工合約結束後,下游廠商繼續使用該些貼上商標之容器與商標標貼,是否就侵害商標權了呢?
案件背景
陳玊猷為世代經營醬油製造與銷售家族的第二代,之所以可以在競爭環境中脫穎而出,憑藉的就是家族的釀造技術,市場的逐漸擴大,商標的重要性也更被重視。因此,家族的公司申請商標註冊登記,如願取得註冊登記。另外,銷售量增加,陳員公司也為了擴大市場面,尋找下游的裝瓶廠商快速裝瓶以利銷售。於是找上在裝瓶界中經營多年且離陳...
商標授權
商標權人可以就註冊範圍內的全部或部分商品/服務授權他人使用,並依授權契約,得約定使用的地區、期限,為專屬或非專屬的授權。被授權人於契約約定的授權期限屆滿後,授權關係即行終止,不得再使用該商標。
商標授權可區分為專屬授權(Exclusive License)、獨家授權(Sole License)及非專屬授權(Non-Exclusive License)三種。
「專屬授權」指商標授權被授權人使用後,在被授權範圍內,排除商標權人及第三人使用註冊商標,亦即,於授權期間商標權人不得使用該商標,亦不得再授權其他任何人使用該商標。專屬被授權人在授權範圍內,原則上取得相當於商標權人的地位,...
談商標的後天識別性與案例
商標法第18條規定商標應具有識別性,即「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識別性」分為先天與後天。對無法具先天識別性之商標,必須依賴後天的使用才得取得識別性。本文在介紹相關法律概念與基準,並舉兩個案例討論後天識別性的取得。
「不具先天識別性」之商標
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中,其定義三類「不具先天識別性」之商標:表示商品或服務相關說明的描述性標識、指定商品或服務的通用標章或名稱,以及其他無法指示及區別來源的標識。此乃對應商標法第29條第1項所列三款「不具識別性情形」:(1)「僅由描述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品質、用途...
Ω和π的商標故事
Ω和π都是希臘字母,前者是最後一個字母的大寫,發音為 「Omega」,而後者則是第16 個字母的小寫,發音為「Pi」,除了同為數學、科學和工程上的符號外,兩者也都成為註冊商標。但很微妙的是,前者是受人稱頌的百年著名品牌,但後者卻一度被視為商標蟑螂。同為希臘字母,同為數學工程符號,當成為註冊商標的時候,為什麼會有泥雲之別的評價?筆者認為關鍵在於商標的設計理念、品牌精神及使用方式。
商標法通常保護商業中使用的名稱或符號,例如品牌名稱和標識。理論上,企業的品牌精神與其商標設計理念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尤其是許多奢侈品的百年老牌更是如此,像是Coco Chanel、Hermès、VC &am...
商標之國際規範
商標權和專利權一樣,採屬地保護原則,簡言之,在於特定國家或地區取得商標權後,其受保護的範圍僅限於該註冊領域境內。也就是說,即使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但如果商品要行銷到其他國家,在當地國也應申准註冊,才可避免侵害到他人的商標權。在台灣,商標權受我國商標法規範,如要拓展海外市場申請商標註冊,則應了解相關的國際規範。與商標權有關的國際協議除了TRIPS以外,還有WIPO下所執行的商標國際條約或協定,主要包括「巴黎公約」、「馬德里協定」、「馬德里議定書」、「商標法條約」及商品與服務分類有關的「尼斯協定」。依據台灣智慧局TIPO及WIPO官網說明,簡介如下。
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
印度德里高院裁決:消費者瞬間混淆即構成商標侵權 — Under Armour成功阻截印度公司使用「AERO ARMOUR」商標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近日作出標誌性裁決,明確「消費者即使僅產生瞬間混淆」亦構成商標侵權,為全球品牌在印度市場的商標保護樹立新基準。法院於2025年5月23日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印度服裝公司AERO ARMOUR繼續使用涉事商標,並撤銷早前單一法官駁回美國運動品牌Under Armour臨時救濟申請的判決。
簡介英國商標制度:註冊商標與假冒訴訟
英國商標註冊始於1875年,現行法為1994年商標法(Trade Marks Act 1994)。英國透過「註冊商標」及「假冒訴訟」(passing off)對於商標提供雙重法律保護。前者由國會立法,建立商標註冊制度,並明定商標侵權類型及救濟措施;後者是一種普通法上的民事侵權訴訟。不論商標註冊與否,主張權利受侵害之人都可以提起假冒訴訟並尋求救濟。雖然註冊商標與假冒訴訟是兩種不同制度,其保護要件各不相同,但就商標保護之目的而言,兩者具有互補而非互斥之關係。1994年英國商標法即明定,本法雖未規定未註冊商標之侵害防止或損害賠償程序,但並不影響假冒訴訟相關法律之適用。
註冊商標
英國商標註冊...
NFT商標侵權第一案: 紐約地院2023年Hermès v. Rothschild案判決
在北美智權報326期《沒有人可以獨占條紋圖案的設計:紐約地院2023年Adidas v. Thom Browne案判決 》一文中,陪審團認為雖然同為條紋設計,但Adidas與Thom Browne的產品實際上不會造成混淆,因為兩者的售價及目標客群完全不一樣,因此一致認定Thom Browne沒有侵權,否決了Adidas的損害賠償請求。然而,在2023年的Hermès v. Rothschild案中,陪審團卻認為虛擬的數位Birkin柏金包不是藝術,而是會與實體Birkin柏金包造成品牌混淆的商品,裁定 Rothschild要向Hermès支付110,000美元損害賠償,因其透過銷售 MetaB...